卫生院院感培训讲义

2020-03-02 15:09:1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 各级各类医院必须将医院感染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医院管理工作。

第二章 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二节 医院

第十条 各级各类医院必须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处(科)、门诊部、护理部、临床相关科室、检验科、药剂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预防保健科、设备科、后勤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专家等组成,在院长或业务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综合医院建筑标准》有关卫生学标准及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对医院的改建、扩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四、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下同)负责医院感染管理日常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为赋予一定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院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与监督。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必须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单位的培训,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岗位培训证书》,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四、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晋升、聘任等享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二条 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下同)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拟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二、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三、负责进行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四、对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药事管理委员会关于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

六、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七、开展医院感染的专题研究;有条件的省市级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可建立实验室或研究室。

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

第十三条 医务管理部门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组织医师和医技部门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二、监督、指导医师和医技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制度。

三、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统筹协调感染科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开展感染调查与控制的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医师人力调配;组织对病人的治疗和善后处理。

第十四条 护理管理部门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组织全院护理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二、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三节 消毒灭菌与隔离

第三十七条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第三十八条 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

第三十九条 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第四十条 甲醛气体灭菌参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自然挥发薰蒸法的甲醛薰箱不能用于消毒和灭菌,也不可用于无菌物品的保存。甲醛不宜用于空气的消毒。

第四十一条 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五、手消毒方法:

1.用快速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2.用消毒剂浸泡双手。

六、外科刷手应用刷子蘸洗涤剂将指甲内污物刷净,并洗净双手臂,擦干,再用手消毒剂刷手或泡手。刷手或泡手时间必须符合要求。具体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第四十三条 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剂浓度详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二、拖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第四十四条 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见附录一)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第四节 消毒药械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 消毒药械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二、感染管理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三、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药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

四、医院自配消毒药剂,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要求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以备查验。

五、使用部门应准确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予以解决。

第五节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

第四十六条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二、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四、医院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五、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六、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八、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十、医院感染管理科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六节 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 抗感染药物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医院应建立健全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

二、医院应对抗感染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力争控制在50%以下。

三、参与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的抗感染药物专家或有抗感染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负责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四、检验科和药剂科须分别履行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和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的职责,为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提供依据。

五、临床医师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的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征,合理选用药物;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做好各种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

六、有条件的医院应开展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包括血药浓度监测和耐药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VRSA〕及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等)的监测,以控制抗感染药物不合理应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第四十八条 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原则:

一、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证、禁忌证,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二、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四、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的应用。

五、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第四十九条 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建议:

一、已明确的病毒感染一般不使用抗菌药物。

二、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感染不能排除者,可酌情选用抗感染药物。

三、正确掌握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感染药物的适应证和疗程。

四、应用抗感染药物前及时正确留取临床标本。

五、严格控制抗感染药物的皮肤、粘膜局部用药。

六、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物。 第六章 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一节 门诊、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 附录 各类人员培训内容

为有效控制医院感染,医院各类人员均应接受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并作为在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内容应根据各类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职责,有所侧重:

一、共同培训内容:医师、护士、医技、管理、后勤人员均需掌握。

(一)职业道德规范、国家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等。

(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目的、意义。

(三)医院废物管理、锐器伤及其所致血液、体液传播疾病的预防。

二、各类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

(一)医师:

1.医院感染概论(概念、暴发流行、内源性感染、微生态失衡)。 2.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医院感染监测。

3.细菌耐药机制、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与抗感染治疗新知识。 4.侵入性操作相关医院感染的预防。

5.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常识、医院感染的预防。 6.本专科常见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二)护士: 1.医院感染管理的概念。

2.消毒、灭菌、隔离知识与进展及其在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中的应用;消毒、灭菌药械的合理使用与浓度监测。

3.重点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4.医院感染的监测。

5.侵入性操作相关医院感染的预防。 6.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医院感染管理。 7.抗感染药物的合理应用、合理给药与毒副反应。 8.本专科常见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三)医技人员:

1.《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的相关内容。 2.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与控制。 3.消毒剂合理应用与浓度监测。 4.侵入性操作相关医院感染的预防。

5.检验科临床微生物人员:临床微生物学(包括细菌和相应药物选择)与医院感染管理知识。 6.药剂科人员:抗感染药物的管理与合理应用,作用机制与毒副反应。

(四)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

应根据专职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和工作分工确定培训内容,医师、护士、检验人员应有一定的差别。 1.医院感染管理的新进展。

2.《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与法律、法规。 3.医院感染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与预防措施。 4.本院各科室和部门医院感染的特点、管理要点及控制措施。 5.消毒学基本原理与消毒灭菌新进展。

