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风险评估

2020-03-03 15:10: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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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评估报告

编制:

****** 日期:2016年7月12日

1、人身伤害事故风险评估

1.1事故类型分析

根据对选煤厂人身伤害进行的危险源评估结果,人身伤害事故归为触电、灼伤、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雷击伤害、溺水、冻伤、意外伤害、起重伤害、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煤尘瓦斯爆炸火灾等十四类,下面逐一进行分析。

1.1.1触电事故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1)电缆绝缘降低或电缆破损芯线外露; (2)电气设备存在缺陷,且保护接地失效; (3)不按规程、制度要求,违章操作电气设备; (4)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1.2灼伤事故

在接触火源或发热物体的作业过程中,如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就会造成灼伤事故。

1.1.3物体打击事故

在生产作业场所,如果设备防护存在缺陷或人员误入警戒区,可能会导致被物体打击的事故发生。

1.1.4机械伤害事故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果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就有可能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1.1.5车辆伤害事故

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如车辆超速或载物捆绑不牢、倾翻,就有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1.1.6高处坠落事故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果违反作业规程或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或防护设施存在缺陷,就有可能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1.1.7雷击伤害事故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发生雷击伤害事故。 (1)避雷器故障;

(2)避雷网接地不良或断开; (3)雷雨天气在室外作业;

(4)避雷设施被雷电击毁,失去防护作用。 1.1.8溺水事故 在汛期,洪水大量涌入生产作业场所,或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慎坠入水中,就有可能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

1.1.9冻伤事故

在雪灾、寒冷天气情况下作业,如果个人防护不到位,或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防护不到位,就有可能导致冻伤事故的发生。

1.1.10意外伤害事故

在生产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1)行走或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

(2)不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使用不正确; (3)酒后或疲劳上岗;

(4)爬梯固定不牢,或防护有缺陷; (5)作业平台或建筑物倒塌; (6)地面沟、井防护有缺陷; (7)从事身体不适应的作业内容; (8)其他突发事件。 1.1.11起重伤害事故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如果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操作或防护不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1)违章使用不完好的起吊设备或起吊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在吊装过程中钢丝绳卡死或断裂;

(2)吊装过程中,起吊过猛造成物体重心不稳在空中摆动而伤人; (3)起吊吨位超负荷;

(4)操作不当,人站在危险位置或吊装物捆扎不牢; (5)起吊过程中指挥混乱;

(6)吊装过程中,不设置工作警戒标志,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7)风力大于六级以上及恶劣天气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8)不熟悉起重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如斜吊拉设备)。 1.1.12容器爆炸伤害事故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果违规操作或其他原因,会导致加压过滤机罐体、反吹风包、低压风机油气分离器、低压风包及相关管路、高压风包及相关管路、氧气、乙炔瓶等爆裂或爆炸,就有可能造成容器爆炸伤害事故。

1.1.14煤尘瓦斯爆炸火灾伤害事故

在煤尘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的场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会导致煤尘瓦斯爆炸火灾伤害事故。 (1)用电设备负荷超出供电线路额定值,且线路保护失灵。 (2)导线、插头、插座破损,造成线路短路。 (3)避雷网接地异常或断开。

(4)变配电、用电设备异常,发生爆炸起火。

(5)人为带入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火种进入瓦斯超限的场所。 (6)煤尘自燃。 (7)使用火电焊。

(8)胶带机托辊故障,与胶带长时间摩擦过热,引燃煤尘或引燃胶带。 (9)设备运行中因摩擦或碰撞产生火花。 (10)电器、设备产生电火花。 (11)遭受雷击。

(12)受煤点及仓储煤炭自燃。 (13)其他未进行控制的火源。

(14)瓦斯超限,未及时通风等防范措施。 1.2危害程度分析

一旦发生触电、灼伤、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雷击伤害、溺水、冻伤、意外伤害、起重伤害、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瓦斯、煤尘爆炸火灾等事故,就会对人员造成身体伤害。轻者会造成烧伤、灼伤或皮肤、软组织损伤,重者会造成骨折、身体局部功能障碍或丧失部分功能,甚至会造成残疾或死亡等后果。

1.3事故影响范围

(1)触电事故常发生在操作、检修机电设备的场所,影响范围主要是操作、检修人员,人数一般在1~2人。

(2)灼伤事故常发生在设备检修的场所,影响范围主要是从事设备检修的人员,人数一般在1~2人。

(3)物体打击事故常发生在设备巡视、维护、检修、吊装作业的场所,影响范围主要是维护、检修、吊装作业人员,人数一般在1~2人。

(4)机械伤害事故常发生在机械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的场所,影响范围主要是岗位司机和设备检修人员,人数一般在1~2人。

(5)车辆伤害事故常发生在材料、设备、配件等物资运输的过程中,影响范围主要是从事运输的人员,人数一般在1~3人。

(6)高处坠落事故常发生检修等登高作业的场所,影响范围主要是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人数一般在1~2人。

