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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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金山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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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金山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金教基〔2014〕4号

各初中、小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 教委基〔2013〕89号)和《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3〕7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 2014年我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我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 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 每一所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以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具体规定

(一)公办学校招生和入学

1.公办小学、初中新生按户籍、“居住登记”等情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1)“户籍”是指教育局规定的户籍统计基准日学生户籍的所在地。本区小学、初中新生户籍的统计基准日为2014年2月28日。

(2)“居住登记”是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居住登记”),统计基准日2014年2月28日学生“居住登记”的所在地。

(3)“免试”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入学,都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文化选拔考试或者测试。

(4)“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额。 (5)凡居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居住地登记入学,由教育局安排在居住地对口入学。

(6)根据沪府发〔2011〕74号、沪教委基〔2013〕89号等文件精神,区教育局按 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居住 登记”等符合其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一城区、镇区同时具有“户籍”和“居住登记”者,以户籍为准。

2.本区户籍、“居住登记”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方法:

(1)户口、房产、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幼儿园、小学就读地区对口入学。

(2)户口、房产、居住地三者不一致的下列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持“居住登记”回执者:实际居住与房产(产权系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一致的;实际居住在租赁房屋的。

持寄靠户口者: 学生户口登记处的户主非该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 其他符合条件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酌情统筹安排。

(3)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原件或“居住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到教育局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在本区公办小学或政府委托民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升学手续,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就读中学。

3.小学招生对象为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居住登记”在石化城区、朱泾镇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按照小学入学方案(见附件1)升入小学。户籍、“居住登记”在其它镇的适龄儿童升入对口镇小学,一个镇有二所以上小学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 4.小学毕业班学生毕(结)业后,全部按户籍、“居住登记”所在地就近升入公办初中。石化城区、朱泾镇招生区域内的小学毕(结)业生按照初中入学方案(见附件2)升入初中。其它镇的小学毕(结)业生对口升入镇中学,一个镇有二所以上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初中。

5.教育局按照事业发展规划下达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各公办学校须根据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规定的招生范围,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无 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无档案材料的学生。

6.公办小学、初中新生班学额控制在40人以内。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班学额者,须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施行。

7.凡户籍、“居住登记”在本市外区县的跨区县就读的幼儿园、小学毕(结)业生,应于4月30日前决定去向,小学毕业后回户籍、“居住登记”所在地就读初中 的,须在现就读小学填写《到户籍、“居住登记”所在地就读申请表》,本区不再安排入学初中;在本区就读初中者,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幼儿园毕业后在本区就读小学的,须在现就读幼儿园填写《到户籍、“居住登记”所在地就读申请表》,并提供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房产证、“居住登记” 回执等证明材料,经核准后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8.凡幼儿园、小学在乡镇就读,但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取得石化城区、朱泾镇西部户籍或“居住登记”的学生,如需到石化城区、朱泾镇西部就读,须于3月 15日前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到户籍、“居住登记”所在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准后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9.凡幼儿园已在石化城区、朱泾镇西部学校就读,但户籍尚不在石化城区、朱泾镇西部的学生,如需在上述两地区小学就读者,须于3月15日前向现就读幼儿园提出 申请,填写《到户籍、“居住登记”所在地就读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经核准后由教育局视公办小学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凡幼儿园、小学在石化城区就读 而户籍、“居住登记”在金山卫镇的学生回金山卫镇地区学校就读。

10.凡属“寄靠户口”(即学生户口登记处的户主不是该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学生,由教育局核准后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11.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 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 个人简历等。

12.公办学校不得举办学科类实验班和特长班,或以实验班和特长班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小学不得举办非学科类的体育班、艺术班。举办非学科类的体育班、艺术班的公 办初中应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报招生工作方案和课程教学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除教育局特批之外,体育班、艺术班的招生对象为本学区学生。学校仅可以举 行体育、艺术方面的素质测试,不得举行其它测试。

13.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禁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14.小学新生报名须凭《入学告知书》,各小学不得擅自接受无《入学告知书》的学生报名。 15.全市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7—18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证明、《居住地登记》回执、房产证和预防接种证(白卡)。