6.医院感染流行、暴发流行的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监测方法。

7.抗感染药物学与感染病学的相关内容,临床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临床疾病学、医院流行病学、统计学的有关内容。

8.医院感染管理的科研设计与方法。

9.参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班与学术活动。

(五)行政管理人员:

1.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及其理论的进展,本院、本管辖领域医院感染管理的要点、相关管理知识、管理方法。

2.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主管院长、医务处(科)长、护理部主任应参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

(六)后勤人员:

1.各部门人员应掌握的共性知识:

(1)消毒、灭菌、隔离基本知识,消毒剂的选用,洗手知识。 (2)医院各类物体表面的消毒和废物分类、转运、储存与处理。 2.各部门人员应分别掌握的知识:

(1)污水站人员:《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有关医院污水处理的规定。 (2)垃圾站工作人员:《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有关医院污物消毒处理的规定。 (3)太平间工作人员:《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有关太平间消毒的规定。

(4)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卫生法》与《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有关餐具和卫生洁具的消毒、餐饮人员个人卫生习惯等有关规定。 (5)洗衣房工作人员:《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有关洗衣房管理与消毒的规定。

(6)设备科工作人员: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医院感染管理。

(7)卫生员:消毒隔离基本知识,相关消毒药械的正确使用,清洁程序(如由洁至污,接触病人后洗手,保持工作服整洁与自身防护等)及清洁方法等。

附录四 锐器伤的预防

一、如不慎被锐器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二、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按0、1月、6月间隔)。

GBJ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

3.术语

3.1 消毒卫生标准

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

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

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

二、人员编制:

供应室的人员编制,应根据医院规模、性质、任务等需要配备,原则上应配备护士长(或组长)、护士、卫生员和消毒员,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应具有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以中、青年为主。其他人员均需培训后方可上岗。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供应室工作。

三、领导体制:

供应室与临床各科和总务后勤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在医院占有重要地位,应由院长领导和护理部或总护士长进行业务指导,或由护理部直接领导,与临床各科协调合作。总务后勤等部门在设备、安装、维修、物资供应等方面予以保证。

四、必备条件:

1.要有常水(自来水)、热水供应和净化(过滤)系统。

2.蒸馏水供应、过滤系统和贮存设备,必需备有蒸馏器。

3.各种冲洗工具:包括去污、除热原、除洗涤剂、洗涤池和贮存洗涤物品设备等。

4.压力蒸汽灭菌器、气体灭菌器、耐酸缸等消毒灭菌设备及相应的通风降温设备和净物存放密闭无菌柜等。

5.棉球机、切纱布机、干燥柜(箱)、家用洗衣机、磨针设备等敷料制作加工器具和各种法琅盘、铝制盒、玻璃器械柜等贮放设备和下收下送设备。并尽可能地采用自动化洗涤、加工制作等装备,改善工作条件。

6.劳保用品:个人防护眼镜、防酸衣、胶鞋、胶手套等。

五、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部颁《医院工作制度》、《消毒管理办法》有关供应室管理的规定。健全岗位责任制、物品洗涤、包装、灭菌、存放、质量监测、物资管理等制度。当前要重点加强关于“输液、输血器、注射器洗涤操作规程”(附件1):“输液、输血器、注射器洗涤质量检验标准”(附件2)的贯彻执行。做好一次性注射器具的回收、消毒工作。

2.根据医院的性质、任务和人员情况,一般应分设洗涤组、包装组、敷料组、消毒组、发放组、器械组和质检组(或由药剂科代检)。有条件的应将针头、注射器、输液管与其他各种器材、导管分室处理。已消毒区和未消毒区必须严格分开。

3.供应室人员必须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无菌观念,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熟悉各种器械、物品的性能、消毒方法和洗涤操作技术,做到供应物品的适用和绝对无菌,确保医疗安全。

4.质量控制:由于护士长或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并对供应的无菌医疗用品进行定期定量质量监测。建立热原反应原因追查制度,和热原反应发生情况月报制度。凡发生热原反应,必须立即向所属药检部门报告,并送检有关输液、注射器具及药品。

护士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护理事业,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

2、救死扶伤,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3、模范执行各项职业法规,坚守岗位,遵守纪律,上班时不干私活。

4、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安排,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5、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应用新的医学模式扩大知识面,更新护理知识,做好病人身心整体护理。

6、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发生差错事故时主动上报,积极弥补,有缺点错误立即改正。

7、维护正常护患关系,不吃请、不受礼、不要求病人为自己办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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