(7)雷击伤害事故常发生在每年5~10月的雷雨季节,影响范围主要是室外作业的人员,人数一般在1~3人。

(8)溺水事故常发生在夏季汛期,一般为每年的7~9月,影响范围是一个或几个生产系统、车间的生产作业或应急救援人员,人数一般在1~3人。 (9)冻伤事故一般发生在冬季严寒降温的情况下,影响范围主要是外部管路及局部生产系统的作业或应急救援人员,人数一般在1~7人。

(10)意外伤害事故可能发生在厂区的各个部位,影响范围是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人数一般在1~3人。

(11)起重伤害事故常发生在检修机电设备的场所,包括大型部件的备用或更换以及重物吊装,影响范围主要是从事吊装与设备检修人员,人数一般在3-4人。

(12)容器爆炸伤害事故一般发生在生产作业期间,杀伤力大,波及周边范围。容器爆炸的冲击波与碎片的危害会导致爆炸点与周边人员伤亡,建筑物受损或坍塌,影响范围是爆炸点与周边范围人员,具体准确人数难以计估算。 (13)一旦发生煤尘爆炸火灾事故,将影响到整个生产作业场所或车间,甚至影响到1-2个生产系统,影响人数在1-10人。

1.4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做好日检、月检,切实抓好厂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2)对进入厂区工作的每一位员工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同时要班班强调安全。 (3)经常性的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规程》。 (4)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保证机电设备完好、安全运行。 (5)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及新庄洗煤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6)急救箱及用品严禁随意挪动,定期更换急救箱内的急救药品。 (7)急救用品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8)加强员工对工具使用的管理。

(9)提高员工危害辨识的能力,做到“五不做”: a.本人做此项工作有那些风险?不知道不去做; b.本人是否具备做此项工作的技能?不具备不去做; c.做本项工作所处的环境是否安全?不安全不去做; d.做本项工作是否有恰当的工具?不恰当不去做;

e.做本项工作是否已配戴了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合适不去做。 评估结论:虽然厂在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下足功夫,但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如火灾、粉尘爆炸、雷电灾害等事故以及职工自身思想麻痹大意时未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职工人身伤害事故风险较大。

2、雪灾冰冻事故风险评估

1.1事故类型分析

进入冬季,由于季节性天气变化,中原地区可能有中到大雪,气温骤降,根据危险源评估和风险分析,经过系统的风险评估共辨识出,选煤厂主要的风险有以下几种:

(1)人员受冻;

(2)可能造成供暖、供排水管道冻裂; (3)车间、库房设备被冻; (4)强降雪天气可造成道路封闭; (5)无法正常生产;

(6)生产、生活所需各种物资无法正常供应; (7)建筑物坍塌; 1.2危害程度分析

当选煤厂冬季发生冰冻灾害后,可造成以下危害: (1)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可能造成设备冻坏。 (3)可造成巨额的财产损失。 (4)可能使道路不通。

1.3事故的征兆:强降雪、气温骤降。 1.4危害范围:全场车间所有岗位 1.5雪灾冰冻事故预防措施

(1)入冬后对防寒、防冻设施彻底进行检查,定期加强动态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车间、厂房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出行运输车辆的完好;对外出的车辆采取防滑措施,员工上下班注意安全,路面滑时禁止骑车和驾车。

(4)降温前加强管路的检查处理工作,防止出现冻裂、堵塞等情况。 (5)要及时与供应部门联系,保证设备常用零部件的库存,防止因天气状况影响零部件的正常供应;加强防冻零部件的管理,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6)要及时与供应部门联系,保证介质、药剂等消耗品的库存量,防止因天气状况影响正常的生产需要。

评估结论:新庄选煤厂地处中原,冬季出现零下10度的极端天气,通过设备保暖、增加取暖设施、优化水路系统等,发生雪灾冰冻灾害事故的风险较小。

3、洪水涌入及地质灾害事故风险评估

1.事故特征 1.1事故发生地点

厂的压滤泵房、厂房、配电室等生产场所汛期可能会发生洪水涌入现象;由于频繁下雨可能导致山体滑坡(矸石山)、地震等地质灾害。根据当地降水情况,

7、8月份为雨季高峰,容易引发洪水涌入及洪水引发的山体滑坡。选煤厂洪水涌入及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事故

1.2事故的因素

1.2.1雨季连降暴雨发生洪水涌入或造成山体滑坡进入厂区给厂房造成破坏性的损害。使工作在厂房中的员工受困,造成人员伤害。

1.2.2发生地质灾害,造成厂区内设施坍塌,路面损坏。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受到伤害。

1.3事故的类型

洪水涌入、山体滑坡、人员溺水、地震等 1.4事故的征兆

当发现暴雨连降,排洪沟出现溢流、水势无法控制、山体出现滑坡迹象时,即为洪水涌入及地质灾害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5事故的危险程度分析

