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案例研究

2020-03-04 00:28: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玫琳凯“春蕾项目”

玫琳凯中国早在2002年就开展了“春蕾项目”,旨在帮助贫困女童重返校园。截至目前,玫琳凯中国已累计捐资435万元,在全国妇联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全国各地建成了10所玫琳凯春蕾小学,并连续资助60个班次、3000人次的贫困女童重返校园。

3、华帝“1+2助学工程”

从2005年开始,华帝公司一直坚持开展“1+2助学工程”,即每开一家专卖店就资助两名学生完成小学学业,截至2008年公司的助学足迹已到达四川、广西、湖北、甘肃、内蒙古等地,共资助学子1570名。

4、施华洛世奇“长江水学校” 项目旨在鼓励当地、国内和世界各地的人们,学习和实践可持续水资源管理,还推行有关水资源健康和卫生保健的社区项目,支持水资源生态系统和自然栖息地的保护工作。目前,“长江水学校”在全国共有33所,其中云南省10所,四川省9所,上海8所,重庆有4所,青海省2所。

5、帝斯曼“面粉强化计划” 营养不良又被称作隐性饥饿,导致营养不良的主要原因就是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元素的缺乏。食品强化是一种通过在食物中添加微量营养素来改善食物营养的方式,这种方式成本低廉、安全有效,是最适合中国目前的发展状况的方式。从2003年2月起,帝斯曼营养促进项目与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合作,面粉强化推进计划在全国范围展开,共有15家主要面粉加工厂在其所生产的面粉中添加维生素B

1、B

2、叶酸、烟酸、钙、锌和铁。在中国西部贫穷和营养不良地区,营养素以及维生素A的添加使约4亿人从此计划中获益。

6、诺基亚“手牵手计划”

许多科学证据都支持了儿童6岁前所受适当教育与发展的重要性:80%的人脑发育,包括语言能力,重要的高阶认知功能等都在6岁前开始出现与发展。2008年,针对农村学龄前儿童,诺基亚投资总额逾6000万元人民币,启动了“手牵手”计划,旨在为0至6岁的农村儿童提供优质的早期发展与养育服务,包括卫生保健、婴幼儿养护、营养咨询、教育支持等各个方面。这是中国农村儿童早教事业史上最大的非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分三期完成。项目第一期已在陕西、甘肃、河南的六个国家级贫困县展开了试点,重点探索了培训的内容以及早教中心的管理运营机制,使112,923名农村儿童享受到高质的早期儿童养育及教育服务,于6个县建立或支持了270个早教中心,3,080名农村教师、医务工作者和政府工作人员,以及136,706名培训者和家长接受了培训并参加了养育知识普及的活动。第二期将在总结第一期经验的基础上把项目扩大到18个国家级贫困

环境保护部18日刚刚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血铅超标事件作出处理,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又爆出一起血铅超标事件,截至19日已发现有136人血铅超标,其中达到铅中毒判定标准的有59人。

安徽怀宁高河镇儿童血铅超标、云南鹤庆县儿童血铅超标、湖北崇阳血铅超标、湖南郴州血铅超标……

今年以来,各地频频发生的血铅超标事件,大多“祸”起重金属污染。一些铅蓄电池等生产企业违法排污造成重金属污染,给人民健康造成巨大危害,社会影响恶劣。

瘦肉精成行业潜规则 据称问题企业不仅双汇一家

http://www.daodoc.com 2011年03月21日 00:38 《新世纪》周刊

财新《新世纪(19.22,0.06,0.31%)》记者 张艳玲 戴廉 | 文

添加“瘦肉精”早已是肉制品全行业的潜规则,其流向绝不仅止于双汇集团一家

屡禁不止的“瘦肉精”近日附身知名肉制品企业双汇集团重现江湖,为中国百姓又上了一堂化学课。

“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伦特罗(Clenbuterol),是一种白色的结晶粉末。在网上搜索“盐酸克伦特罗”,会发现大量“求购”和“供货”信息。比如,“山东济南山鹏经贸兽药”在其网站上打出了“供应盐酸克伦特罗”的消息。而在“原材料商务网”上,一家名叫“和胜兽药批发”的企业于2011年3月16日发布信息——“求购盐酸克伦特罗原粉”。消息发布者所在地区是“辽宁朝阳”。

