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变更办理须知

2020-03-03 08:59:0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姓名变更办理须知

允许对象: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

4、姓名的内涵及普通话谐音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

5、与一定范围内的本市居民或三代以内近亲属姓名相同易引起他人误解的;

6、收养关系解除后,恢复收养前使用的姓名或曾用名的;

7、姓名的含义易引起性别特性误会的;

8、外国人加入中国籍后要求变更为中国化姓名的;

9、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变更过姓名的,经监护人同意,可以更改姓名(14周岁以上须征得学校同意)。

不允许对象

1、组织、参与邪教组织的;

2、拟改姓名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

3、拟改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文字的;

4、未成年人的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更改未成年人姓氏,但尚未取得对方同意的;

5、具有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的(过失犯罪除外);

6、其他不得予以变更登记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

名时,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未满十八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

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管理

登记机关申请变理登记;

在实际工作中,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十八周岁以上的人一般不轻易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应经

领导批准后才可更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

必须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更改姓名的证明,方可办理.

2.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的,或称某某氏改为姓名的,

以及增道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查明情况后,即可变更.

3.被收养或被认领的人,虽然尚未达到十八周岁,但已具备一

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的,更改姓名需要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人,以及正在

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

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处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

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先到村委会写个申请书、盖村委会的公章

2、再交到当地的派出所(就是办身份证的地方)

3、如果同意的话当天就可以改掉了(改名字不仅是改身份证上的哟,户口本及其它能证明你身份的文件都要改的)

4、填身份证申办资料、拍照。

5、交钱

6、过三个月左右就可以拿到了哦。

户籍工作中的名字更改,同名不能作为理由,因为我国同名的人很多。

一般人改名字的理由是“工作需要”或“求学需要”、“随习惯称谓”等等。12岁,就填“读书需要”吧。

姓名变更申请

本人某某某,因名字中有与家族长辈同字之处,为尊敬长辈,只得将某某改为某某,特此向贵派出所提出姓名变更申请,望所领导给予批准。

为盼

谢谢

申请人:某某某

年 月 日

按照户籍管理条例,公民更改姓名必须要出示相关证件,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后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受理你的更改姓名的申请。

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结婚证,驾驶证,人事档案,退休证,毕业证,学籍档案等等有关证件。

前提是在你这些证件中与你现在户口使用姓名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一致可就不能更改啦

还有一办法就是向户口所在地市局户籍科咨询一下,看能否去公证处对你想要更改的姓名进行公证,然后领取公证处颁发的公证书进行更改。此方法不一定行的通,各地区对这一点要求不太一样,有的进行公证了可以更改,有的不可以更改。一般公证费用在300元左右。

最后一点,更改姓名后的问题。如果你姓名变更了,当地派出所会将你以前姓名变更为曾用名,在户口本上出现,所以也就没必要担心毕业证,结婚证,银行卡之类的问题。

比如你叫张三,申请变更为张四,经派出所审查符合规定后,变更姓名为张四,曾用名张三。也就是说张四与张三是同一人,当你办理换发驾驶证或银行卡结婚证之类证明时,相关部门会叫你去派出所出具同属一人的证明,那你拿出户口本或去派出所开一张户籍证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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