当选煤厂发生洪水及地质灾害,可造成以下危害: 1.5.1可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5.2可造成巨额的财产损失、数据损失和重要文件、资料损失。 1.5.3使选煤厂停产造成经济效益的损失可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5.4可造成巨额的财产损失、数据损失和重要文件、资料损失。 1.5.5使选煤厂停产造成经济效益的损失。 1.6危害范围

绞车房、浓缩池等地势较低的岗位 1.7洪水涌入及地质灾害事预防措施

(1)每年进入雷雨季节前,由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织应急行动组对山体以及防洪沟进行全面检查,并请有关专业部门进行检查指导.(2)进入雷雨季节后,不定期由各生产班组对山体及防洪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3)在降雨量持续增加的时期,由应急行动组设专人对山体及防洪沟巡视检查一次。发现有阻碍排洪的问题,当时能解决的就地处理,不能解决的上报值班厂领导,以便做出合理的安排,使问题得以妥善处理。 (4)及时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听取汛情通报。

(5)抢险救灾物资要经常维护保养,不得挪用,如有损坏要及时补充更新。 (6)定期与地方气象,及水文部门取得联系,获取准确信息,以便做好防汛救灾准备。

(7)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工作,培养危机意识,并开展应急救灾演习活动,使得员工有应急自保和救援能力,加强各部门的协作能力。

(8)要进行日常防震防洪防雷以及通讯设施的维护,未经过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对设计结构、功能进行改变。

评估结论:每年雨季,降雨量达到400-500mm,存在洪水涌入及地质灾害事故风险。

4、火灾事故风险评估

1.1事故类型分析

根据对选煤厂生产车间、库房、胶带机走廊、集控室等重点部位及办公等公共场所进行的危险源评估结果,选煤厂可能发生的火灾可分为固体可燃材料火灾、易燃可燃气体和油脂类火灾、电气设备火灾三类。其中电气火灾单独编制应急救援预案,这里只对固体可燃材料火灾、易燃可燃气体和油脂类火灾进行分析。

(1)固体可燃材料火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导致固体可燃材料火灾的发生: a).库房、检修间、集控室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使用明火。 b).供电线路老化维修不及时,线路着火引燃固体可燃材料。 c).导线、插头、插座破损,造成线路短路引燃固体可燃材料。 d).使用电炉、电暖气等热交换设备、器具,长时间开启无人管理。 e).避雷网接地异常或断开,因雷击导致可燃材料起火。

f).人为带入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火种进入车间、检修间、集控室、走廊、库房等。

g).系统内煤尘积聚点未及时清理,煤尘自燃,或因摩擦受热自燃,或其它火源把煤尘点燃。

h).系统内使用火电焊时,火种进入彩板内,造成彩板着火。

i).胶带机托辊故障,与胶带长时间摩擦过热,引燃胶带,或煤尘燃烧引燃胶带。

J).胶带燃烧火势得不到及时控制导致胶带走廊着火,胶带走廊着火还会产生一氧化碳等多种有毒有害化学气体。

k).聚氨酯筛板遇明火,点燃筛板。

l).冬季部分区域内使用火炉取暖,未采取防火措施。 m).监控、办公设备、电器长时间无人管理,或遭受雷击等。

n).由于短路或其他原因造成电缆着火,除了火灾外,还伴生一些有毒有害化学气体产生。

o).其他未进行控制的火源。 (2)易燃可燃气体和油脂类火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导致易燃可燃气体和油脂类火灾的发生: a).检修间、库房等场所存放易燃可燃气体或油脂。

b).库房管理不善,外人进入内部带进火种,造成易燃可燃气体或油脂着火。 c).易燃可燃气体或油脂储存、使用不当,或违反《作业规程》。 d).易燃可燃气体或油脂泄漏,遇到未进行控制的火源、雷击等。 e).油漆遇到未进行控制的火源,燃烧后除了造成火灾外,还伴生一些有毒有害化学气体产生。

1.2危害程度分析

一旦发生火灾,可造成以下危害: (1)可造成人员中毒、伤亡事故。 (2)可造成财产损失、数据损失。 (3)发生重大机电事故。 (4)影响正常生产。 1.3事故的征兆:

火灾事故多发生于干燥、多风的春秋季节,但生产作业活动引发的火灾事故则没有明显的季节特征,随时都有发生的可能。

1.4事故影响范围

(1)一般火灾有时会对生产造成轻微影响,财产损失小,多数情况下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影响范围主要是火灾现场的操作、作业或巡视人员,影响人数一般在1~2人。

(2)重大火灾会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财产损失大,甚至会对人员造成伤害。影响范围是整个生产作业场所,或扩大至1~2个生产系统,影响人数一般在1~7人。