在产品说明中,“山东济南山鹏经贸兽药”标注用途为:“能使猪提高生长速度,增加瘦肉率,猪毛色红润光亮……;屠宰后,肉色鲜红,脂肪层极薄,瘦肉丰满。”

一位供应商对财新《新世纪》记者直言,这些盐酸克伦特罗“是用在饲料里的”。一位兽医学者则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使用„瘦肉精‟实际上是行业潜规则。”从财新《新世纪》记者了解的情况看,使用“瘦肉精”的企业绝不仅止于双汇集团,亦不止于河南,其产销链遍布各地。

“瘦肉精”何来?

2011年3月15日,全国消费者日当晚,央视报道称,河南孟州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的猪肉流向 “双汇”。翌日,双汇集团发表声明称,已责令济源双汇停产自查,并派专人进行整顿和处理。

中央和河南省政府部门也迅速行动。目前,河南省已查封了媒体曝光的16家生猪养殖场,对涉嫌使用“瘦肉精”的生猪及134吨猪肉制品全部封存,包括养猪场户负责人在内的15名涉案人员被控制。

根据公告,双汇集团下属的济源双汇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采购部长、品管部长也被免职。

不过,从前述记者了解的情况看,“瘦肉精”显然并非河南或者双汇的专利,从河南到山东、辽宁、南京,尽管中国法律早已明令禁止,“瘦肉精”阴影仍无处不在,行销全国。这些“瘦肉精”从何而来?

前述“山东济南山鹏经贸兽药”的产品说明中提道,“该药物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早在2002年,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该药品就作为一种“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名列其中。2008年农业部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也不含此药。

盐酸克伦特罗最早用于治疗哮喘,后因副作用太大而被控制使用。2005年国家药监局下发《关于加强盐酸克伦特罗管理的通知》重申,盐酸克伦特罗为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向患者提供,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盐酸克伦特罗。一位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瘦肉精”来自人用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2003年《反兴奋剂条例》对私自销售的药品零售企业规定了严格处罚措施,“犯罪成本很高”。

财新《新世纪》记者在网络的供货信息中发现,其出售和采购的都是“盐酸克伦特罗原粉”。此外,还有化工厂直接供应盐酸克伦特罗。一位兽医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盐酸克伦特罗的生产工艺十分简单,“只要有一个化学反应谱,连家庭作坊也可以制造”。

据了解,无论是人用药还是兽用药,都要经过化合物、化学中间体、原料药和成品药这几个阶段。有些药物在化合物和化学中间体阶段,性质已接近最后的成品药。目前,对原料药和成品药,国家药监局有严格的监管,但对化合物和化学中间体,因其还有药物之外的诸多用途,并无相关管制措施。前述兽医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化工厂的准入门槛非常低,只要能够获得地方政府的批文,要想生产非常容易。”

但这些以化工产品名义生产出的盐酸克伦特罗,有很大一部分,经过各种渠道,成了“瘦肉精”。一位曾使用过“瘦肉精”的养殖户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给猪喂含有„瘦肉精‟的饲料,只要在出栏前十天停用,检查时就发现不了。”

层层关卡形同虚设

“瘦肉精”来袭,正如“三聚氰胺事件”的翻版,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多头管理问题再次暴露。

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七种“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理论上,在县以上政府设定的固定屠宰点宰杀的猪肉,必须有专业检疫人员,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加盖合格验讫印章或者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但多年来,“瘦肉精”不仅没有销声匿迹,反四处出没,甚至以“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为广告语的知名品牌双汇也牵涉其中。监管为何形同虚设?

