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2020-03-02 11:39: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各县(市)委

二O一二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喀什地委

二O一二年二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面落实自治区、地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和责任范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一项政治责任,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政府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包括派出机构)对本县市、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组织协调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委关于抓好惩防体系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要求,将惩防体系建设各项目标融入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丰富责任内容,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惩防体系建设有机融合、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结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优良作风和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荣辱观,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严格坚持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地委《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民主建设,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力,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履行责任制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突出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措施,认真整改。 (五)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各县市党委要与所属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指导其逐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结合实际,推进本单位、本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延伸到基层,认真做好监督、指导、检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制定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六)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活动中招待费的开支;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禁止用公款外出旅游,不搞工程庆典活动。

(七)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化行政管理、财税管理、投资、金融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扎实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八)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越级上访的发生;对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及时查处,及时结案,及时回复。

(九)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

(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年底要对履行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抓好反腐败工作的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地委。

(十一)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责任考核

根据中央、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喀什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考评表》,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平时加强检查督办,年终组织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区通报。

四、责任追究

根据《喀什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考评表》和有关规定,因没有履行好职责而导致本地、本部门出现突出问题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一是不坚持民主集中制,造成决策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是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三是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职务的影响获得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屡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是对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 五、其他事项

1、凡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地委主要领导所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存地区纪委党风廉政室一份,责任单位存一份)。

签订人: 签订人:

签订时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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