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6:11: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办理2015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
通知
城镇各居民户:
2015年我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已经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在本县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9600元以下;
(二)家庭现住房(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具有城镇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一年以上。
二、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所需材料
(一)家庭成员户口簿;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
(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家庭成员需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状况登记证明;
(四)申请人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五)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1、最低收入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低收入家庭提供收入证明(包括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养老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以及其它灵活就业等收入证明);
(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拆迁协议、安臵证明或无房证明等);
(七)2014年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提供申请人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银行发放的补贴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无为县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年度复核表》;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程序
申请家庭由户主或推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携带上述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申请:
(一)社区受理初审;
(二)乡镇政府复审;
(三)民政局审核;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
四、申请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五、县住建局设立咨询电话,号码为:0553-253838
5、2538109
注:从即日起,2015年度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申请一并开始,申请程序、相关规定暂与去年执行一致。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公住房申请相关规定(暂定):
一、申请家庭条件
1、具有本县城区城镇户籍;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线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
3、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本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或人均16平方米以下);
4、申请人出具同意县住房保障机构核实申报信息的承诺。
二、申请提交材料
1、公住房申请报告;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其他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三、具体规定
1、户口本复印要全面18856508680(只鉴定户口簿内的家庭成员);
2、证明材料要齐全;
3、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籍的,只能由一方申请,另一方户籍所在社区协助调查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
4、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列入实际抚养方的家庭成员参与申请;
5、申请人出具同意县住房保障机构核实申报信息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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