一位长期从事畜产品检测的官员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要检测出“瘦肉精”,无论是检测肉、肝脏,技术上并没有困难,但因目前分头管理的现状,往往使效果打了折扣;而畜牧部门又没有强制执法权。

东方艾格农业咨询有限公司畜牧业分析员郭天勇介绍说,养猪行业仍以分散养殖为主,这给农业部门的监管造成了一定困难。

现有政策规定,检测按3‰-5‰的标准抽查。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何计国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说,明确猪肉检测主要使用的是破坏性检验手段,所以只能抽样,不能每个都查。他建议采用多种检测方法,比如生猪尿检。

但人力有限也是问题,一位基层畜牧局工作人员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因人力所限,他们只能选择一定规模以上的养殖场检测。而据了解有养猪户称监管部门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

2010年10月20日,中央编办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多个部门各有分工,除规定农业部负责“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检验、认定和查处”环节外,卫生部门、工商总局等也各司其职。多头管理的局面有所改善,但实际情况的错综复杂往往给了监管者互相推诿的借口。一位农业厅官员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瘦肉精‟是人用药,兽药和饲料是严格禁止使用„瘦肉精‟的,因此不是畜牧部门的责任。”

最可怕的,莫过于监管部门的失职和渎职。在河南双汇使用“瘦肉精”曝光中,媒体报道称“瘦肉精尿检”、生猪检疫等如同走过场,有的“尿检”甚至用人尿冒充,每头猪花2元钱就能买到三大证明,再花上100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

“这里面一定有检测人员和企业相互勾结的行为。”中国农业大学畜产品加工教授南庆贤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

监管本身,需设有最终的问责机制。中国政法大学学者王涌提出,在每次公共安全的危机之中,每每看到的就是拙劣的作秀、严厉的信息控制和舍卒保帅的问责惩处。表面文章做足,制度内在的毒瘤依然顽固,然后悲剧不断重演——这就是中国式监管模式的宿命。三令五申之下,问题层出不穷,不能仅局限于问责一些基层官员。

王涌认为,在政治制度的建构上,食品安全监管应当走向民主,让更多的媒体、非政府组织和民众直接参与进来,应支持市场组织的维权机构以及足以令不法厂商倾家荡产的集体诉讼机制。围绕着行政监管机制,建立起一套以舆论为监督,以法律为后盾的立体防护,三管齐下,“瘦肉精”们才会无所遁形。

曝出来查,曝不出就算

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17.53,0.00,0.00%)、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

记者梳理发现,从近期曝光的“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瘦肉精”猪肉、“牛肉膏”事件,到以前披露的“三聚氰胺”奶粉、“大头娃娃”奶粉、“假葡萄酒”事件,其中暴露出的“马后炮”监管,并不少见。

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当年3月起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时间内,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直到9月被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才开始“彻查”。

2010年底的河北“昌黎葡萄酒造假事件”中,当地的假葡萄酒业存在多年,形成了“造假一条龙”,甚至带火了当地的酒精、食品添加剂及制作假冒名牌葡萄酒标签厂家,而当地的监管部门竟“浑然不觉”。直到被曝光,才开始“迅即”介入……

疑云未散的“瘦肉精”事件中,有关部门排查后对外界称,确认的“瘦肉精”阳性生猪主要集中在河南济源周边四县市。“巧合”的是,媒体所曝光的也是这四县市。“搞调查的媒体掌握得这么准?没被曝光的就全都让人放心吗?”一些百姓仍心存疑虑。

从现实来看,目前我国共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0多万个,人手相对较少,快速和常规检测能力不够完善。“监管难度大,但这并不能成为监管缺位的„挡箭牌‟!”山东大学社会问题研究专家马广海教授认为,作为百姓食品安全“把关人”,少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得过且过,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这样食品安全事件焉能不发生?

