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0-03-02 01:59:4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为推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1.持之以恒加强廉政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谷文昌、黄志丽等身边典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规党纪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落实“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制度要求,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和省委反腐办“九个严禁”要求,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损害师生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将廉洁文化教育渗透于德育教育,对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分层教育。及时传达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突出问题,在重大节假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深入查找、及时通报“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等“四风”隐形变身现象。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做到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纪律制度、敬畏岗位职责、敬畏群众利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认真贯彻落实委局领导联席(局党组)会议的决策和决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3.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部署精神,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费用支出审批制度,严控机关“三公”经费支出,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配车和擅自驾驶公车等行为,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境)总量。深入开展乱用公款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讲排场、比阔气,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

二、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4.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坚决贯彻执行市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四个亲自”,坚持“一岗双责”,完善主抓直管机制,凡事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要集体讨论决策,并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组织开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监督支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违法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5.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突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主责,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督查与专项检查,形成常态化的联动督查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教育经费管理、执行财经纪律中的监督作用,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专项审计调查。加强信访监督,强化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集中排查、分层督办,规范信访举报处理流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处置,按期办结各类信访件。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及时制定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情况督促检查和通报制度。

6.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学校、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开展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和评议考核,突出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建立约谈提醒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涉及“一把手”的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约谈,其他成员由分管领导约谈。

三、严肃查纠突出问题

7.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涉及学生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都必须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巩固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的治理成果,推动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收费政策落实到位。对学校出现的违规收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8.深入治理招生考试突出问题。加强对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的监督,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标准,规范录取,做到录取分数、政策、程序、结果四公开,禁止有偿推荐生源、有偿招生行为。进一步健全招生录取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任何利用招生谋取私利的现象。对招生行为进行全程监控,关口前移,全程参与,加强监督。继续加强对各类教育考试的监督检查,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和考试秩序。

9.严格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要严格执行“一科一辅”的规定,从省级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的目录中选用教辅材料,除此以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强迫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购买学习用品。社会发行机构、单位和人员不得进入校园推销包括教辅材料在内的任何商品。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坚决查处。

10.加强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在职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查纠“评审、评估、评比”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大力整治教师有偿家教、参与有偿托管,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严重损害教师形象、损坏教育系统行风的不良行为,对师德师风败坏者要坚决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四、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11.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党纪党规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全方位监督。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述职述廉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抓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行为。简政放权,厘清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工作流程和行政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扩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务、政务、校务公开规定,让权力最大限度地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12.加强对教育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强化基建项目、教育教学设备采购、教辅材料选用、招生考试、教育民生资金、人事任免、教师招聘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强化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着力发现在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查处领导干部插手职称评定、考试招生、工程基建,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

13.着力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履职能力。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狠抓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提升,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围绕主业主责,加强岗位学习和业务学习,提升监督、办案、预防的能力。按照“忠诚、干净、担当”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加强对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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