(二)民办学校招生与入学

1.由各民办学校提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范围的申请,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和各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情况、办学行为等,核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组织招生,不得计划外招收借读生。 2.民办学校应制定自主招生办法。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须向教育局申报备案,由教育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若存在违规条款的,由教育局责令学校及时纠正。

3.民办学校的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应真实不夸张,须报教育局备案后方能发布。

4.民办学校招生,须依照《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和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 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 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民办小学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其在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化考试(测试)成绩或竞赛 证书;不得以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民办初中招生不得向小学索取学生材料,但可以依据报名者提供的小学就读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 册》自主录取。

5.民办学校举行招生咨询、报名、录取的时间要符合教育局的统一规定,不得提前。2014年,民办小学、初中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办法,5月1—7日教育局开通民 办学校报名网站接受学生报名。民办小学、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民办小学、初中学校于2014年5月 2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学校不得录取无档案材料的学生。经学生、家长报名签字又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一般不得更改就学意向。

6.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禁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不得收取入学保证金。不得向小学有关人员发放优秀学生推荐费等。 7.外区县民办学校在我区招生,须经所在区县教育局核准。6月30日前,由招生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向我区教育局发出联系单;在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民办学校跨区县招生学生材料集中交换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外区县公立转制学校不得在我区招生。

(三)外省市户籍学生的入学

1.201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上海市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在金山区;或者父 母一方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 业登记证明(从登记日起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符合上述就读条件的,向教育局申请经核准后统筹安排入学。

各学校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

本区小学毕业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一安排至全日制初中就读。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2.学校和教育局要健全验证制度。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 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居住证件进行信息比对。对外省市适龄儿童,教育局将在5月份时在规定的地点开展统一的验证工作,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告知书。 学校要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原籍户口簿、随迁子女的临时居住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日期是2014年5月17—18日。

(四)信息公开

1.教育局制订《关于2014年金山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报区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2.教育局将《金山区公办、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校舍、场地和后勤设施基本条件》和《金山区公办、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配置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布。

3.教育局将确定的2014年各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向社会公布。 4.教育局将已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

5.教育局将已经审核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6.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在招生过程中需公开的其它信息。

7.民办学校将学校教师队伍中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寄宿设施情况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8.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9.教育局信息公开的网站为金山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daodoc.com/

(五)违纪违规的处罚

1.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小学、初中招生和入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和健全招生工作的人民督察员专项督查制度,开展对学校招生行为的专项检查 和督查,依法查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督查结果作为公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民办学校办学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2.凡公办学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以选拔或测试(包括面试和面谈)方式招收学生的、以各种名义分设重点班和实验班的、报名录取 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擅自招收非本学区学生的、或有其它违规招生情节严重者,由教育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学校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等处分;对学校年终考评予以 扣分。

3.凡民办学校有不按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擅自提前招生的、超计划招生的、以选拔测试和面试方式招收录取新生的、招收无材料学生的,一经查实,由教育局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4.凡民办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明显达不到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标准》,且举办者没有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或 办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育教学要求且质量低下的,教育局将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并逐年缩减该校招生人数,直至暂停学校的招生资格。

三、日程安排 3月、4月

1.完成《关于2014年金山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制订工作。 2.完成本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的信息公开和网上公布工作。 3.完成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的审批工作。 4.正式下达我区2014年公办小学、初中招生计划。 5.完成民办学校2014年招生计划的申报及审批工作。 5月 1.完成外区县民办学校来金山招生的备案核准工作。

2.5月1—7日,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招生报名(由教育局统一开通网站接受学生申报);公办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报名。

3.5月9日前,向小学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入学告知书》。 4.5月10日,民办小学、初中开展招生面谈。

5.5月17—18日,公办小学接受新生报名。公办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

6.开展《上海市居住证》和灵活就业登记证明验证工作,发放符合就读条件的外省市户籍学生的小学入学告知书。

7.5月18日前,初中新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名单网上交换。

8.5月25日前,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公办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少体校招生完成录取工作,录取名单送教育局。

