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浅析典型夫妻关系 赵树理

2020-03-03 04:43:4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从法律角度浅析典型夫妻关系

——以赵树理本人的婚姻及作品为例

摘要:夫妻关系常是社会舆论的热点话题之一。漫漫历史长河中,男尊女卑的夫妻关系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即便知识分子也不例外。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在当代社会,男女平等的夫妻关系已然普及,而新婚姻法的颁布更是使之深入人心。

关键词:男尊女卑 男女平等 婚姻法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自秦始皇一统中华直至今日占据主导地位的婚姻类型,莫不外乎两种——男尊女卑、男女平等。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男女平等的思想已被社会大众所接受。由此,男女平等和睦的的夫妻关系也顺利取代封建社会时期男尊女卑的夫妻关系。

在那个特殊的20世纪里,无数炎黄子孙见证了这开天辟地的变化。普通的人们,早已随风湮没。而接受了新思想的文学创作者用自身,用笔墨记录下了这点点滴滴的改变。

赵树理便是其中的一位。他一生经历了两段婚姻,这两段婚姻中的夫妻关系一为男尊女卑,一为男女平等。正是赵树理自身的婚姻极好地为他的创作提供了素材与原型,也完美地向世人展示了典型的夫妻关系。

赵树理的第一次婚姻。赵树理出生在山西省晋东南的沁水县端氏镇慰迟村,是一个闭塞的山沟,封建思想浓厚。他的第一次婚姻是在他15岁之时,可以说是一门典型的包办婚姻。与他结婚的姑娘是邻村张家山一位姓马的女子。据资料记载,这女子是一个颇守封建妇道的女人,比赵树理年长一岁,高大结实。相比之下,刚刚步入青年的赵树理又矮又弱,颇有“小女婿”之感。结婚之初,由于从小受封建礼教思想的影响,头脑中仍然是夫为妻纲那一套,为了维持纲纪礼仪,他时常摆起男子汉大丈夫的架子要妻子服从,有时还到母亲那里告状,以婆婆压媳妇。当时他只是一名高小学生,年龄不大,阅历也有限,对妻子的一些苦衷不以为意。有时他从学校回到家里,妻子对他倾诉日常生活之苦,想从他那儿寻个精神安慰,他总是以为这些小事无关圣贤之道,因而置之不理,有时还加以斥责,使妻子颇感委屈。遗憾的是,1929年春,马氏夫人不幸病故,年仅24岁。赵树理晚年回忆起与马氏夫人8年的夫妻情分,时有内疚之感。

同时,在赵树理的作品中也不乏男尊女卑的夫妻关系。例如《孟祥英翻身》中孟祥英与梅妮的婚姻便与赵树理的第一段婚姻颇为相似。在作品开篇,作者就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大背景:有两个村子,分别住着牛孟两个大族,世代婚姻关系不断。孟祥英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被包办嫁给了梅妮---- 一个比自己还小一岁的孩子。同赵树理一样,其作品中的梅妮并没有把妻子当成自己的家人。不但要忍受婆婆的蛮横无理,同时还要默默接受丈夫的拳脚相加。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作品正标题下加的四个小字“现实故事”。可见当时这样的婚姻与家庭并不在少数。男尊女卑的婚姻关系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在中国古代,除了皇帝是一个国家的权威之外,法律便是国家的另一个权威所在。1912年,溥仪下台。之后的数十年,虽新思想不断传入,占据大部分中国人特别是农村人意识的依然是封建落后思想。男尊女卑是中国古代社会婚姻家庭生活的常态,它不仅渗透于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当中,更表现在法律制度的具体规定之中。

一、婚姻仪式。“六礼”是古代婚姻缔结的基本制度规定。“六礼”分为:纳采,男家请媒人向女方提亲。问名,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庙以定凶吉。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方订婚。纳征,又称纳币,男方送聘礼到女方家。请期,男方携礼至女方家商定婚期。亲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从具体的“六礼”仪式便可以看出,男方是占主动地位的。

二、婚姻形式。中国古代社会婚姻的常态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一个男子可以同时拥有多名女子,这并不是皇帝才享有的特权。贵族们甚至以妻妾的多少作为财产和地位的象征。俨然,女子完全丧失了应有的地位。

三、婚姻状态。由夫权统治下的婚姻生活。娶妻进门,并不是多了一个家庭成员,而是相当于多了一个变相的家庭奴仆,夫为妻纲的思想深深植入了人的内心。

四、婚姻解除。以“出妻”为主要方式的男子专权离婚。中国古代离婚制度主要包括七出、义绝、和离、违律婚断离等制度。该离婚体系以七出为基础,以义绝为手段,以和离与违律为婚断离为补充。在中国古代社会,“七出”曾被长时间实行。“七出”是丈夫出妻的七种理由,针对妇女给出足够的理由,便可以抛妻弃子,而七出之罪中有的罪名并不是妇女主观意志能够控制的。

