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讲解五

2020-03-03 10:14: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讲解

(五)

第十章 财务清算

一、中小学校清算的含义和要求

概念:事业单位由于发生划转撤并等原因,需要终止其业务活动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财务、资产、债权、债务及有关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和处理的行为

《制度》第六十一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撤销: 中小学校被宣布撤销

——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中小学校的合并

——分立: 一个中小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分立为两个或更多中小学校的行为

二、中小学校清算的程序和内容

(一)要求

1.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原因

——相比原《规则》:删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2.加强清算期间财务与资产的管理 (1)财务、资产冻结(除必要开支外) (2)不得随意处置资产 (3)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管理状况

(二)清算后资产的处理

《制度》第六十二条:中小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分立的中小学校,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中小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一、财务报告的概念

概念: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制度》第六十四条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二、财务报告的组成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令部分

(一)财务报告的组成——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是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用一定的财务指标体系总括反映一定时期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告文件。

——按照编制时间划分,可以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报表)。 ——按照编制单位划分,可以分为基层单位报表和汇总报表。

《制度》规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和有关附表。

1.资产负债表。

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点财务状况的报表。它能够反映中小学校在某一时点占有或使用的经济资源和负担的债务情况,以及中小学校的偿债能力和财务前景。 资产负债表向有关方面提供以下信息: (1)中小学校所掌握的经济资源、分布和结构; (2)中小学校负债总额及其结构; (3)中小学校的净资产情况;

(4)可以分析中小学校的财务实力,短期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通过对照分析,可以看出中小学校资产负债变化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

请看一份某初级中学2012年3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2.收入支出表。是反映中小学校在一定期间财务收支及财务成果状况的报表,该报表是由收入、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三部分组成。通过收入支出表,可以判断中小学校财务成果,评价业绩,预测未来事业发展趋向。

由于收入支出表只反映单位实际形成的收入和支出,或者根据会计记账规则将单位实际无偿取得的收入或已形成收入事项、以及实际发生费用支出的正式票据或已形成支出事项的收入与支出计入收入和支出的相应科目,经过会计核算后最终反映单位资产结余,故该报表更能清晰反映本单位实际所拥有和可支配的资产结余。但无法显示单位应收应付往来款项结余情况。 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大类数据又等于收入支出表中的相应明细之和。该报表同时反映了单位已形成收入项目但尚未实际取得资金进账,以及已形成支出项目但尚未实际支付的会计事项。按照借贷复试记账规则,资产负债表还能最终验证会计核算的有效性和账务是否平衡。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是反映中小学校在一定期间财政拨款收支及财务成果状况的报表,该报表是由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三部分组成。

4.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反映了中小学校在一定期间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报表,该报表为统计报表,目前由资金平衡表、投资项目表、资产基本情况表及项目统计分析表组成。

5.有关附表。主要包括:基本数字表,用以反映中小学校职工数量和人员构成以及事业成果等项指标;资产情况表,反映中小学校资产的构成等。

(二)财务报告的组成——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分析的概念

财务分析,是经济活动分析的一种形式,是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和重要手段。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是指运用事业计划、财会报表、统计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对一定时期内单位财务活动和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并进行总结、做出正确评价的一种方法。通过财务分析,可以客观地总结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经验,揭示存在的问题,逐步认识和掌握财务活动的规律,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制度》第六十七条: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四、财务分析指标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中小学校预算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预算管理指标 结构指标 生均支出指标 资产负债率指标

(一)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

衡量中小学校预算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收入预算完成率=年终收入执行数÷(年初收入预算数±年中收入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收入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支出预算完成率=年终支出执行数÷(年初支出预算数±年中支出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支出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二)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 衡量中小学校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三)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

衡量中小学校按照实际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事业支出、公用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生均事业支出=事业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生均公用支出=公用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四)资产负债率

衡量中小学校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

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第十二章 财务监督

一、财务监督的概念

财务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及相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促。

(一)保证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维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三)保证单位预算的完成

二、财务监督的内容

《制度》第六十八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财务监督的主要形式

《制度》第六十九条: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一)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 1.事前监督:在财务活动实施之前 2.事中监督:在财务活动实施过程中 3.事后监督:在财务活动发生以后

事前、前中、事后监督相辅相成,互相配合,是一个相互衔接的整体,必须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

(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日常监督:对单位财务活动所实施的不可缺少的常规性的监督。 专项监督:对单位的某一项财务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各有侧重,各具优势,发挥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必须结合使用。

(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内部监督:单位自行组织的、对本单位的财务所进行的监督。

外部监督:政府职能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公众对单位的财务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外部监督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弥补内部监督的不足,更有效地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

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依法接受外部监督。

《制度》第七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制度》第七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新制度:健全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制度

1.要求对中小学校财务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

2.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要形成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监督机制。

3.实行内部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制度。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并自觉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北京一些学校和机构小升初信息未充分公开

近年来,教育部及北京市政府等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教育部在2012年初会同发改委出台了《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学校要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要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012年5月底,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关于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公示制度,要求各区县教委通过网上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示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校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录取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全面了解北京“小升初”信息公开现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去年对北京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教委、各区县招生考试中心及东城、西城、海淀、朝阳四区的中小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公众尤为关心的“小升初”环节,信息公开情况不佳。

没有一所中小学在网站上公示当年小升初结果。

——《北京青年报》(2013年5月29

日)

第十三章 附则

《制度》第七十二条 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将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纳入制度规范范围

《制度》第七十三条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中小学校,以及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制度》第七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将幼儿园纳入制度规范范围

第七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的第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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