6月

1.6月1日,公办小学招生补报名。

2.6月8日,民办初中跨区县招生名单网上交换。 3.6月15日,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4.6月18日前,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公办小学发放小学新生录取通知书。 5.6月25日前,小学完成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并将学生材料送教育局。 6.6月28日前,公办初中发出对口入学新生的入学通知书。

7.6月30日,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受理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截止日。公办小学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基本结束。

7月、8月

1.7月4日,完成回外区县就读以及外区县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材料投放和交换工作。 2.7月5日前,完成本区小学毕业生材料投放工作。 3.7月10日前,发出初中统筹安排新生的入学通知书。 4.7月15日,公办初中本区户籍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基本结束。

5.7月15日—7月30日,公办初中完成艺术特长生报名、测试、录取工作,录取名单送教育局。

6.8月15日,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7.8月25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人数上报市教委。

四、组织管理

1.教育局成立小学、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小学、初中招生的部门为小幼教育科、中学教育科。咨询电话:57932039(小学)、57931825(中学)。

2.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和社会监察,妥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中碰到的问题。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57932530。

3.本意见解释权属金山区教育局。 附件:

1.2014年石化城区和朱泾镇小学入学方案 2.2014年石化城区和朱泾镇初中入学方案

附件1:

2014年石化城区和朱泾镇小学入学方案

一、石化城区小学对口入学划片

学生在石化城区幼儿园就读,且户口、房产、居住地一致并在下列学校对应片区的,则升入该校。

1.教院附小

一村、二村、三村、四村、西区、随塘河、卫二路集体户、六村、七村、八村、九村、十村、十一村、十二村、十三村、十五村等。

2.石化一小 海棠新村、东泉新村、临桂花苑、海浒新村、临潮新村、梅州新村等。 3.石化五小

北区、临桂路、桥英公寓、新金山公寓、园中苑、欧洲城、金浦花苑、东门苑、万寿新村、滨海新村、御景龙庭等。

4.二实小

山龙新村、书香门第、卫龙小区、世纪城、紫薇苑、东礁新村、紫藤苑、振阳新村、辰凯花苑、山鑫公寓、东岭豪苑、三岛龙洲、棕榈湾、山鑫阳光城等。

5.海棠小学

金海岸、金天地、蓝堡爱琴海、海滨新城、康城、山鑫联城、金山豪庭、蓝色收获、海上明珠苑、华府海景、宝华海湾、金荷雅苑、华江小区等。

6.金山小学

清风别墅、水韵紫城、金悦华庭、红树林、龙泽园、龙湾一号、金域蔚蓝、海趣、海辰、海尚、海欣、碧海云居等。

7.学府小学(徐汇区承办)

金山卫镇(金山大道以北)、金山新城区。

二、朱泾镇小学对口入学划片

学生在朱泾镇幼儿园就读,且户口、房产、居住地一致并在下列学校对应片区的,则升入该校。

1.新农学校:掘石港以东。

2.朱泾小学:掘石港以西,国道以南。

3.一实小:掘石港以西,国道以北,罗星路以东(含秀州村)。 4.朱泾二小:国道以北,罗星路以西(含万联村) 。

三、统筹安排入学类

以下情况均由教育局根据以上学校计划学位空额作出统筹安排:

幼儿园在朱泾镇西部(掘石港以西)、石化城区就读,且持有该区域“居住登记”回执者[实际居住与房产(产权系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一致的;实际居住在租赁房屋的],寄靠户口者(学生户口登记处的户主非该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

其他:幼儿园在朱泾镇西部(掘石港以西)、石化城区就读,户口、“居住登记”在外者;幼儿园在外就读,户口、“居住登记”在朱泾镇西部(掘石港以西)、石化城区者;外区县户籍在我区就读者;其他符合条件者。

附件2:

