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下架制度

2020-03-03 22:34: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 本单位各部门和各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人要自觉认真履行职责,严把食品质量关,主动多方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及时发现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存在的问题。

对以下食品,必须作退市处理:

(一)清理发现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二)抽检(包括自行检测和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

(三)消费者举报投诉经初步核实存在质量问题的;

(四)通告感官认定存在异常的;

(五)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卫生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布的,或者有关新闻媒体披露的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条获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各部门和岗位责任人要主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停止销售。

第三条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下架处理,并清点登记造册,如实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四条发现本单位待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

第五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知消费者和相关经营者,及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对消费者给予相应的赔偿、退换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积极配合生产单位或者供货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召回;对有毒有害的食品,在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七条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停止经营、退换、补救、召回、无害化处理和销毁情况,经营者必须做好记录,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的部门,依照相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13批次不合格食品北京下架(推荐)

不合格食品停止销售制度

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7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东莞超市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

《不合格食品下架制度.doc》
不合格食品下架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