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19:49:3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高中学籍变更(转学)服务
一、办理依据
一、办理依据
《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二、应准备的申办材料
1、学生家庭(含学生)的户籍迁移证(或父母工作调动函、军人复员转业材料);
2、所在学校及县(市、区)教育局开具的转学证明;
3、学生本人的学籍档案;
4、学生当年初中升高中的中考各科成绩及总分(需当地中招办出具);
5、学生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会考成绩证明。
三、办理条件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
四、办理程序
1、申办人携带学生迁移户口或父母工作调动、军人复员转业材料;
2、到原所在学校申请转学,开具学校同意转学证,提取学籍档案;
3、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开具当年初中升高中的中考成绩和高中会考成绩;
4、县(市、区)教育局开具同意转出证明;
5、将以上所有资料带齐到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转学手续。
五、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六、收费标准
无收费。
七、办公电话
8390927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八、监督电话
8391970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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