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1:18: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790 更新时间:2008-6-27
1、党管干部的原则,每个干部必须服从党的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机关干部的人事调整,必需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3、坚持严于律已,领导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个人重大事项要按规定及时间向组织报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坚持依法行政,每个干部都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收受礼物和有价证券。
5、坚持服从大局,每个干部都要服从组织安排,努力搞好本职工作,并严格实行考勤和考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鼓励和奖励。
6、坚持用人唯贤,努力为党和国家输送好人才。
7、坚持廉洁自律,廉政勤政。
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淘汰制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督促和鞭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和纪律,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
二、认定标准
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于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
1、年度考核和届中、届末考察中,民意测验差和一般化班子票超过50%,被确认为差班子的领导班子成员。
2、年度考核和届中、届末考察中,连续两年民意测验差和一般化班子票超过30%,被确定为一般化班子的领导班子成员。
3、缺乏事业心、责任感,精神不振,工作敷衍,单位工作在年度考核评比中处于后进状态,或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领导班子成员。
4、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民意测验不称职票 基本称职票超过50%,被确认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
5、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连续两年民意测验不称职票和基本称职票超过30%,被确认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
6、实施诫勉谈话后一年内仍无改进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
7、在年度考核的无记名选优评差中,被50%以上的干部职工推荐为差干部的领导干部。
8、在政治原则、工作决策、选 人用人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或在廉政建设、年度工作、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上发生重大问题,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
9、连续两年不参加组织统一安排的领导干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进修、培训学习,或连续三年政治理论学习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
10、拒不服从组织对其工作安排的决定,15天内不到岗或到新工作岗位后不履行职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领导干部。
11、无正当理由连续10天不上班,或者1年内旷工累计超过20天,或者因健康原因1年内连续病休半年以上或两年内累计病休一年以上,难以履行现岗位职责的领导干部。
三、认定步骤
确定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必须以考核为基础,充分走群众路线,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县委组织部通过换届考察、届中考察、年度考察、平时考察及群众反映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全面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及时发现和掌握存在的问题。
2、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进行核实研究后,提出确认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建议名单。
3、对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提交书记办公会讨论酝酿后,提交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4、对经县委讨论确定为 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由县委指定专人谈话,并由县委组织部派人到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公开宣布县委决定。
四、淘汰办法
实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淘汰制,应按领导干部的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
1、对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被确认为差班子的,班子主要领导就地免职,降职使用,班子副职实行竞争上岗。
2、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一般化班子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降职使用,班子副职实行竞争上岗。
3、对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确认为一般化班子的,班子成员利用1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整改,同时进行集体谈话诫勉,诫勉期为一年。诫勉期满后经组织考核仍无明显转变的,班子主要领导就地免职,降职作用,班子副职实行竞争上岗。
4、对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被确认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予以降职安排。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5、对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被确认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有关待遇延缓一年执行,并由组织部门下达诫勉通知书,实施一年诫勉,诫勉期满后经组织考核仍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予以降职安排。
6、对工作处于后进状态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年度考核中被干部职工推荐为差干部的领导干部,免去现任职务,实施待岗。待岗期间暂保留原级别待遇,由县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定期培训。对待岗期间认真学习,积极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有明显提高的待岗干部,实行任前公示,经群众认可后,重新安排上岗。对待岗一年内没有明显转变的干部,作降职处理。
7、对存在本办法“认定标准”中第8条情形的,责成主要领导引咎辞职,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降职使用。对责令辞职拒不服从的,应免去现职或依法罢免其领导职务。违反党纪党规或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移交执纪执法机关查处。
8、对存在本办法“认可标准”中第
9、
10、11条情形之一的,视具体情况进行免职、降职、交流调整或改任非领导职务。被免职干部按照重新确定的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9、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现职领导职务的,可暂离岗休养。
五、纪律
1、依照本办法规定被调整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对无理取闹、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严禁借调整干部之名打击报复对自己有意见的同志,违者依据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六、申诉和复核
被调整的干部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诉和申请复核。申诉和复核期间,不停止对其处理决定的执行。
七、附则
1、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领导干部管理制度2008年11月02日 08:58:37来源:古市镇中心小学
领导干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和管理工作,提高领导班子集体水平和战斗力,是办好学校的关键所在,必须化大力气抓好。为此,特订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如下:
(一)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认真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每月一次学习制度。学习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内容、定地点、定中心发言人。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管理理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三)建立领导干部互相谈心制度和通气制度,有问题通过谈心和通气及时解决增强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和协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理解、信任、支持,要讲大局,讲风格,主动维护班子的威信。
(五)建立领导班子兼课、听课等制度,转变领导作风,实行面对面的领导。
(六)建立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制度,树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思想,在师生中起好表率作用。
(七)在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办好学校中起好保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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