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门诊管理暂行规定

2020-03-03 05:41: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产前门诊管理暂行规定

一、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打堆、摆闲话,违者扣奖金100元/次。

二、禁止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违者扣奖金100元/次。

三、热情接待孕妇及家属,做到进门就有应声。

四、及时完成本职工作及临时性工作任务,不能以做不来或不会做为拒绝工作的理由,违者扣奖金200元/次。

五、加强学习,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规范病历书写,发现缺项等情况,违者扣奖金50/次。

六、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半小时内向产前门诊主任请假,半小时以上向科长请假,违者扣奖金200元/次。

七、任何人不得私自免单、免费,特殊情况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任决定,违者扣除奖金200元/次。

八、按照成都市孕期保健技术规范,合理应用各种检查手段。

九、加强高危孕妇管理,护士长要及时安排人员追踪高危孕妇,了解情况,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作出处理意见。

备注:违规违纪所扣罚的现金,由医生记账,护士长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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