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3:17:5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会委员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主席对单位工会全面负责。
二、工会委员会实行分工制,委员必须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对工会主席负责。
三、工会委员会每年组织委员集中学习1—2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工运理论,工会基础知识。
四、工会委员会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研究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
五、适时组织发展新会员,力争使职工入会率达100%。
六、工会委员会每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2—3次有影响的职工活动。
工会各项会议制度
一、每年召开1-2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学校发展和改革等重大问题,推荐先进集体、个人。
二、每年至少召开2次工会委员(或扩大)会议,研究工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听取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工会工作的进展情况,部署工会工作。
三、每月召开1次工会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商讨制定落实措施。
四、会议纪律:1、迟到者,扣罚10元/次。
2、认真记录,积极发言。
3、及时宣传贯彻会议精神。
工会年初工作计划制度
一、每年一月份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针对工会活动的特点,提出年度工会工作要点。
二、工作计划产生的程序是:
1、广泛了解教职工意愿,结合本校实际拟出初稿。
2、初稿下发至各工会小组再次征求小组长及教职工意见后提交校工会讨论。
3、征求行政意见,提交党支部讨论审定后上报下发。
三、根据工作计划与各时期的工作重点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意见,并检查和指导落实情况。
工会经费审查制度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据国家的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工会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对学校工会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工会决算等进行审计。
二、学校经费审查委员会受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领导,并向其汇报工作。
三、工会预算审查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结余等,主要对预算的真实、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在每年第一季度召开的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上,对工会预算中不合理部分提出调整意见,并责成其进行修订。
四、每年暑假,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半年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下次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上公布。
五、每一决算年度后,经费审查委员会须对工会支出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等进行审计,并作出书面审计报告,学校工会对其中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按月督促行政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二、根据《工会法》规定,按时、足额上解经费。
三、及时收缴会员会费。
四、在银行独立开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严格执行结算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五、认真编制预算,按预算使用经费。
六、报销时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并注明用途,经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附件要齐全。
七、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项财经纪律。
八、工会会计要做好日记总账,按月记账,按季编报资产负债表,做好年度预、决算的编报工作。
九、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核销工作。
十、每年1-2次向教代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
十一、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交接工作。
十二、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财务检查等工作。
工会调解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委员会调解工作时,应遵守五大原则:
一、实在性:听、访、查,弄清纠纷事实,作为调解依据。
二、准确性:以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及社会公德为是非标准。
三、教育性:以和事、息事、团结、有利工作为目的进行明辨是非的教育。
四、公正性: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纠纷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重大纠纷要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书面协议。
五、监督性:一旦调解达成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在调解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协议条款。
工会参政建设制度
一、成立校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在校党支部领导下多形式多途径地开展校务公开、监督工作。
二、工会小组组织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每学年通过教代会拟交提案1-2次。
2、每学年通过教代会参与审议学校重大事项。
3、每学年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一次。
4、每学期开展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一次。
5、每学期参与教改或创新教育活动一次。
工会员工意见箱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意见箱设置在学校办公区,并有遮雨、防潮、加锁等安全保护措施。
二、教职工意见箱每月开启一次。
三、工会将学校教职工意见箱中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落实整改情况整理成专门报告,作为学校行政管理评审的信息输入,确保学校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四、教职工意见箱中的建议和意见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工会组织委员、财务委员进行分类汇总,报学校领导审阅后,传递到相关部门落实改进措施,并由学校工会负责整理归档。
工会“教工之家”管理制度
一、“教工之家”隶属学校工会,工会对其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教工之家”财产属全校教职员工所有,属公共财物,专供本校教职员工开展文体活动和娱乐活动使用。
二、“教工之家”的公物器材原则上不予外借,特殊需要者,向工会主席(副主席)申请,经批准后,应登记后借出,并及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教职工应于“教工之家”规定的开放时间入内休闲娱乐、举行活动。
四、注意公共卫生,禁止在“教工之家”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吸烟、大声喧哗。
五、教职工应视“教工之家”为自己的家,在内活动时,和睦相处、爱护公物。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教工之家”的所有公物器材都必须建账、造册,废旧、报损器材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学校工会必须每期对“教工之家”的公物器材进行至少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地丰富和发展“教工之家”的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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