五、定罪量刑。夫与妻是不作为法律上的平等主体的。夫犯妻是尊犯卑,而妻犯夫是卑犯尊。同一行为,夫妻位置不同,量刑上便不同。

当然,这一切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封建社会这个大环境所决定的。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普通人民的思想也发生了转变。继而夫妻关系有了开天辟地的变化。

赵树理的第二次婚姻。接受了先进思想的赵树理在第二次婚姻时,已然树立了正确的婚姻观。他的第二位妻子名为关连中。但婚后赵树理先是在外地教书,后来又参加抗日工作,夫妻二人聚少离多。据记载,在赵树理投身革命的几年中,一家的生活重担全部落在关连中身上。她贤良淑德,任劳任怨。虽然赵树理一走就杳无音讯,左邻右舍更是众说纷纭,但是关连中却始终如一。在天灾人祸的打击下继续顽强地、艰难地支撑着这个风雨飘摇的穷苦家庭。后来的日子里,赵树理曾多次感激地说过:“在我这个家里老关有功,她是家长,我只不过是家庭成员之一。”“*”开始后,赵树理被打成“黑作家”,他的作品被诬陷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毒草”,他本人也遭到肉体上的残酷迫害。关连中为丈夫吃了不少苦头,但她毫无怨言。当造反派对她进行人身攻击,骂她是“黑帮的老婆”时,她毫不示弱地回答:“做黑帮的老婆是我的本分!”

这是一段不平凡却充满平等和睦氛围的婚姻。赵树理虽为革命而奔波,未能很好地承担起一个家的重任,但却已经清醒地意识到男女平等的思想。同样,在他的作品中亦有一对夫妻的早期婚姻生活与他的第二段婚姻颇为相似。《福贵》中的福贵和银花。我想,在赵树理写作这一部作品时,必然想到了自己的妻子关连中,或是直接以自己的部分婚姻经历改编入小说也未可知。作品中,福贵虽然是为生活所逼,不得已而为之。但这个人物形象,用现在的眼光看来,依旧是阻碍社会发展的一棵毒草。可在银花看来,福贵是她一生的归宿。面对七八年没有音信的丈夫,银花没有动摇,只是守着两个孩子等待曾与她亲梅竹马的丈夫回家。面对邻里对福贵的唾骂,银花只说,“是你们不摸内情,俺那个汉不是坏人。” 的确,从另一个角度看,福贵仍然是一个好丈夫,银花的等待、信任、维护是值得的。有了钱,他时常买些好东西给银花和孩子,没有钱,任凭饿几天,也绝不回家剥削银花。按照大团圆式的风格,银花和富贵也算是过上了安稳的生活。或许是时代局限,在赵树理作品中,这样男女平等的夫妻关系可以说仅此一例。

赵树理生活的年代,男女平等的夫妻关系初步显现。当代社会,男女平等的夫妻关系已经普及。新婚姻法的出台更是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权益,进一步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夫妻关系原则。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比如,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双方都有选择职业,参加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另有约定的,从约定等等

二、男女双方在结婚和离婚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双方都享有婚姻自由(结婚与离婚)。登记结婚后,根据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可以成为对方家庭的成员。离婚时,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的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三、父与母,子与女以及其他不同性别的亲属,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平等的。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与依法享有的义务,均不因性别的不同而不同。

夫妻关系的处理需要法律的正确导向。但它又不同于法律中的问题处理,直接而有力。同时它也不同于普通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它有着自己的独特性,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每一对夫妻都是一个独特的共同体,都有自己的相处方式。夫妻关系更需要双方的精心呵护。夫妻相处的核心是爱,而夫妻的平等是爱的基础。

作为女子,我庆幸自己身在当今社会。作为有着高度文明的人类,不应为男尊女卑的思想所蒙蔽。虽然在少数地区仍然奉行着男尊女卑的思想,但我相信,男女平等的夫妻关系是时代的大趋势所在。

从法律角度看《社交网络》

从法律角度浅析网络谣言

从法律角度看食品安全问题 副本

从法律角度看雾霾治理

赵树理

法律角度看竞聘

夫妻关系证明信

赵树理小传

赵树理《锻炼锻炼》

沈从文赵树理

《从法律角度浅析典型夫妻关系 赵树理.doc》
从法律角度浅析典型夫妻关系 赵树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