1.5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a).每月对厂内所有车间、检修间、库房、集控室、胶带机走廊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消防检查,清除火灾隐患。

b).每年春季对所有避雷网进行一次检测。

c).每班由岗位司机进行日常巡视,重点对当天的检修区域进行检查,消除所有火源。

d).机电班每天在下班时间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将地面的检修杂物回收,关闭检修电源。

e).电缆防火监测系统、烟雾报警系统、工业电视系统保持完好、可靠。 f).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g).灭火器要经常维护,不得随意挪用。检验到期或失效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h).生产车间、库房、胶带机走廊、集控室等重点部位严禁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要制定防火措施。

i).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管理。未经厂部许可,不得随意乱接大功率用电设备、器具。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用电设备、器具。 j).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管理。凡使用电热器具的部位,设专人管理。长时间不用的用电设备、器具及时断电。

k).生产车间、库房、胶带机走廊、集控室等重点部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l).严禁超负荷用电。 m).做好检修区域的防火工作。

n).杜绝设备漏油现象,系统设备保持完好。

o).加强库房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与其它物资分库存放。库房的物资摆放整齐;禁止在库房吸烟;加强日常的巡视检查;关闭电源。

p).重点防火部位的积尘定期的清理。 q).严格控制使用明火,控制所有可见火源。

r).消防系统完好可靠。无消防水的部位配备充足的灭火器,且至少配备2具35kg干粉灭火器,并由岗位工每班重点巡视,及时排除可能引发火灾的各种隐患。

评估结论:由于厂检修任务较多,电焊切割场工作也比较多,虽然厂安委会加强了对明火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批,以及动火现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通过开展技能比赛,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并完善了厂消防系统,但是由于职工技能水平不一以及职工思想波动,一时麻痹大意,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出现火灾事故的风险仍然较大。

5、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风险评估

1.1事故类型分析

根据对选煤厂重点部位进行的危险源评估结果,选煤厂在生产过程中会出现局部瓦斯、煤尘超限或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进行简要分析。

(1)瓦斯、煤尘爆炸的三个条件在生产作业的某个场所同时具备。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造成瓦斯、煤尘超限: 1)卸煤、转载的煤尘未进行控制。 2)除尘设施故障维修不及时。

3)积尘清理不及时,在某种外因的作用下造成扬尘。

4)瓦斯易集聚的场所(原煤仓、产品仓)通风不良或通风设施未开启,通风设施故障维修不及时。

5)瓦斯监测设备故障,或长时间漏检。

(3)在空气瓦斯、煤尘浓度达到爆炸界限的场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会导致瓦斯、煤尘爆炸:

1)用电设备负荷超出供电线路额定值,且线路保护失灵。 2)导线、插头、插座破损,造成线路短路。 3)避雷网接地异常或断开。

4)变配电、用电设备异常,发生爆炸起火。

5)人为带入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火种进入瓦斯超限的场所。 6)煤尘或仓储煤炭自燃。 7)使用火电焊。

8)胶带机托辊故障,与胶带长时间摩擦过热,引燃煤尘或引燃胶带。 9)设备运行中因摩擦或碰撞产生火花。 10)电器、设备产生电火花。 11)遭受雷击。

12)其他未进行控制的火源。 1.2危害程度分析

煤尘爆炸会产生高温高压、连续爆炸、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气体。煤尘爆炸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对人员的伤害和摧毁设施,破坏设备等方面。

1.3事故影响范围

一旦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将影响到整个生产作业场所或车间,甚至影响到1~2个生产系统,影响人数一般在1~10人。

1.4煤尘爆炸事故的征兆:

(1)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咝咝的空气流动声,可能是爆炸前爆源要吸入大量氧气所致,这就是与其爆炸前的预兆。

(2)可燃性气体燃烧生成的热又使煤尘加热而燃烧,煤尘燃烧生成更多的热量。这些热量以分子传导和火焰辐射的方式传给附的近悬浮的或被吹扬起来的煤尘。这些煤尘受热后气化,放出可燃性气体,使燃烧能循环地进行下去,氧化反应越来越快,温度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大,当达到一定的程度时,便形成剧烈爆炸。

1.5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定期对厂区煤尘重点防范区域的瓦斯、除尘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对重点防范区域进行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 (2)加强厂区出入人员的管理及监视。 (3)实时监测重点防范区域的瓦斯、煤尘浓度。 (4)定期对重点部位的积尘进行清理。 (5)及时通风。

(6)瓦斯监控区域得不使用明火。

评估结论:由于原煤提升后进入原煤运输线,现场通过喷雾降尘系统,以及皮带走廊全部通风,并且每天对原煤运输线进行打扫积尘,降低了粉尘(瓦斯)集聚的现象。由于原煤在运输过程中,通过转载和筛分,瓦斯大部分已经释放到大气中,入仓原煤中瓦斯量很少,新庄选煤厂在原煤仓、产品仓安装瓦斯传感器,及时监测瓦斯浓度。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风险较小。

