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

2020-03-03 22:29: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山东中医药大学

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1‟63号)、2011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厅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山东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臵管理办法》(校人字„2005‟15号)和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订我校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认真贯彻落实我校第四次党代会及2010年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高水平特色名校建设目标,坚持与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改革紧密结合,坚持综合评价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选拔优秀人才,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二、组织领导

1.经研究,我校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2.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授权,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的要求,学校成立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正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及推荐、评审;成立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专家委员会,对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和认定;成立教师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民主评议推荐小组,负责向上级评委会推荐申报教师外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选。

3.学校各教学单位(推荐单位)成立7人以上(应是单数)在相

-1- 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本单位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提出推荐人员名单,经单位研究同意后,上报学校相应专家委员会推荐。

三、岗位设置

1.2011年度高等学校只设臵高校教师、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其中,编辑出版、医疗卫生、会计统计等系列要严格控制高级职务岗位数额,图书资料系列要严格控制研究馆员岗位数额。

2.今年的晋升、推荐岗位根据教育厅批准的计划,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需要,按照“按需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设臵。

高校教师系列岗位分固定岗和流动岗两类。固定岗分配到教学单位,设岗的教学单位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臵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学校统一下达的固定岗位计划,结合本单位师资结构、教学任务、学科建设等情况,设臵好本单位推荐岗位。流动岗由学校统一设臵。教师外系列岗位由学校统一设臵。

3.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除可参加思想政治各级岗位的申报外,还可参加高校教师各级职务流动岗的申报。

四、标准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认真贯彻公正、公平和综合评价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基层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全校所有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不受人事隶属关系的限制,申报设臵在各教学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但每人只能申报一个专业技术岗位,不能多次申报。

2.认真执行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对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8号)文件规定,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须由受委托承担高级评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的办事机构

-2- 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测试或答辩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

3.认真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等职称外语政策规定。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需提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从事理工、卫生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理工、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

4.认真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须持原件申报,如原件丢失,须出具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发的证书或开具的证明。符合职称外语免于考试、放宽考试成绩要求的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于考试、暂不参加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模块)的,须按规定如实填写申请理由,并提出明确意见。以上有关审核表只适用于当年的申报。

6.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7.晋升副教授人员,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否则评审中按破格条

-3- 件掌握;晋升教授人员,年龄未满40岁(截止今年底)的,须取得博士学位,否则评审中按破格条件掌握。

8.申报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提交的代表性成果,必须进行国内学术检索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定性评价,其代表性成果必须与研究方向一致。申报教授人员,需提交3篇(部)以上的代表性文章或著作,文章均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著作均须为本人著或编著;申报副教授人员需提交3篇(部)以上的代表性成果。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提交的代表性成果,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是“山东中医药大学”。

9.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其所从事的专业性质和所在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职称。不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不得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务资格。属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需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申请表》。

五、评审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汇总申报人员后报人事处(汇总表由人事处制定),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证件原件。

2.资格及材料审核。各单位负责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及与表上填写内容相关的材料和证件(均须是原件)收齐后,统一提交有关部门审核。教学、科研部分分别由教务处和科技处审核,其他材料由人事处审核。未参加材料审核的人员,不得参加推荐评审。

3.学术成果检索。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资格人员的论文、著作等代表性成果必须进行国内学术成果检索。申报人员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学术检索表》,正面由申报人填写,其中对“关键词及摘要”和“发表文章位次、类别”等内容要由科技处审核把关。反面第一横栏“密切相关文章数量”、“相关文章数量”和“内容重合率”等栏目由检索机构填写,并加盖检索机构公章或附检索报告,其它栏目由学校专家

-4- 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学术评价组织填写。该表每篇文章(著作)一份,一并提交评委会供评审参考。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以学院为单位报人事处同意送交检索单位。

4.申报前公示。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完成后,要对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的所有项目。申报教师系列各级职务的,由教学单位负责公示,相关资料在教学单位备查。申报其它系列资格的,由人事处负责其材料及个人总结的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下一步程序。

5.民主评议推荐。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继续按有关规定,实行分项打分。由各教学单位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按照各单位制定、经人事处核准、备案的《量化打分实施细则》,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打分的各项材料由打分单位审核,界定不清的材料由单位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界定。打分结果(包括量化打分的各项材料目录及得分)要向全体申报人员公布,并接受相关人员查询,公布材料报人事处备案。

无异议后,教学单位专家委员会根据量化打分结果,结合本单位各学科职称结构比例、教学任务、学科建设情况,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按照本单位的固定岗位数,以1∶3的比例确定推荐人员名单。经单位批准后,推荐上报学校。申报高级职务流动岗、中级职务的暂不限制推荐比例。

申报人员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查、审核职责,严格把关,明确填写有关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

6.学校评审推荐。学校高级、中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办法》(鲁人发„2002‟26号)规定的程序,分别对教学单位推荐的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教授推荐人员和副教授、讲师晋升人员,经学校批准进行异议期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报省高级评审委员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5- 高校教师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民主评议推荐小组,代表学校推荐教师外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其中高级岗位按空出岗数1∶1的比例推荐。申报中级职务的暂不限制推荐比例。

7.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仍按《关于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规定办理。高校教师系列按教育厅今年制定的《山东省高校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填写。相关政策、表格样式及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的要求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daodoc.com)和山东省教育人事管理信息网主页(http://www.daodoc.com)查询。各种文件和相关表格也可在学校人事处主页上下载。

8.专业技术人员要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保障措施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序进行。各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小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核准的评审工作方案,按照统一的部署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不得另行制定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各单位的评审机构组成人员、《量化打分办法实施细则》等要报人事处核准备案。

2.认真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信访事项。各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机构要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办理职称工作方面的信访事项,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等要求,对信访事项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由调查人和有关单位负责

-6- 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有关材料及时报人事处。

3.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按照省纪检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鲁人职„1997‟23号)要求,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报请校党委批准,由校纪委安排工作人员全面监督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工作。

七、评审费用

按照鲁价费发„2000‟235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对参加申报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收取评审费。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评审费360元;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评审费160元;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评审费100元(含改系列晋升及同级转系列人员)。申报人员一经进入评审程序,不再退还评审费。

八、原规定中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本方案未涉及的其它具体问题,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九、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O一一年九月

附件:《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日程》

-7-

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日程

一、9月26日下午2:30 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动员会。

二、9月26日,各部门、各教学单位报申报人员名单。

三、9月26至28日,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参评人员(包括平级转系列参评人员)材料内容。

审核材料:纸制版评审一览表两份(表内课时及科研需教务处和科技处盖章),表内填写的相关原件证件(学历、学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教师证或岗培证、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论文论著)、评审费。

四、9月29日上午,各部门各单位报送教师外系列所有参评人员(包括平级转系列参评人员)。

审核材料:纸制版评审一览表两份(表内科研需科技处盖章),表内填写的相关原件证件(学历、学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论文论著)、评审费。

五、材料审核后,各教学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申报前公示,公示期1天。

六、10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教师系列人员的量化打分。

七、10月10日各学院报本单位量化打分结果、排名及打分细目,并以院部为单位公布参加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人员评审一览表、打分结果、排名及打分细目,公布期2天。教师外所有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由人事处公布。

八、10月12日,学校组织评审、推荐。

九、公示评审推荐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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