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2020-03-02 21:24: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4年度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了切实做好2014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目标管理,经局务会研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依法依规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保护与保障、服务与管理并举,通过目标管理,强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县域经济持续发展。

二、考评对象及方式

以股、室、中心、大队为单位进行考评,采用百分制考核方式。

三、考评项目及分值

(一)共性考评项目(30分)

1.作风建设。认真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做到上班、开会、集中学习时不迟到、不早退(2分),否则发现一次扣0.5分。无利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赌博等行为(2分),一经发现此项不给分。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执行力强,无群众和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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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2分),发现一起投诉,并调查属实的此项不记分。

2.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理论,学习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知识,每人政治学习不少于10000字和业务笔记各不少于4篇且字数达到4000字以上(1分)。以抽查为准 。

3.工作计划。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和全年分别进行工作总结,分别在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2分)。不按时报送的每次扣0.5分。

4.考勤制度。认真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2分)。未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一起扣0.5分。

5.财产和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要求建立相关台帐。(1分)。少建立一项台账扣0.5分,因管理不善出现一次丢失、遗漏事故不得分。

6.政务信息。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宣传报道工作(3分)。全年完成上稿任务3篇计3分。每多录用县级报刊1篇加0.1分;每多录用市级报刊1篇加0.5分;每多录用省级报刊1篇加1分;每多录用国家级报刊1篇加2分,加分不超过3分。未完成稿件录用任务的按比例得分。

7.信访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依据业务分工,归口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办结并出具处理意见(2分),如出现因办理不力或未按规定时限办结,受到上级 -2-

信访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8.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开展违规收送“红包”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会员卡”专项治理活动。(2分)凡出现1例违法乱纪行为则该项不得分。

9.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制止本单位职工参与黄、赌、毒、邪教组织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双提升,大走访”固话包干活动,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2分),发现一起固定电话走访不到位的情况扣1分。

10.专题教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等专题活动,做到学习有记录、工作有总结,按照统一部署,完成规定动作的(2分)少一次(项)扣股(室)0.5分。

11.执行能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按时按量完成领导批示件、上级交办转办的业务、信访等各项工作(1分),未及时办理的每次扣0.5分;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此项不给分。

12.突发性应急任务。各单位应急分队成员要积极参加各类突发性事情的应急处臵,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2分),缺1人次扣0.5分,不是应急分队成员主动要求参加的,参加1人次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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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参与文明单位创建。积极参与支持局创建文明单位的各项活动(2分),无故缺席的扣0.2分,缺席3次以上此项不得分;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道德讲堂等各项活动(2分), 无故缺席的扣0.2分,缺席3次以上此项不得分。

(二)个性考评项目(70分) 办公室

1.公文办理。做好文件材料的拟文、送签、收文、传送、督办等工作(8分),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

2.会务工作。做好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有关记录(8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

3.财务管理。积极与县财政部门联系,结算各类国土资源收益(4分),出现差错一次扣0.5分。编制好年度财政预算(4分)未编制的不得分。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的标准核算,核拨经费(4分)出现差错一次扣0.5分。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信息收集工作,每月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4分)缺一次扣0.5分。切实做好全局固定资金登记造册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4分),未进行登记的此项不得分。

4.制度建设。按局党组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各项制度(10分),少一次扣1分。

5.印章管理。加强印章和证件管理,健全印章使用和证件领用制度,确保不出差错(10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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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5分),未做好值班安排一次扣0.5分。督促有关股室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5分),少一件扣1分。加强小车管理,做好保养和维护,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用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4分),发现一次扣1分。

人事教育股

1.人事管理。加强干部人事管理、规范干部人事审批程序(10分),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

2.干部考核。做好局公务员登记、职称评聘和干部职工的考核工作(10分),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

3.增资晋级。做好全局工作人员的级别、职务晋升及增资审核上报工作(10分),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

4.路线教育。全面做好局党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订好路线教育方案,建立相关制度,完善路线教育台帐,开好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工作(20分),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

5.文明单位创建。按照上级“文明办”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志愿服务,举办道德讲堂等活动(10分),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

6.其他工作。按要求做好民主测评工作等工作(10分),未开展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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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监察股

1.信访工作。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认真做好信访件的受理、交办、督办工作,协助相关业务单位妥善处理群众上访事件,做到件件有登记、有回复,信访办结率100%(12分),少一件扣1分。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 (8分),因督促不及时受到上级信访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2.行政复议。认真承办和处理有关国土资源听证申请以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对符合受理范围的案件受理率达100%(10分),出现差错一次扣2分。

3.普法工作。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制订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5分),未制订的此项不得分;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依法普法宣传工作(5分),未参加的每次扣1分。

4.普法宣传。认真开展好 “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形式新、效果好(10分)。少开展一次活动扣2.5分。

5.综合治理。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编制并实施国土资源部门参与预防、处臵因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大规模应急预案;每月定期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5分)。积极指导各股(室)做好“双提升,大走访”固话包干活动,及时汇总各股 -6-

(室)收集到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做好总结汇报工作(5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

6.指导国土所(国土分局)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10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

地政地籍股

1.登记发证。加强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五不登记”制度,做好2014年度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并建立好台帐(12分),无台帐的此项不给分。严把土地登记发证质量关,登记资料准确、规范(8分),出现一次差错或不规范扣1分。