2014年石化城区和朱泾镇初中入学方案

一、石化城区初中对口入学划片

学生在石化城区小学就读,且户口、房产、居住地三者一致并在下列学校对应片区的,则升入该校。

1.教院附中

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六村、七村、八村、九村、十村、十一村、十二村、十三村、十五村、梅州新村、海浒新村、海棠新村、临潮新村、西区、随塘河、东礁新村、紫藤园、园中苑、东门苑、桥英公寓、新金山公寓、临桂路、欧洲城、御景龙庭、北区等。

2.金山初级中学

华府海景、海上明珠苑、金海岸、蓝堡爱琴海、金山豪庭、宝华海湾、海滨新城、世纪城、龙湾一号、金域蔚蓝、龙泽园、清风别墅、水韵紫城、海趣馨苑、金悦华庭、红树林等。

3.蒙山中学

山鑫阳光城、辰凯花苑、东泉新村、临桂花苑、山鑫公寓、山龙新村、卫龙新村、紫薇苑、棕榈湾、东岭豪苑、三岛龙洲、书香门第、振阳新村、金天地等。

4.三附中初中部 石化城区及周边地区。 预告:

同凯中学(暂名,徐汇区承办,位于卫清东路同凯路口)于2015年建成后,石化城区初中招生划片将作调整。

二、朱泾镇初中对口入学划片

学生在朱泾镇小学就读,且户口、房产、居住地一致并在下列学校对应片区的,则升入该校。 1.新农学校:掘石港以东。

2.罗星中学:掘石港以西,国道以北,东风路、人民路以东(含万联村、秀州村) 万联村、秀州村、秀州苑、秀州阁、景富公寓、凤翔东村、钟楼新村、鸿越华庭、星东花苑、临源一村、临源二村、珠溪苑、罗星新村、华光百合苑、万安金邸、沈浦泾路及以东、东林街(人民路以东)、东林苑、临仓街(东风路以东)。

3.西林中学:国道以北,东风路、人民路以西及国道以南。

三、统筹安排入学类

以下情况均由教育局根据以上学校计划学位空额作出统筹安排:

小学在朱泾镇西部(掘石港以西)、石化城区就读,且持有该区域“居住登记”者[实际居住与房产(产权系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一致者;居住在租用房屋者],寄靠户口者(学生户口登记处的户主非该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

其他:小学在朱泾镇西部(掘石港以西)、石化城区就读,户口、“居住登记”在外者;小学在外就读,户口、“居住登记”在朱泾镇西部(掘石港以西)、石化城区者;外区县户籍在我区就读者;其他符合条件者。

2014年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问答

来源:中教科 作者:中教科 发表时间:2014-04-18 13:13 浏览次数:2222 次 字

号:大 中 小

2014年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问答

1、2014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制订的依据是什么?

答: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 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89号)、《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 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3〕73号)等文件精神。

2、2014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信息公开的原则,落实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依法规范小学、初中各类学校的招生和入学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执政能力;坚持中小学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权益。

3、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原则规定有哪些?

答: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原则规定有:

(1)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居住登记”免试就近入学。

(2)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2014年,随迁子女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上海市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在金山区;或者父母一方须持有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年限计算:从首次发证日或登记日起到2014年8月30日。2015年父母一方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2016年及以后要求父母一方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其随迁子女方可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

(3)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与公办学校相同。

(4)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依据文化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

(5)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要通过公开组织的特长专项测试。

4、何谓“按户籍、‘居住登记’免试就近入学”?

答:(1)“户籍”是指区教育局规定的户籍统计基准日学生户籍的所在地。本区小学、初中新生户籍的统计基准日为2014年2月28日。

(2)“居住登记”是指区教育局规定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统计基准日2014年2月28日学生居住登记的所在地。

(3)同一城区或镇区同时具有“户籍”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者,以户籍为准。

(4)“免试”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入学,都“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

(5)“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 划和确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额。

5、我区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登记入学,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根据市有关文件,需向原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提供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居住登记”)。

6、小学招生对象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答:小学招生对象为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7、公办小学新生对口入学办法是怎样的?