6、电气火灾事故风险评估

1.1事故类型分析

根据对车间供配电系统以及各电气设备危险源的评估结果,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导致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1)短路:电气设备发生短路故障时,一方面是电流急剧增加、短路电流比正常工作电流大数十倍,甚至上百倍,产生大量的热量使电气设备的温度迅速上升,当温度达到绝缘材料的燃点时就会导致燃烧。另一方面在短路点不仅产生电火花、电弧,且温度更高可使金属熔化,导致附近的物体燃烧形成火灾。

(2)过负荷:电气设备过负荷运行时,保护装置若不能及时动作切断电源,长期运行引起电气设备过度发热加速绝缘老化,当温度达到绝缘材料的易燃温度时引起火灾。

(3)接触电阻过大:导线连接处是线路的簿弱环节,发生过热的重点部位,接触电阻过大发热,一方面可使绝缘层损坏引起短路,另一方面接头接触不良会产生电火花,电弧直接引起火灾。

(4)电热设备(电烙铁、热风枪、电焊机等)使用不当,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后忘记切断电源等均可形成火灾。

(5)线路漏电:即由于电线绝缘或其支架材料的绝缘性能不佳,以致导线与导线或导线与大地之间有微量电流通过。漏电严重时,漏电火花和高温也能成为火灾的火源。

(6)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在供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旁使用明火,吸烟等。 (7)雷击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电气火灾。 (8)其他火灾引起的电气火灾。 1.2容易发生电气火灾的地点:

有煤尘堆积的电缆桥架,有杂物和通风不畅的电缆沟,高低压配电室;仓上且避雷设施不完好的配电室以及高低压配电室。

1.3危害程度分析

(1)隐蔽性强,易造成人员触电伤亡。 (2)可能造成两人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3)影响整个生产进度和正常工作的开展。 (4)可能造成影响10小时或时间更长停产事故。

(5)烧毁配电设备,如果火势蔓延可能烧毁其他生产设备。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事故发生前电机可能会有浓烟和异味产生等征兆。 1.5电气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按规定对电气线路进行巡视检查。 (2)按规定做好点检工作。

(3)每年春季对厂部房车间的避雷网进行一次检测。 (4)加强车间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明火作业。 (5)每年定期对设备的保护进行校验,整定。 (6)各类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控方法

(7)加大普及安全用电教育力度,提高安全用电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彻底克服重用电轻安全的思想观念。 (8)高低压配电装置

a.电压、电流指示值应正常。

b.各种设备(含母线)的各部位连接点应无过热、锈蚀、烧伤、熔接等异常现象。

c.各种设备的套管、绝缘子外部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

d.电气设备的灭弧装置,如灭弧栅、灭弧触头、灭弧罩、灭弧用绝缘板应完好无损。

e.连接到发热元件(如管形电阻)上的绝缘导线,应采取隔热措施。 f.绝缘导线穿越金属构件时,应有绝缘导线不被损伤的保护措施。 g.隔离用的挡板或隔板应无破损和无放电痕迹。 h.电缆终端头应无过热和无放电痕迹。 i.必须加装漏电保护装置。 j.接地应完好。

(9)导线连接、导线与设备或器具连接

a.导线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在多尘和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式盒(箱)盒(箱)的配件应齐全,并固定可靠。

b.铜铝导线连接处,应采用铜铝过渡措施。

c.截面为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可直接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d.截面为2.5 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芯应先拧紧搪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e.截面大于2.5 mm2的多股铜芯线的终端,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焊接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4.2.4电缆

a.电缆隧道、电缆桥架要按照防火要求设计。

b.电缆在支架上要求排列整齐,尽量减少电缆间相互交叉,避免电缆的成捆堆积。这不是为了美观,更重要的是为了保证电缆的良好散热; c.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应分层排列。 d.淘汰过期陈旧电缆,尽量选用阻燃电缆。

(10)经常巡视观测掌握线路,设备的运行情况,避免缺陷运行及过负荷运行,发现导线破股断股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1)所有在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12)做好煤尘防治、防潮、防雷等工作,减少其他因素影响。 (13)定期除尘并做好防止外界入侵工作如鼠害。

评估结论:由于选煤厂电气设备较多,配电系统相对复杂,但是通过标准化治理,现在电气设备标准化水平较大,加上现场消防设施的完善,发生电气火灾事故较小。

7、雷电灾害事故风险评估

1.1事故类型分析

根据对选煤厂进行的危险源评估结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导致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

(1)建筑物、供电系统及易燃易爆场所未安装避雷网、避雷针、避雷带、避雷器等避雷设施。

(2)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没有设计和施工资格的人参与防雷设施的设计及施工。

(3)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安装避雷设施。 (4)避雷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

(5)避雷网、避雷针、避雷带、避雷器等避雷设施接地异常或断开。 (6)未对避雷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委托雷电防御装置检测机构实施定期安全检测。

