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总结

2020-03-03 02:45: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总结

到今年4月,国家助学金第二批资助款213.5万元已发放完毕,由于资助金额大(合计640.7万元),范围广(共有2440名学生获资助),现将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在收到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报送材料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08]21号)、《2008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和资金预算分配表》和《2008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控制数分配表》等有关文件后,根据院领导的指示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学生,特别是对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促进社会公平,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 “个人申请、综合评定、学院公示”的程序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我院特别优秀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照章办事,公平公正”,对激励优秀学生全面发展,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评审依据:我院的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报送材料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和资金预算分配表》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控制数分配表》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了评审工作的严肃和公正。

二、评审程序: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评审前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都召开了各系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会议,对评审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布置,同时严格强调了评审纪律;另一方面召开了学生代表会议,对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进行了宣传和解说,要求学生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根据我院学生资助的有关规定,评审程序如下:

1、凡符合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年级民主评议小组领取《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

2、年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进行民主评议,签署意见后交系民主评定小组;

3、由系民主评定小组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后,将学生名单向全院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异议,再交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

5、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结束后,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正式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审查。

三、分配名额及金额:

我院获国家奖学金名额10人,每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95人,每人5000元;国家助学金名额2135人(其中一等485人,每人3000元;二等1165人,每人2000元;三等485人,每人1000元);国家中专助学金名额776人,每人1500元。合计427.2万元(国家助学金分二次预算)。根据我院各系学生人数及具体情况,分配到各系计划如下:

1、英语系:国家奖学金3人;励志奖学金100人;助学金770人。

2、工商系:国家奖学金2人;励志奖学金46人;助学金323人。

3、外语系:国家奖学金2人;励志奖学金46人;助学金322人。

4、会计系:国家奖学金1人;励志奖学金37人;助学金254人。

5、国商系:国家奖学金1人;励志奖学金36人;助学金242人。

6、信管系:国家奖学金1人;励志奖学金30人;助学金224人。

四、公示及发放情况:

在严格履行有关程序进行评审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各系对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同学的名单都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并无异议。经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已将资助款全部发放完毕。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继续重视和加大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感觉到国家、社会和学院的温暖,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结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结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大会议程

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注意事项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流程图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说明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的思考

关于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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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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