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4:34: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徽省老运动员老教练员老体育工作者
关怀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体现国家对为体育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和老体育工作者的关怀,鼓励运动员、教练员不断攀登体育高峰,安徽省体育局决定在安徽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内设立“安徽省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和老体育工作者”关怀基金(以下简称“关怀基金”)。管理办法如下:
一、资助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体育工作者、老运动员和老教练员可以申请关怀基金:
(一)因长期训练比赛造成身体伤害,导致英年早逝,给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困难者;
(二)因长期训练比赛造成身体伤害,在1987年至2009年之间未参加伤残等级评定,经省体育局认可的机构重新进行认定,被评定为十级以上伤残且生活有较大困难者;
(四)因长期训练比赛造成身体伤害,导致退役后影响就业和生活,医疗负担较重,有较大困难者。
(五)因重大疾病、去世、突发性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有较大困难者。
二、资助标准和管理
(一)根据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和老体育工作者实际所遇到的困难程度,将关怀基金资助标准分3个等级,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资助标准根据基金筹措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安徽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原则上将关怀基金一次性直接支付给受资助者;
(三)凡已获得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或本“关怀资金”资助者,原则上不再享受二次资助。情况特殊的,另行研究。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需填写《老运动员、老教练员、老体育工作者关怀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提交个人申请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的训练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请者所在单位收到申请书后应认真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将《申请书》(一式三份)、个人申请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安徽省体育局人事处审核后送安徽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
(三)安徽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设立安徽省老运动员、老教练、老体育工作者关怀基金审定小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并报省体育局审批;
(四)获资助者名单经安徽省体育局批准后,安徽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定期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四、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和老体育工作者体育关怀资金申请表》;
(二)个人申请书(亲笔签字)和身份证;
(三)伤残等级证书;
(四)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及医药费单据、化验单、病理报告等医疗相关材料复印件(呈报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五)生活困难证明(有单位的本单位出具,无单位的由失业管理部门或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
五、其他
(一) 伤残基金每年颁发一次,经报安徽省体育局批准,可随时颁发;
(二)本办法由安徽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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