(7)建筑物内现代化通信、计算机系统网络等设备未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进行防雷设计便投入使用。

1.2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

(1)最容易发生雷电灾害的季节在夏秋季节,重点防范时间在

7、

8、9月。 (2) 容易引发雷击地点有:主厂房、皮带通廊等高大建筑物。 1.3危害程度分析

当发生雷电灾害时,可造成以下危害: (1)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雷电直接击倒建筑物,使建筑物受损坍塌。 (3)由雷电引起火灾。

(4)造成财产损失、数据损失和重要文件、资料损失。 (5)影响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

(6)造成电网过电压,影响整个电网的稳定运行,甚至因过电压损坏用电设备。

(7)造成避雷设施损坏。

(8)由于天气的原因,发生雷击事故后,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援。

(9)在高大建筑物进行救援的时候,可能影响到救援人员的安全,特别是由于天气方面原因,还可能发生二次雷击事故。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黑云压顶,越来越低。

2)身上的毛发突然站起来,皮肤感到轻微的刺痛,甚或听到轻微的爆裂声,发出“叽叽”声响。

3)设备设施、建筑物未装设防雷接地装置或防雷接地装置不符合相关规范。 1.5雷电灾害事故事故预防措施

(1)建筑物、供电系统、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避雷设施 (2)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安装避雷设施。

(3)避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且实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雷雨季节每月检测一次,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4)建筑物内现代化通信、计算机系统网络等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进行防雷设计后投入使用,并对其防雷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一次检测。

(5)避雷装置由专业避雷检测机构检测,并对防雷装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合格的,颁发合格证书;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6)避雷检测机构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防雷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7)定期检查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和过电压保护器)的完好情况。

(8)对安装避雷设施的建筑物、供电系统、易燃易爆场所定期检查,发现有避雷设施丢失、损坏情况,立即整改。

(9)车间对避雷网、避雷针、避雷带等避雷设施经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雷雨季节每月由厂部负责对所有避雷设施进行接地情况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11)低压线路尽量采用地下电缆供电,并将电缆的金属外皮接地。 (12)日常检查供电线路是否有绝缘老化,发现隐患及时更换。 (13)在雷雨天气尽量不用或少用电器设备,用完后立即断电。

(14)雷雨天气,人员最好躲在装有避雷装置的建筑物内,并关好窗户。 (15)雷雨天气,严禁高空和户外作业(厂房外,楼顶等)。

评估结论:厂建有健全的避雷网、避雷针、避雷带、避雷器等避雷设施,并于每年3月份左右进行由永城市监测部门对厂避雷设施进行效验,每月进行机电检查,对避雷设施进行检查,发生雷电灾害事故的风险较小。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事故风险评估

1.1事故类型分析

(1)乙炔泄漏燃烧爆炸。

(2)汽油、油漆、清洗剂等遇火燃烧。

(3)有毒品泄漏(部分进口粘结剂、压缩机机油)造成环境污染,人员误食中毒身亡。

1.2事故类型原因分析

根据对各车间岗位发生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评估结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导致厂部发生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事故:

(1) 车间人员违反管理规定,在油脂药剂库使用明火,或人为带入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火种进入油脂药剂库。

(2) 油脂药剂库照明管理不善。主要有仓库照明灯具选用不当、物资摆放超高未保持灯距、照明施工质量差导致灯脱落、临时照明设置不当等;使用高温照明、灯位设置不当、用后未切断电源,辐射热积聚而引发火灾;临时照明设置不妥,受风或电线拉动而倾倒,无人看管而引起火灾。

(3) 危化学品通风散热条件不良,防潮防火、防暑降温措施不力,堆放不规范,缺乏专业知识致使库存物品发生生物、物理或化学反应引起自燃、燃烧或爆炸。

(4) 防雷设计有盲区或防雷防静电设施保养不当。设计有盲区、避雷设施保养不善、对球雷、感应雷、带状雷应研究与防护不够。

(5) 危险物品(各种油脂、胶料、胶浆、清洗剂等)没有分类分项存放、无警示标识、装卸作业无有效防静电措施、擅自改变仓库储存物质性质。

(6)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不能完整好用等。 (7) 其他未进行控制的危险源。 1.3 危害程度分析

当车间发生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事故时,可造成以下危害: (1) 可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 可造成财产损失、数据损失和重要文件、资料损失; (3) 影响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1.4事故的征兆:爆炸事故发生前无明显征兆。 1.5预防措施

(1) 每年由电工检修班负责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的供电线路、防静电设施、照明是否有绝缘老化和过载情况。

(2) 每月由厂自行检查本厂部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防雷设施、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器具,令其立即整改。

(3) 加强存放场所的安全及人员出入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易燃易爆品仓库要远离火源,严禁在仓库或附近使用明火; (5) 仓库内通风良好,有防高温设施;