执法怪象:

企业造假“不能罚太狠”

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瘦肉精”事件中,曝出“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的尴尬,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甚至存在执法腐败,监管职责被抛之脑后。

毋庸讳言,虽然近几年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经费需求还有很大缺口。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现行体制下,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

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曾多次向记者反映基层监管问题:“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不是很顺,收费罚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约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资福利就从收费、罚款中出,这样的监管能没漏洞吗?我们现在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

罚款的目的本来是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然而,调查发现,在一些基层监管人员那里,罚款竟然“生财有道”。

这位食品审查员举例说,执法中即使发现造假也不能罚死,罚太狠了,下年找谁收钱去?本来罚10万元的现在罚1万元,企业交了“保护费”,焉有不放之理?这样的怪象下,监管人员快与违规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了。

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浙江一名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的年份几个月可以不干活,因为“前期努力”,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创收”任务。

此外,来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压力,也削弱了监管力度。一位地方质监部门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政府头等大事是发展经济,监管部门如果只是管管小企业、打打苍蝇还无所谓,要是对于地方“有重要贡献”的食品企业、行业“铁面无私”,领导就会找你“谈话”。

监管不及时

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一些专家指出,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监管部门也不能免责。”马广海说。

“食品安全监管一旦不及时,极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所以强化监管是重要的突破口。”舆情问题专家、天津社科院研究员陈月生等专家认为,应从问责“查处比曝光慢半拍”现象入手,铁腕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执法腐败、部门牟利等行为。

同时强化信息收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专家建议,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此外,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

食品安全事件集中爆发 8个月全国220人被捕

2011年05月24日01:53新京报[微博]我要评论(1551) 字号:T|T 本报讯 昨日,在最高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称,今年以来,共有57名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工作人员因职务犯罪被检察部门立案侦查。

8个月全国批捕220人

近期,国内食品安全事件再度集中“爆发”。“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等事件又接踵而来。国务院近日严令对违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严重扰乱市场,危及人民群众利益甚至生命的犯罪行为,务必依法严惩。

在这个大背景下,昨日,邱学强透露,今年全国检察部门共立案侦查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7件,立案侦查5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17件,涉及18人,渎职犯罪20件,涉及39人。 去年9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220人,提起公诉65件113人。

监管人员渎职现象多发

谈及食品安全案件的深层原因,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查办案件的情况,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往往都和地方相关监管人员的渎职行为交织在一起。一些负有监督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甚至徇私舞弊,官商勾结。

该负责人分析说,就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具有三大特点:一是窝案串案多。如河南省检察机关在瘦肉精事件中查处渎职犯罪嫌疑人26人,都是从事畜牧监管的人员。“食品安全案件窝案串案多,查办一人,能够带出一串一窝”。

二是玩忽职守类犯罪突出。在立案侦查的渎职犯罪的39人中,玩忽职守罪22人,占56.4%。

三是危害后果严重。如河南省济源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邢凌峰、副所长卫建设,涉嫌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邢世伟 个案

河南瘦肉精案26人渎职

均为畜牧监管人员;瘦肉精生产者、养殖户等58人被批捕

本报讯 在昨日举行的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专门介绍了“瘦肉精”案件的相关情况。在河南“瘦肉精”事件发生后,检察部门共批捕该事件涉及的“瘦肉精”生产者、销售者、生猪经纪人、饲料经营者、生猪养殖户等犯罪嫌疑人58人。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还告诉记者,在河南“瘦肉精”案件中,检察部门查出了渎职人员26人,而这些人都是畜牧监管人员。

今年3月,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河南省排查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近6万个,确认“瘦肉精”呈阳性的生猪126头,排查50头以下散养户7万多个,确认“瘦肉精”呈阳性生猪8头,查获含“瘦肉精”饲料若干批次。此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针对“瘦肉精”问题开展了全国性专项打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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