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溪镇卫生院药房工作制度

2020-03-02 10:07:1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品调剂

1、收方后应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守“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到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的药剂人员与开方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药剂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剂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配方时如发现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要查询清楚时方可配方,如发现变质、过期药品应清理待处,配发合格药品。

6、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要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

7、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8、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注意事项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9、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二)药房管理

1、药房药品按性质分类摆放,归类整齐,储药瓶罐加盖,标签标化醒目。基药与非基药类摆放。

2、调剂台及储药瓶罐等按固定地点放置,称、戥、臼、勺等计量用具使用后定期洗刷干净,放置在固定位置。

3、药房卫生每天必须清洁打扫,保持室内干净整洁,通风采光良好。

4、上岗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药房空调要适时开启,常年保持药品保管的常温状态。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房。

(三)统计报销

1、药房应在每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实行药品数量统计,金额消耗制度,做到日清月结。

2、药品及卫生材料损耗实行报销制,年药品损耗不得超过药房药品价值总额的0.5%,但必须要有损毁实物,超过损耗率的药品应由药房工作人员照价赔偿。

3、药房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查盘点药品,并办理交接手续,短缺药品及卫生材料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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