(6) 定期检查供电线路,存在问题的及时维护、更新; (7) 定期对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及附近防雷设施进行检查; (8) 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警示标识齐全; (9)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定期检验维护,确保完好; (10) 消防设施配备数量充足; (11)严禁在厂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2)氧气、乙炔要分类存放,并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氧气、乙炔存在点要有警示标识,注明最大库容量; (13)氧气、乙炔存放要有防倒装置,安全帽齐全,空满瓶标识清楚; (14)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要有防泄漏积油沟槽,并定期清理; (15)做好防盗,库房门要经常上锁;零用要登记; (16)仓库管理人员要熟悉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特性及仓储知识; (17)仓库管理人员熟悉灭火器使用方法。

评估结果:新庄选煤厂使用氧气乙炔的场所较多,现在通过规范现场操作规程,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安全措施审批,现场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发生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事故的风险较小。

9、压力容器爆炸事故风险评估

1.1事故类型分析

选煤厂可能发生的压力容器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加压过滤机罐体、反吹风包爆裂,该事故四季均有可能发生; (2)低压风机油气分离器爆裂,该事故四季均有可能发生; (3)低压风包、相关管路爆裂,该事故四季均有可能发生; (4)高压风包、相关管路爆裂,该事故四季均有可能发生; (5)氧气、乙炔气瓶等爆炸,该事故四季均有可能发生。 1.2各类风包、气瓶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1)碎片的破坏作用。高速喷出的气体的反作用力把壳体向破裂的相反方向推出。有些壳体则可能裂成碎块或碎片向四周飞散而造成危害。

(2)冲击波危害。容器破裂时的能量除了小部分消耗于将容器进一步撕裂和将容器或碎片抛出外,大部分产生冲击波。冲击波可将建筑物摧毁,使设备、管道遭到严重破坏远处的门窗玻璃破碎。冲击波与碎片的危害一样可导致周围人员伤亡。

(3)可燃介质的燃烧及二次空间爆炸危害。盛装可燃气体、液化气体的容器破裂后,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遇到触发能量(火种、静电等)在器外发生燃烧、爆炸,酿成火灾事故。其中可燃气体在器外的空间爆炸,其危害更为严重。液态烃气化后的混合气体爆炸燃烧区域,可为原有体积的6万倍。

1.2事故类型原因分析 (1)安全阀失效、失灵。 (2)未按规定进行存放。

(3)使用时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未定期检验。

1.3 危害程度分析

可造成现场人员重伤或死亡。

1.4事故的征兆: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发生前无明显征兆。 1.5预防措施

(1)每年由机修车间将压力容器所用安全阀、压力表交由焦化厂生产技术部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2)对厂内所有压力容器罐体、阀门、仪表根据点检要求全面检查,不能漏点,点检人员及时报告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发现安全隐患,可以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无法整改的要求停机,同时要报告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3)现场施工负责人对每次检修中的气割作业进行检查,保证电气焊操作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

(4)定期收集、整理压力容器有关记录并组织相关人员总结前段时间压力容器运行中的经验并制定改进措施。

(5)在购买、验收时应能保证压力容器在设计上采用合理的结构,如采用全焊透结构,能自由膨胀等,避免应力集中、几何突变;针对设备使用工况,选用塑性、韧性较好的材料;强度计算及安全阀排量计算符合标准。

(6)在压力容器使用中,加强使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灵活,齐全。避免操作失误,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失检、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等。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参与制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不得指使或同意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并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确保压力容器安全经济运行,满足生产需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成本核算工作。

(8)贯彻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以及下达的压力容器方面的安全监察指令。

(9)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10)制定和实施压力容器及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压力容器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11)严禁压力容器私自修理, 严禁压力容器超压、超负荷运行,杜绝在失检、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等情况下运行。

(12)积极改善压力容器工作区域的劳动条件。

(13)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消防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14)气瓶的储存:空瓶、实瓶应分开,氧气瓶与乙炔瓶不能同储一室。 (15)气瓶库(储存间)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采用二级以上防火建筑,与明火或其它建筑物应有适当的安全距离。易燃、易爆气体气瓶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5米。

(16)气瓶库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要有便于装卸、运输的设施。库内不得有暖气、水等管道通过。

(17)气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当心爆炸”等各类必要的安全标志。 (18)气瓶库应有运输和消防通道,备有专用灭火器、灭火工具。 (19)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保护瓶阀,避免瓶阀受力损坏。

(20)实瓶一般应立放储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头(有阀端)应朝向一方。垛放不得超过5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数量、号位的标志要明显,要留有通道。

(21)实瓶的储存数量应有限制,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储存量。

(22)瓶库账目清楚,数量准确,按时盘点,账物相符。 (23)建立并执行气瓶进出库制度。

(24)存在瓦斯、粉尘的车间严禁存放气瓶,其余车间存放气瓶数量不超过两套。

(25)使用前应对气瓶进行检查,确认气体、气瓶确是所需且质量完好,方可使用。如发现气瓶颜色、钢印等辨别不清,检验超期,气瓶损伤(变形、划伤、腐蚀),气体质量与标准规定不符等现象,应拒绝使用并做妥善处理。

