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和资金计划 云南省

2020-03-03 07:27: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凤庆县扶贫办

凤庆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1年扶贫重点村项目计划

并拨付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扶贫办临财农联发〔2011〕187号文件《关于下达2011年五个非边境县(区)扶贫重点村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精神,批复我县2011年度扶贫重点村项目112个,其中中央财政资金项目20个,省级财政资金项目76个,市县财政资金项目16个。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2011年扶贫重点村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全县2011年度安排扶贫重点村建设112个自然村。项目计划总投资7563.2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140万元,市县财政资金24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091.95万元,信贷资金107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716.316万元,各乡镇分村项目及投资计划附后。各乡镇要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和资金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个别项目,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对发放种苗、种畜和资金直补等到户项目,必须有农户领取物或

—1— 现金签名按手印和户主联系电话,以便上级抽查。出现虚列假报套取项目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财经法纪严肃处理。

二、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重点村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要与有关部门和项目乡镇签订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县扶贫办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协调、领导、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和跟踪监督。有关部门和项目乡镇、村具体负责项目计划的实施,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确保整村推进项目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项目乡镇要成立领导组,党政一把手为项目第一责任人,落实挂钩帮扶责任制,制定帮扶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将项目建设任务分解到部门、到人,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确保扶贫重点村项目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照《云南省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临沧市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程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等管理制度。

整村推进项目必须对项目建设规模、内容,资金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和金额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增强项目和资金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告公示的数码照片电邮县扶贫办项目股,信箱:fqxfpb@yahoo.com.cn 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在项目实施前,对建设项目进

—2— 行公开招标,签定施工责任合同,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责任人,按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监测,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的饮水、安居房、桥梁、文化室工程建设施工前要提供施工图纸。

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首先按50%的比例预拨项目启动资金,其余资金按报帐制度管理的要求进行拨付。各乡镇要做到资金到村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禁挪作它用。强化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县扶贫办、财政局及项目实施乡镇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项目实施绩效负责,确保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最贫困群体优先受益。

2011年整村推进项目中的嫁接桑苗、二元母猪采购由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和脱贫致富带头人学历教育由县级统筹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规划、部门配合、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要求,按下达的项目计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对重点扶持村的投入力度。

四、坚持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原则,扶持到户项目优先向计划生育重点户倾斜,使其帮扶率达60%以上,并在到户花名册中以符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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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借母还子、滚动发展”的养殖业扶贫机制。在历年推行“借母还子、滚动发展”的成功基础上,继续推进“大户规模化科学发展,带动片区养殖水平上台阶”, 养殖户要与乡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办、县畜牧局签定协议,按照设计要求改造好厩舍,由畜牧兽医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种猪,再由乡镇人民政府兑现相应的厩舍改造资金,所扶持的每头二元杂交猪还一头以上三元仔猪来扶持其他贫困户,使其滚动发展。

六、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扶贫重点村项目补助资金有限,要把政府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自然村理事会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把群众变成实施项目、管理项目、监督项目的主体,依靠自身力量建设家园。

七、保质量抓进度。全面启动项目实施,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按照有关行业规划和技术要求,及农村防震房建设标准,精心组织好项目实施,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加大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2012年11月底前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完善项目建设手续,注重项目的痕迹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每月28日前乡镇扶贫兼干向县扶贫办项目股通报项目实施进度,并列入项目验收考核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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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做好项目督促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实施乡镇要安排专人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将不定期深入实地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项目按计划完成后,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对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后续管理办法,写出项目请求验收报告、项目实施总结报告、资金决算报告,准备好到户花名册、项目进度和公告公示照片等相关资料,报请县扶贫开发领导组进行检查验收。

此通知

附:

1、《2011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名单》

2、《2011年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及投资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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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计划

资金计划和费用报销流程

日字旁和目字旁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资金计划

资金计划申请报告

资金计划申请

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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