答:

★石化城区小学对口入学办法:

学生在石化城区幼儿园就读,且户口、房产、居住地一致并在下列学校对应片区的,则升入该校。

(1)教院附小:一村、二村、三村、四村、西区、随塘河、卫二路集体户、六村、七村、八村、九村、十村、十一村、十二村、十三村、十五村等。

(2)石化一小:海棠新村、东泉新村、临桂花苑、海浒新村、临潮新村、梅州新村等。

(3)石化五小:北区、临桂路、桥英公寓、新金山公寓、园中苑、欧洲城、金浦花苑、东门苑、万寿新村、滨海新村、御景龙庭等。

(4)二实小:山龙新村、书香门第、卫龙小区、世纪城、紫薇苑、东礁新村、紫藤苑、振阳新村、辰凯花苑、山鑫公寓、东岭豪苑、三岛龙洲、棕榈湾、山鑫阳光城等。

(5)海棠小学:金海岸、金天地、蓝堡爱琴海、海滨新城、康城、山鑫联城、金山豪庭、蓝色收获、海上明珠苑、华府海景、宝华海湾、金荷雅苑、华江小区等。

(6)金山小学:清风别墅、水韵紫城、金悦华庭、红树林、龙泽园、龙湾一号、金域蔚蓝、海趣、海辰、海尚、海欣、碧海云居等。

(7)学府小学(徐汇区承办):金山卫镇(金山大道以北)、金山新城区。(咨询处:学府幼儿园内;联系人:夏瑛;联系电话:13044668880)

★朱泾镇小学对口入学办法:

学生在朱泾镇幼儿园就读,且户口、房产、居住地一致并在下列学校对应片区的,则升入该校。

(1)新农学校:掘石港以东。

(2)朱泾小学:掘石港以西,国道以南。

(3)一实小:掘石港以西,国道以北,罗星路以东(含秀州村)。

(4)朱泾二小:国道以北,罗星路以西(含万联村)。

★其他乡镇小学对口入学办法:

其他乡镇小学新生按户籍、“居住登记”所在地对口升入公办小学,一个镇有二所以上小学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

8、公办初中新生对口入学办法是怎样的? 答:

★石化城区初中对口入学办法:

学生在石化城区小学就读,且户口、房产、居住地三者一致并在下列学校对应片区的,则升入该校。

(1)教院附中: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六村、七村、八村、九村、十村、十一村、十二村、十三村、十五村、梅州新村、海浒新村、海棠新村、临潮新村、西区、随塘河、东礁新村、紫藤园、园中苑、东门苑、桥英公寓、新金山公寓、临桂路、欧洲城、御景龙庭、北区等。 (2)金山初级中学:华府海景、海上明珠苑、金海岸、蓝堡爱琴海、海滨新城、金山豪庭、宝华海湾、世纪城、龙湾一号、金域蔚蓝、龙泽园、清风别墅、水韵紫城、海趣馨苑、金悦华庭、红树林等。

(3)蒙山中学:山鑫阳光城、辰凯花苑、东泉新村、临桂花苑、山鑫公寓、山龙新村、卫龙新村、紫薇苑、棕榈湾、东岭豪苑、三岛龙洲、书香门第、振阳新村、金天地等。

(4)三附中初中部:石化城区及周边地区。

预告:同凯中学(暂名,徐汇区承办,位于卫清东路同凯路口)于2015年建成后,石化城区初中招生划片将作调整。

★朱泾镇初中对口入学办法:

学生在朱泾镇小学就读,且户口、房产、居住地一致并在下列学校对应片区的,则升入该校。

(1)新农学校:掘石港以东。

(2)罗星中学:掘石港以西,国道以北,东风路、人民路以东,包括万联村、秀州村、秀州苑、秀州阁、景富公寓、凤翔东村、钟楼新村、鸿越华庭、星东花苑、临源一村、临源二村、珠溪苑、罗星新村、华光百合苑、万安金邸、沈浦泾路及以东、东林街(人民路以东)、东林苑、临仓街(东风路以东)。

(3)西林中学:国道以北,东风路、人民路以西及国道以南。

★其他乡镇初中对口入学办法:

其他乡镇小学毕(结)业生按户籍、“居住登记”所在地对口升入乡镇初中,一个镇有二所以上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初中。

9、石化城区、朱泾镇公办小学、初中非对口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怎样入学?