(26)按照规定,正确、可靠地连接调压器、回火防止器、输气、橡胶软管、焊割炬等,检查、确认没有漏气现象。连接上述器具前,应微开瓶阀吹除瓶阀出口的灰尘、杂物。

评估结论:每年检测部门对压力容器设施进行检测,气瓶有详细规范的操作规程,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较小。

10、放射源丢失(泄漏)事故风险评估

1.1事故类型分析

(1)放射源、放射性材料、放射性污染严重物件的丢失或被盗、误置、遗弃;

(2)密封源或辐射装置的辐照的进入失控;

(3)放射源装置和辐射装置故障或误操作引起屏障丧失; (4)密封放射源或包容放射性物质的设备或容器泄露; (5)放射性物质从放射源与辐射技术应用设施异常释放; 1.2若发生以上事故,使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射的可能途径有: (1)直接来自放射源或辐射装置的辐射所产生的外照射; (2)衣服和皮肤上的放射性污染所产生的外照射;

(3)事故释放的气载放射性物质的辐射所产生的外照射或沉降到地面或其他地方形成的沉积物所产生的辐射;

(4)吸入事故释放的气载放射性物质所产生的内照射; (5)食入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食物或水所产生的内照射;

(6)被误置、丢失、遗弃或被盗放射源或放射性污染严重金属物件进一步通过废金属回收、溶炼和加工成品进入社会生活所产生的照射。

1.3危害程度分析

(1)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2)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急性死亡。 1.4预防措施

(1)放射源属有害物品,其放射性可直接或间接对人体产生危害,影响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因此,工作人员除了维护、检修和在有必要进行室内标定外,不要接近射源容器;

(2)凡是接触射源容器的工作,必须配带辐射检测仪,个人剂量仪,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及防护眼镜;

(3)进行射源容器的维护、检修和开箱,必须先用检测仪器对源罐周围的放射性强度实行测量,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并尽量避开辐射强的方位;

(4)在进行源罐安装,拆卸过程中,其开关应一直保持在(OFF)位置,并确认开关良好,准备开机时,再将手柄旋至(ON)位置;

(5)在进行室内标定时,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方可打开射源手柄开关进行送电标定工作,标定完毕,射源手柄旋到(OFF)位置。

(6)探测器、射源容器、安装架在安装时,须有两人同时操作,安装高度要不影响现场操作人员工作和行走,最好安装在人走动少的地方,并要悬挂“当心电离辐射!”警告牌;

(7)在没断电的情况下,严禁进行探测器的检修工作; (8)安装完毕后,要对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的工作;

(9)施工或检修完毕后要确保与现场卫生清洁,并对现场操作使用人员讲解注意事项;

(10)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评估结论:新庄选煤厂建立标准化的核源管理制度,并加强环保宣传,环保局每年多次到厂进行核源检查指导工作,提高了厂核源管理水平。由于使用的核源是在现场存放,虽现场有警示标志,以及专用监控设施和安保系统,但是不排除人为破坏和偷盗的现象,发生放射源丢失(泄漏)事故的风险较小。

11、食物中毒事故事故风险评价

1.1事故类型分析

本厂共有1个职工食堂和1个机关食堂。主要负责职工的日常就餐工作。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类型有:

(1)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食品采购、保管、加工把关不严,导致不能确保食品品质。采购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料,出售腐烂、发霉、变质的食品。

(2)食堂内处环境不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虫不力,未及时清除其滋生的条件。

(3)食堂炊具、操作台、清洗池、贮藏间、冰柜等设施消毒不及时。 (4)直接入口的食品未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出售食品时未使用食用夹。

(5)使用了对人体有害的洗涤剂、消毒剂。

(6)食品贮藏间不清洁,有霉斑、鼠迹、蟑螂、通风不好,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未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未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优质期限的食品。

(7)炊事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未按规定用流动清水洗手,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要求;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穿着不整洁的工作服,导致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8)食堂安全防范措施不严,导致投毒事件发生。 1.3 危害程度分析

(1) 集体轻微中毒,如拉肚子、四肢无力等症状; (2) 中毒死亡; 1.4预防措施 (1) 技术措施

保证炊(餐)具执行“四过关”即洗、涮、冲、消毒(蒸汽或开水)过关。 (2)管理措施

A、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检查,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操作。

B、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严格落实消杀制度,有效控制各种有害昆虫的滋生源。

C、严格控制食品采购。

D、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入库、出库制度。 E、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找出存在的隐患,针对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F、作业人员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评估结论:新庄选煤厂与新庄矿同用专门供应职工的食堂,由新庄矿成立专门卫生监督委员会,每天对食堂进行文生检查,发生食物中毒的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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