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会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附表)

2020-03-03 00:53: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成都工业学院

部门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对直属高校工会工作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工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会工作目标考核以工会“四大职能”为考核内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真实反映各部门工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奖励先进、激励进取,不断提高我院工会整体工作水平。

二、考核内容

第三条重点考核各部门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工作绩效,考核详细内容见“部门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自查自评表”。

第四条鼓励各部门工会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大胆创新,设立工会工作创新奖,对创新成果进行考核认定,工会工作创新标准为:

1、具有创新意义。各部门工会在当年工作实践中创造性的探索、策划、实施,形成的具有首创意义或独具特色的工作方式、活动形式和内容。

2、形成可行的制度和规范。部门工作创新成果在实施过程中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规范和可行的制度或工作机制。

3、具有推广价值。创新成果在全院其他部门工会中具有推广价值。

第五条按照各部门工会会员人数的5%比例,四舍五入(连续年度不累加),评选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三、考核方法

第六条目标考核在院工会“两委”会领导下进行,各部门工会设立工会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包括各部门主要领导在内),负责本部门工会工作的自查、自评、总结与申报等工作。

第七条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加分或减分严格按照考核内容的规定进行,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日常考核主要督查工会日常工作运行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由院工会负责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以本《实施细则》和部门工会全年实际工作为依据,以各部门工会自查自评情况及年度工会工作书面总结为基础,召开两委会及各部门工会主席会议综合评定,现场打分。其中院工会日常考核和两委会打分共占40%,各部门工会主席打分占60%,由工会两委会全面审核。

第八条按照《成都工业学院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办法》(成电机专工[2005]7号)文件的要求,评选各部门工会积极分子。

四、考核奖励

第九条目标考核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1、根据各部门工会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结果,评出

一、

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 名,二等奖 名,三等奖 名,优秀奖名,进行奖励。

2、按照创新成果奖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条件和评选办法评选出创新成果奖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进行奖励。

五、几点要求

第十条工会工作的目标考核是学院年度综合考核的组成部分,各部门工会和全体会员均应积极配合、高度重视本部门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工作,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第十一条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及自查自评情况和年度工会工作总结须经本部门工会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集体通过,要求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内容具体。

第十二条部门工会工作目标考核总结及自查自评表纸质文件务必于2012年12月7日以前上报院工会,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工会邮箱(10293214@qq.com),晚交1天扣总分1分。

六、否决条件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截留、挪用或变相挪用工会经费或其他专项经费;不上交应上交的工会经费或不按规定收缴工会会费。

2、部门工会财务制度不健全,帐目不清。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对部门或全院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

4、部门主要领导成员违纪违法,受到严重处分或刑事处罚。

5、发现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或目标考核中弄虚作假。

附件:

一、部门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自查自评表

二、部门工会工作创新成果申报表

成都工业学院 院 工 会

2012年12月4日

附件一:

成都工业学院

部门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自查自评表

申报单位领导审核签字:

附件二:

部门工会创新工作成果申报表

成都工业学院 院 工 会

工会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部门考核细则

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目标考核细则

街道工会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学生会部门考核细则

党员目标考核细则

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细则

工会工作目标

工会工作目标

《部门工会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附表).doc》
部门工会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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