答:由教育局根据石化城区、朱泾镇学校计划学位空额情况作出统筹安排。

(1)幼儿园、小学在朱泾镇西部(掘石港以西)、石化城区就读,且持有该区域房产证、“居住登记”回执的学生。

(2)幼儿园、小学在外就读,户口、房产证、“居住登记”回执在朱泾镇西部(掘石港以西)、石化城区,需到朱泾镇西部、石化城区就读的学生。

(4)“寄靠户口”(即学生户口登记处的户主不是该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学生。

(5)其他符合条件者。

10、小学、初中班学额是怎样规定的?

答:公办、民办小学和初中新生班学额严格控制在40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小学班额可控制在30人以内,初中班额可控制在35人以内。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班学额者,须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施行。

11、外区县户籍的跨区县就读学生,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凡户籍、“居住登记”在本市外区县的跨区县就读的小学毕(结)业生,应于4月30日前决 定去向,回户籍、“居住登记”所在地就读者须在现就读小学填写《到户籍、“居住登记”所在地报名申请表》,本区不再安排入学初中;在本区就读初中者,由教 育局视公办初中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凡户籍、“居住登记”在本市外区县的跨区县就读的幼儿园毕(结)业生,需继续在本区就读者,须在现就读幼儿园填写 《到户籍、“居住登记”所在地就读申请表》,并提供在本区的“居住登记”回执、父母在金山工作等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后由教育局视公办小学招生实际情况作 出统筹安排。

12、对幼儿园、小学在石化城区就读,户籍、“居住登记”在金山卫镇的学生,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凡幼儿园、小学在石化城区就读,户籍、“居住登记”在金山卫镇的学生回金山卫镇地区学校就读。

13、公办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是怎样规定的?初中的招生学校有哪些? 如何报名?

答:公办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公办初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须向教育局提交申请和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仅可以举行体育、艺术方面的专项测试,不得举行文化课类测试。专项测试由区、校两级联合组织。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初中学校和招生人数见后面所附《2014年金山区初中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表》、《2014年金山区初中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可从金山教育网站和招生学校网站上查阅相关的具体招生方案。

14、公办小学,本市户籍新生怎样报名入学?

答:由教育局发出《入学告知书》,小学新生须凭《入学告知书》及户口簿原件或“居住登记”回执、接种卡(白卡)于5月17—18日到对口小学报名。公办小学不得擅自接受无《入学告知书》的学生报名。

15、公办初中,本市户籍新生怎样报名入学?

答:属于对口入学的新生,由公办初中于6月27日前发出《入学通知书》,由毕业小学统一发放;属于统筹安排的本市户籍新生,将于7月10日前发出《入学通知书》,寄到新生实际住址(提供的住址信息和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新生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时间,携带入学通知书、户籍证明或“居住登记”回执等材料去公办初中办理验证、注册手续等。

16、学校招生计划可不可以突破?

答:各公办、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组织招生,不得计划外招收旁听生、借读生。

17、非本市户籍学生怎样报名入学?

答: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属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且符合条件者,须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 供证明材料(详见第18条)。对外省市适龄儿童,教育局将在5月份时在规定的地点开展统一的验证工作,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告知书。(验证通知请 留意“金山教育”网站和所就读幼儿园发放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由教育局 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

本区小学毕业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至全日制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18、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登记时,需要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答:2014年,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家长须携带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登记的居住地在金山区的《上海市居住证》(在沪 合法稳定居住的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父母一方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原籍户口簿、随迁子女的临时居住证、居住证 明、预防接种证。6月30日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截止日。

19、哪些人可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分为就业、投靠和就读等种类。来沪就业的需提供本市职业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12个月,累计6个月,当月缴纳)等材料;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需提供结婚证等材料。具体申办条件请咨询各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0、哪些人可以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目前本市只有“医院外来护工”、“无雇工的来沪个体工商户”、“来沪农业从业人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来沪家政服务人员”、这4类行业、5种 来沪人员被列入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范围。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的来沪人员,先到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定机构开具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再携带有关材料前往街镇社 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5种人员的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定机构分别是区卫生监督所、工商所、区农委、区民政局、上海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各区县服 务窗口)。具体政策可咨询12333。

21、非本市户籍学生父母的有效证件还在办理之中,错过了规定的报名时间,还能报名吗?

