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的代表

2020-03-02 12:35: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香水中学三届三次教代会培训

一、教代会的代表

第九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第十条 第十条

教代会代表以学院或系(所、年级)或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一条

教代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代会代表应按以下比例确定:教职工80 —200人者代表为35% —25%左右;教职工201—500人者代表为25% —20%;教职工501 —1000人者代表为20% —10%;教职工1001 —5000人者代表为10% —6%;教职工5000人以上者代表为8%—5%。

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代表;女教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教职工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民族地区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教代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三条

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或五年,与教代会的届期一致,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实行替补制。代表若调离单位或退休,其代表资格自动失效,缺额由所在单位另行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与选举代表一致。 教代会的筹备

第二十六条

高等院校应在院、系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二级工会或部门工会作为其工作机构。乡镇中心小学所属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在30人以上的应建立二级教职工大会制度。

二、教代会的筹备

第二十七条

教代会召开或换届,由学校工会提出会议方案,报同级党组织批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工会。

第二十八条

成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校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下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如组织组、材料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审查组、宣传组、会务组等。

第二十九条

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和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与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大会中心议题,并提请教代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

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规章制度等有关专题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组织干部部门负责制定民主评议干部方案,并邀请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参与讨论确定方案。

第三十一条

学校工会负责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第三十二条

教代会主席团实行非常任制。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由学校和学校工会主要领导干部和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教师应占多数。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由工会广泛征求意见,经筹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提交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方案的审议意见;起草大会决议;主持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三条

提案的征集。学校工会向全体教代会代表发出征集提案通知,提案征集时间一般为大会召开前的一个月。可采取日常征集和会前征集相结合的提案征集方式。提案要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突出教学、科研、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民生工程以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提案应当一事一案,由一人提议两人以上附议,也可由代表团(组)集体提出。 第三十四条

提案的立案。提案征集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登记、分类、归档,并审查立案。立案的原则是: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对有争议的提案,提交大会主席团确定是否立案。

第三十五条

提案的办理。经审查立案的提案,提案工作委第三十六条

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向学校党组织汇报筹备情况,拟定召开教代会的通知,由学校党组织发文。学校工会同时将会议召开的方案于会前向上一级工会报告。 第三十七条

提交会议审议的相关文件在会前5天印发给教代会代表,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三、教代会的预备会议

第三十八条

教代会预备会议由筹备领导小组主持,教代会代表参加。主要议程:

1、听取本次教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听取代表增替补情况的说明;

3、通过教代会大会议程;

4、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5、通过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分工名单;

6、通过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

7、通过、决定大会其它事项。 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表决方式。

教代会的正式会议

第三十九条

教代会须在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宣布召开;会议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条

大会由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

第四十一条

大会主要议程:

1、宣布大会开幕;

2、学校领导致辞;

3、上级领导讲话;

4、作学校工作报告;

5、作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6、作工会工作报告;

7、作提案工作报告;

8、行政方面对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议案的说明;

9、主席团负责人或工会主席报告上一届(次)教代会闭会期间,召开执行委员会或联席会议所决定的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10、以代表团(小组)为单位,讨论和审议大会工作报告、方案、决议草案等;

11、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也可以在闭会后进行);

12、对有关报告进行表决,并分别作出决议;

13、学校领导讲话;

14、大会闭幕。

在以上会议程序中,作学校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是每次教代会必不可少的议程,其他会议议程,各校可以视具体情况作适当增减。

香水中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12月17日

教代会代表条件

教代会代表发言

教代会代表发言稿

教代会教师代表发言稿

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教代会代表培训材料

教代会教师代表发言稿

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教代会发言稿各位代表

教代会教师代表发言稿

《教代会的代表.doc》
教代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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