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材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2020-03-02 03:52: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简答题】

1.学生申诉制度与教师申诉制度的关系是什么?P195 1-1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特征?P194 1-2简述教师申诉制度的适用范围?P192 2.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有哪些?P106 3.简述高校教师权利有哪些?P109如何理解这些权利?P111 4.简述我国高等教育的原则是什么?P63 5.高等教育的性质是什么?P60 6.高校教师的聘任制度的特点和基本原则是什么?P126-127 6-1简述高校教师聘任制度?P125 7.简述高校学生的权利有哪些?P138(三个法 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宪法)

如何理解这些权利?P140 8.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救济的基本方式有哪些?P188 (1)行政救济:①行政监察②审计复审; (2)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制度 (3)司法救济;

(4)其他救济:①仲裁②调解

9.简述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权的内容P96及其限制P98 10.简述教育法自身的特征有哪些?P31 11.简述我国依法治校基本要求?P23 12.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是什么?P87 【论述题】

1.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试述如何认识政府在高教管理体制中的主要权力与职责?P77-P80 2.结合你校实际,谈谈如何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师聘任制度改革?P130-131 3.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试述高校教师应如何发挥自己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P24-26 4.结合你校实际,谈谈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发展高校的办学自主权?P96-98

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有以下几个方面:招生权;学科专业设置权;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校内人事权;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权;对外交往权。

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发展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首先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其次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这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高校关系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力推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深化改革和发展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要围绕《高等教育法》规定的七个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加强部门协同,确保放权到位。具体来说,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支持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培养需要的学生;支持高校特色办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支持高校自主开展教育教学,促进学生更好地成长成才;扩大高校人事管理权限,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创造更好条件,不断提高科研水平;扩大高校管理使用财产经费权限,发挥经费最大效益;支持高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国际化水平。

深化改革和发展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要坚持放权与监管同步,避免“一放就乱,一乱就收”。在加大放权力度的同时,政府要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更多地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拨款、信息服务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确保放而不乱。高校要相应地改革管理体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快高校章程建设,加强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不断健全自主权有效行使的自律机制。要强化社会对高校的监督,通过深化校务公开、完善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成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专业机构实施评估等手段,确保高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管理方式转变,必须要进一步落实和深化改革和发展高校办学自主权。我们将按照三中全会部署,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努力构建政府、高校、社会新型关系,更好地发挥高校办学主体地位,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1 5教育部“红七条”

《意见》划出了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一是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三是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四是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是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六是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七是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6.结合高校教师的法律义务,谈谈你对“红七条”的认识? P117 教师的义务

3.2高校教师的义务(P117-121) 3.2.1遵纪守法义务(《宪法》第53条); 遵守宪法; 遵守法律; 遵守职业道德; 为人师表。

高校教师的义务(2)

3.2.2教育教学义务(《教师法》第八条)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 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以教学工作为主。 3.2.3思想教育义务 思想教育内容; 思想教育途径与方法。 3.2.4尊重学生人格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5条);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坚持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的统一。以学生为本,引导学生发展特长、成才。 3.2.5保护学生权益义务 受教育权的保护;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制止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3.2.6提高水平义务

政治觉悟;理论素养;职业道德; 知识素养;

提高专业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

总而言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更要加强师德教育,严格遵守“红七条”,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和人格底线,自觉刻苦钻研、严谨笃学,自觉爱护、尊重、宽容学生,做一名人民满意的高校教师。

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5项工作要求规定,结合该通知及5项工作要求,试述政府在高教管理体制中如何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校?P77-P80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统一下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

四、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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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工作

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政府要依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合法自主权。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要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和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一是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权限与程序。 二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错案赔偿制和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教育执法行为,加大对教育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行评议考核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教师和学生行政申诉制度,做好教育行政救济工作。支持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教育法律咨询与服务,建立教育法律援助制度。

五是健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教育机构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开信息,接收社会监督。

六提高法制化水平。树立起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各项制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健全权利救济制度,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

依法治校不仅要开展教育法制理论及其案例的研究,同时也要花大力气研究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两条腿走路,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提高法制教育水平,最终形成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治学的和谐有序的法制化学校。

8.《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文件,对《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七项规定”,结合该通知的七项规定,试述高校教师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自己的法律职责和义务。 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高等学校的深化落实,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作风建设,根据中央精神,针对高等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如下规定:

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高等学校的深化落实,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作风建设,根据中央精神,针对高等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持普通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未按规定公示的不予核销相关费用;不得以学术交流合作或其他出访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二、严格执行兼职取酬管理规定。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在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经批准兼职的校级领导人员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经批准兼职的院系及内设机构领导人员在兼职单位获得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学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三、严格执行科技成果转化取酬有关规定。学校正职领导人员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四、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校级领导干部不得在校内所属单位违规领取津贴、补贴、奖金、劳务费等;校级领导干部参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出席校友活动等属于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领取劳务报酬。

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学校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组织公款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不得混淆内外宾接待开支;不得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六、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等有关规定。学校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不得借举办会议、干部教师社会实践等名义组织观光旅游;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发放会议纪念品。

七、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邀请与举办者本人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下属单位人员或工作职责涉及的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宴请人数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得违规使用本单位公车、公物或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等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高等学校党委、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加大查处通报曝光力度;深入调研分析本单位“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针对隐形变异问题及时制定办法措施;强化追责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也要根据情形,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

上述七条,结合P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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