答:《上海市居住证》和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等证件的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只要在2014年8月30日前提供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 居住证》(或者满2年的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均可到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补报名。

22、我区民办学校2014年招生计划是怎样的?

答:(1)民办金盟学校:小学3个班,每班40人,计120人;初中6个班,每班40人,计240人。

(2)民办师大实验中学:初中6个班,每班40人,计240人。

上述招生范围为金山区,招生计划均不得突破。

23、民办学校新生怎样报名入学?

答:民办学校2014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办法,报名网站为金山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daodoc.com/)。5月1—7日,由教育局统一开通网站报名系统接受学生报名。

民办初中新生可5月1—7日登录金山教育网站直接网上报名;没有上网条件的学生可采用填写纸质报名表(见招生手册内附表),于5月7日9:00—16:00提 交到金山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金一东路2号1204室)。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填报1至2个志愿,但不得重复填报。教育局根据报名学 生选择志愿的顺序将名单分批次投放给相应的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按名单发出报名通知。报名民办初中的学生家长接到通知以后,按指定时间去民办学校递交《学生 成长记录册》(小学

四、五年级)。

民办小学新生可在5月1—7日登录金山教育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没有上网条件的学生可在5月7日9:00——16:00直接去金盟学校(小学部,石化十村2号)提交民办小学纸质报名表(见招生手册内附表),报名时须递交《入学告知书》。

24、我区民办学校怎样招生?

答:民办学校要先制订自主招生办法报教育局,经审核后向社会公示。招生时,民办学校须严格执行“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的规定,按《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

民办小学招生一律拒收报名者所提供的在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化考试(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以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的方式招收新生。可采用面谈的方式录取学生,面谈方案须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民办初中招生不向小学索取学生材料,一律拒收报名者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仅可依据报名者提供的小学就读期间《学生成长记录册》自主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录取。

25、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今年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与公办学校一样。一是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还需提供“居住登 记”回执)、预防接种证、《入学告知书》。二是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须携带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父母一方满 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原籍户口簿,以及随迁子女的临时居住证、预防接种证、《入学告知书》。民办初中报名时,除了 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等。

26、对民办学校的收费有何规定?

答: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按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2014年本区民 办初中预备新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6000元,民办金盟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5500元。禁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不得收取入学 保证金。不得向小学有关人员发放优秀学生推荐费等。

27、对外区县民办学校在我区招生,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外区县民办学校在我区招生,须经所在区县教育局核准。6月8日前,由招生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网上向我区教育局发出联系单;7月4日,在市教委规定的地点办理民办学校跨区县招生学生材料集中交换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凡是已被本区民办学校录取者,学生材料不再投放外区县民办学校。外区县公立转制学校不得在我区招生。

28、公办学校违规招生如何处分?

答:凡公办学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以选拔或测试(包括面试和 面谈)方式招收学生的、以各种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擅自招收非本学区学生的、或有其它违规招生情节严重者,由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 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对学校校长及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等处分;对学校给予年终考评扣分、评优不达标等惩罚。

29、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如何处分? 答:凡民办学校有不按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擅自提前招生的、超计划招生的、以选拔测试方式招收录取新生的、招收无材料学生的等,一经查实,由区教育局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30、教育局的招生信息怎样发布?如何查询?

答:教育局招生信息通过金山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daodoc.com/)发布,

31、教育局负责招生的是什么部门?联系电话是什么?

答:具体组织实施小学、初中招生的部门分别为小幼教科、中教科。咨询电话:57932039(小学)、57931825(中学)。

32、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是什么? 答: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57932530。

学区划分

学区划分

学区划分

甘谷县金山学区

沈阳市学区划分

小学学区划分

中学学区划分

马鞍山学区划分

南昌学区划分

镇江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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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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