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

2020-03-03 22:39: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特别提请注意:

1.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2.食品流通许可属于前置许可。申请人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是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3.食品经营者以前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经许可机关审核后,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4.原卫生许可证需要换发或变更的,一律按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处理,经审核通过换发新证。

食品流通许可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和应当进行重点审查的其他内容。

食品流通许可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食品流通许可延续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二)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申请人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补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二)补办申请文件。

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二)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食品流通承诺书

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制度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许可

食品流通临界期

食品流通书面声明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八项制度

《食品流通.doc》
食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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