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020-03-02 10:04: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居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双方当事人根据购房协议的约定及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一、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

二、物业服务等级为

三、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 型__________(多层公寓、小高层公寓、高层公寓、排屋、别墅等)

2、座落位臵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4、产权性质:_______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 。

五、甲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本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维修管理:

1、房屋建筑的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约定,相关业主对物业的共用部位或公共部位享有专有或独占使用权的,由相关业主负责该等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及清洁卫生等,并承担费用;

2、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但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合同约定甲方不需承担义务的设施设备,或根据相关合同约定由专业单位维修、养护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除外;

3、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环境卫生: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清洁;

2、道路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

3、垃圾的收集、清运;

4、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三、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五、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1、安全监控;

2、24小时巡视;

3、门岗执勤。

六、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2、乙方装修前应告知甲方并填写相应表格予以备案;

3、装修垃圾必须堆放在甲方指定的位臵,如需甲方负责清运,按业主产权面积收取3元/㎡装修垃圾清运费。

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八、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九、在本协议期内,甲方负责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3 管理商业用房(注:根据当地规定),物业共用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共有的场地及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的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入的所有及使用等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办理。

十、单个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委托甲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甲方是否接受委托,以及服务内容和费用等相关事项由单个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和甲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十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特色服务或增值服务(详见附件 )。 (注:若没有相应内容此条应删除。) 十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前期物业服务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期限是以本项目交付时间为×年×月×日为前提,若实际交付时间有调整的则本协议期限自动相应调整)。但是,本协议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然终止。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4 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与其物业服务等级相匹配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 )

或甲方按照下列约定,努力实现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保证整体美观;

二、设备运行: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故障排除不过夜;

三、公共环境:实行标准化的清扫保洁,确保公共区域及卫生责任区域的容貌整洁;

四、绿化:确保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

五、保安、交通秩序:实行24小时保安服务,建立严格的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管理制度,确保业主及使用人的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环境,维护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维修: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七、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八、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第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费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或经合法程序调整后的标准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并按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本协议附件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

5 以列支,不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二、前期物业服务费自本物业交付之日或建设单位发出的交付通知指定的交付日期之次月起计收,除乙方与建设单位对交付日期另行达成书面协议或司法裁定对交付日期另行作出确认外,乙方不得以房屋质量或以未领房等理由拒交物业服务费。

三、对于已交付使用,但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尚未入住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用房、地下车位、会所等)物业服务费按本协议约定由乙方全额缴纳。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

物业服务费每 个月预缴一次,缴纳费用时间为每 个月的第1个月上旬,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应在约定缴费的时间内按时缴费。

五、房屋建筑物业服务收费:

1、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3、排屋: 元/月〃平方米;

4、别墅: 元/月〃平方米;

5、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

6、办公用房: 元/月〃平方米;

7、幼儿园: 元/月〃平方米;

8、会所: 元/月〃平方米;

六、乙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从其约定,乙方负连带责任。乙方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七、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八、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地下车库/车位(已购买): 元/月〃车

2、地下车库/车位(租用): 元/月〃车

3、露天车位: 元/月〃车

4、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车: 元/月〃车

5、每次交纳费用时间:

九、其他:

十、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及物价指数变化,凡遇到国家、市政府及有关物价部门对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发布新的批准调整文件时,按新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一、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其中垃圾清运费仅指日常生活垃圾、办公垃圾清运费);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管理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9、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0、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1、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一、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二、生活垃圾处臵费:根据政府文件执行,如政府价格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_________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________交纳维修基金____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

8 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_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物业承接查验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在物业交付使用30日前(注:办法规定15日前,我司要求30日前),与建设单位完成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2、甲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以下述三方面内容为限: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臵是否与移交资料反映的配臵相符;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肉眼可视的外观质量是否存在瑕疵或缺陷;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是否在

9 正常状态。隐蔽部位、隐蔽工程以及结构安全等因其隐秘性、专业性和复杂性,甲方不具备该等技术能力对其进行查验,故甲方对这部分的核查仅限于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已提供了与此相关的合格证明文件。

二、物业交接后,因隐蔽部位、隐蔽工程、结构安全等存在质量问题而影响正常使用的,不视为甲方在物业承接查验中存在过错,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在装修中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予以监督、检查、制止和处罚;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着位臵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着位臵每半年(当年7月31日之前,次年1月31日之前)公示一次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接受社区工作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使用人)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 11 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约定,乙方对物业的共用部位或公共部位享有专有或独占使用权的,从其约定;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若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有权使用露台或绿地或其他共用部位(公共部位)的,应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签订使用承诺书。

11、承担户内自有设施设备(电梯、排污提升泵、排水提升泵等)的维护管理责任或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维护管理。

(注:针对别墅、排屋项目内部若设臵有地下室、有室内电梯等)

12

12、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享受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13、监督甲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14、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甲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15、有权向甲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1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第十一条 物业的管理与经营

一、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共有的场地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甲方经营管理。上述各项物业的经营管理及因此产生收入(例如设立广告牌)扣除必要的成本外,其余收入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经建设单位或业委会同意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配套设施经营亏损的弥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该部分收入由甲方代管。

二、共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 使用人应按照物业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向甲方交纳停车费。

上述停车费扣除必要的支出成本外(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管理人员的费用、增设停车管理设施等费用),其余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经建设单位或业委会同意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配套设施经

13 营亏损的弥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该部分收入由甲方代管。

三、方根据物业管理的需要,有权将上述两款述及的各项物业出租或委托专业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甲方将各项物业出租或委托上述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期限可以约定为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一个合理期限。

四、对于已经移交的物业管理用房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其他财产、设施,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甲方从有利于全体业主利益考虑,可以决定该等财产、设施之使用、经营和管理等事项,而无需再征得全体业主同意,但甲方应在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将该决定在本小区范围内予以公示。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多收金额每日 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逾期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

14 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并按应付金额每日 支付违约金,对于欠费不缴纳的,甲方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对承租人或物业使用人迟延缴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五、乙方损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应向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甲方的免责事由,即甲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1、因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甲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导致的损害。

2、因抢险救灾所导致的损害之事,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抗洪、抗台、暴风雪等救灾所导致的损害。

3、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但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不在此限。

4、因乙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导致,或乙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临时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服务规定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非因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乙方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导致的损害。

6、甲方已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7、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且事先已经告知乙方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

15 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8、因非甲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如若因甲方不作为造成连续发生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的不在此列。

9、甲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乙方或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未采纳所导致的损害。

10、自乙方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的任何损害。

11、因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12、乙方或物业使用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委托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导致的任何损害(如代为泊车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 乙方签章:____ 代表人:_____ 代表人: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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