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020-03-02 21:59:1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开展2010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

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班(06

1、065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受梅州市教育局委托,我校承办的2010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中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0年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与程序:2010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仍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思想品德合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学生必须能按时获得毕业证。

2、申请人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人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粤教继„2007‟14号)有关规定执行,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3、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须的素质和能力。

三、时间安排:

1、2010年3月15日至4月25日,为各班申请和开展认定工作时间。

2、4月10日为体检时间 ,必须申请资格证的每位同学到场,否则后果自负。详见2010年师范生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日程安排在该通知后面。

四、收费:

1、文件规定体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为不属教师资格认定环节的项目,由医院收取每人90元,由各院班为单位统一收齐后,于4月6日(周二)上午9:00到黄桂清学生活动中心402室。交款后凭交款收据现场领取体检化验单。并统一收好,按“学生体检编号”、“学生班级”、“姓名”、“联系电话”制作体检花名册并加盖院章后在体检当天交到梅县人民医院抽血处市场部工作人员。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市教育局存档,一份放进学生个人档案)、《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等表格材料由市教育局代为印制,每套收取工本费2元,各院以班为单位统一收齐后于3月31日(周三)下午2:30交至黄桂清学生活动中心606室并领取表格。领取表格后,抓紧时间让每位同学认真填好表格,要求用黑色签字笔填好,资格认定表只填第一页的信息,品德鉴定表填写自我鉴定以上的内容,德育测评情况由班干部填写按每学期的综合测评记录,第八学期参照第七学期

五、材料申报及数据上报要求:

1、申请认定材料由各院辅导员收集、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思教科,认定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凭毕业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各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材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用黑色签字笔填好,资格认定表只填第一页的信息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辅导员审核相符后归还学生)复印到同一张A4纸,身份证双面都要复印; 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品德鉴定表填写自我鉴定以上的内容,德育测评情况由班干部填写按每学期的综合测评记录,第八学期参照第七学期;

⑷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原件(二级乙等以上)和复印件(原件由辅导员审核相符后归还学生);

(6)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时可以领取后腰上交,原件由辅导员审核相符后归还学生,学生凭毕业证领取证书)

⑺近期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同一版本)相片5张(申请表各1张,体检表1张,2张用于做证,做证的2张相片用胶水轻贴于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照片背后写上名字和学号。

六、注意事项

1、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用统一用A4纸复印,不得裁剪

2、请各班务必以班为单位,收齐6钟材料,每一种材料必须在右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按学号顺序叠放好,收齐以后于4月8日之前上交到辅导员办公室,体检的表格可以在4月12日上交。逾期未交。后果自负。

3、辅导员会将申请信息录入,然后导出花名册,由学生签名确认。

4、成功申请,获得资格证书,凭毕业证书领取资格证书。

5、要求各毕业生妥善保管好“教师资格证申请表”和证书(申请表要求一定要放入本人人事档案中,证书才有效),遗失后不补,责任自负。

政法学院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0年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日程安排及要求

一、申请人凭“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必须贴好相片,并填写好自填内容包括身高、体重)和化验单按规定时间到梅县人民医院(东厢市场侧)二楼检验室体检(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如女生体检当天遇例假则在小便化验单左上角上注明“特殊”)。

二、验单填写要求:

1、每张化验单分别写上姓名、性别、学院、班别。

2、学生领取体检表格后按“学生体检编号”、“学生班级”、“姓名”、“联系电话”制作体检花名册并加盖政法学院院章后在体检当天交到梅县人民医院抽血处市场部工作人员。 联系人:罗医生 13539158762 2395129

3、化验单与体检表装订在一起,各班按化验单上编号编写学生体检花名册,化验单编号和姓名必须一致。

4、学生体检费以各院班为单位统一收齐后在4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在黄桂清学生活动中心402室交梅县人民医院收费人员。

5、请各班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并请派人到医院现场维持秩序。请学生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当天进行体检。

三、体检时间安排:

4月10日(星期六)早6:20:政法117人、美术79人;

政法学院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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