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2020-03-03 14:36: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共古马镇委员会

古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做好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切实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化、等值化发展战略,深化农村土地、林木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市场化,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

目标任务:到2011年末,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100%。②林地、林木确权登记颁证完成100%。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成100%.④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完成50%。⑤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各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认真搞好登记和确权

发证等项具体工作。

(一) 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 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二) 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利 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依法保障农民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 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按照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的基本程序,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改革重点

(一)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1、明确农村 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由县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造册,核发所有权证书。由国土和林业部门分别负责确权登记发证的具体工作。

2、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由县人民政府对使用人合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造册,核发使用权证书。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乡镇企业占地等)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及使用权证书核发管理工作。

(二) 开展农村林地、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林业部门负

责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权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及权证的补发、核准工作。

(三) 开展农村承包土地(果树)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由县委农工委负责农户承包土地(果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果树)承包经营权证的补发、核准工作。

(四) 开展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城乡统 一的房屋登记管理制度。由住建部门制定农村房屋登记管理办法,负责对合法取得的农村房屋登记造册,确认农村房屋所有权,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五) 开展农村水利设施所有权确权工作。由水务部门 负责,对农村水利设施进行登记和所有权界定,核发所有权证。

(六) 开展农村村级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和监管机 制建设。由农经管理部门负责,对村级现有资金、资产、资源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和所有权界定,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和管理使用制度,健全监管机制。

(七)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由农牧部门牵头, 协调林业、国土、住建等部门在现有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扩大职能,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制定农村产权流转配套办法、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基本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机制,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乡镇

企业占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产权的有序流转。

(八) 推动农村产权流转工作。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在遵守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支持和鼓励采取转包、出租、入股、转让、互换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科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年限应与同用途的国有土地一致。农村房屋产权流转的范围包括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主要包括农民自建房屋、乡镇企业房屋、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房屋。农村房屋产权自由流转,包括买卖、赠与、作价入股、抵押、租赁等。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 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落实责任,明确目标。

(二) 搞好宣传动员培训。各村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 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要通过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深入浅出学习改革的意义和目的,激励群众主动参与。

(三) 加强督导与检查验收。镇成立产权制度改革领导 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定期调

度加强督导与检查验收,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附:古马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2011年3月10日 古马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彦平副组长:马艳红马瑞青 成员:解东林 尚汉庭 杨大民 年3月10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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