2.权属纠纷。进一步完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依法及时做好全县土地纠纷调处工作,纠纷处理率达90%以上(5分),差一起扣1分。

3.土地确权登记。全面完成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外业调查工作(15分),未按进度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每次扣2分,因工作不当延误工作进度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此项不给分。

4.变更调查。按时完成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做到数据准确、资料规范(10分),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

5.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及时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并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建设工作(10分)。工作不到位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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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6.组织协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对局已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在处理前不得为其办理土地登记(10分),发现一次扣1分。

国土规划股

1.数据库更新。及时更新调整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20分),未及时更新数据库此项不得分。

2.用地预审。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做到预审台帐齐全、规范(20分),每漏登、错登一处扣1分。

3.规划调整。做好乡级规划调整或县级规划修改工作,做到调规台帐齐全、规范(20分),每漏登、错登一处扣1分。

4.低丘缓坡。积极争取2014年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10分),因工作不力,未争取到的此项不得分。

土地利用股

1.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准备好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责任状(8分),否则此项不给分。

2.供地管理。供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供地备案制度,按“供一宗、录一宗”的原则,及时将土地供应信息录入土地供应管理系统并报市局备案; 做好已报批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目录的供地,全面提高“两率”;建立建设用地管理台帐,全面实施建设用地公示制度(10分)。向禁止用地项目和未达到条件的限制性项目供地,发现1宗扣2分, -8-

擅自改变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开发用途的扣2分。

3.土地报批。做好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把好建设用地申报关,严格执行用地“六个不准”和“四个不报批”,及时准确办理符合用地规划项目的报批手续(20分)。出现一次差错扣2分。

4.居民建房。审查城乡个人建房用地必须符合“二个规划”,做到认定土地性质准确(6分),出现差错一次扣0.5分。对规划区内城镇居民建房应到实地放线,并由建房人在实地放线记录簿上签字(4分),否则少一次扣0.5分。

5.土地征收。做好县政府交办的土地征收工作(6分),出现差错一次扣0.5分。依法依规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6分),程序不到位的此项不给分。

6.组织协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对局已立案查处的工作违法案件,在处理前不得为其办理用地手续(10分),发现一次扣1分。

地质矿产股

1.地灾防治。切实做好汛期的地灾防治工作(10分),因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此项不得分。加强汛期值班制、报告制(10分),发现一次不到位扣0.5分。

2.矿权管理。按照《吉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科学、合理设臵矿业权。严格规范矿业权审批程序,新设矿业权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到期延续矿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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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实行有偿使用(10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

3.费用征收。按规定收取有关规费,(10分)。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每发现一次扣2分。收费范围: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登记费。

4.安全生产。抓好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5分),因工作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每起扣0.5分。

5.数据入录。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开通县级采矿权统一配号系统,并做好采矿权登记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数据上报工作(5分)。每出现一次差错的扣0.5分。

6.年检发证。组织发证矿山企业参加年检。省、市两级发证矿山年检比例达到95%,已关闭、注销矿山除外,县级发证矿山年检比例达到90%(10分)。年检不达标的该项不得分。

7.组织协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对局已立案查处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在处理前不得为其办理采(探)矿手续(10分),发现一次扣1分。

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1.土地出让。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面实行网上“招拍挂”出让(10分)。每发现1宗应以“招拍挂”出让而以协议出让的扣1分。土地出让严格按照《江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要求操作(5分),未按要求操作的此项不得分。认真按要求完成土地出让情况月报工作(5分),每缺少一个月的月报数据扣 -10-

0.5分,建立土地出让台帐(5分),未建立健全的扣2分,台帐不齐全的扣1分,档案不规范、不齐全的每宗扣0.5分。按照“供一宗、录一宗”的原则,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成交供应信息及时录入土地供应管理系统(5分),不及时录入的每宗扣0.5分。

2.土地储备。切实做好土地收储和已收储土地的管理工作(10分)。应积极配合县政府收购储备土地,应收未收储的每宗扣1分。

3.价款追缴。及时督促已出让土地的成交价款的追缴工作(10分),因自身工作不到位,造成土地出让价款未及时交清的,一宗扣1分。

4.批后监管。加大对已出让土地的跟踪管理力度。发现开发间存在超红线用地,改变用途和容积率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配合监察大队进行查处(10分),未及时制止和查处的,一起扣1分。

5.组织协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对局已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在处理前不得为其办理土地交易(10分),发现一次扣1分。

执法监察大队

1.完善体系。认真执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书面报告制度(3分),对辖区内较大的违法违规应及时上报,否则此项不给分。进一步建立县、乡、村执法监察网络(4分),未建立的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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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重大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报告制度(3分),未及时发现或报告的,每次扣0.5分。

2.巡查到位。加大动态巡查力度,预防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发生,每半月对县城规划区内巡查不得少于一次,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案(6分),少一次扣0.5分。加强对已供项目用地的监管,及时查处超红线用地、改变用途和容积率等违法行为(4分),对已发生的违法案件,未及时立案的每次扣1分。

3.卫片检查。认真做好卫片反映出来的的疑似图斑的核查工作,并建立好台帐(4分),未建立的不给分。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相关表格和材料(2分),未及时上报的此项不给分。对属违法违规用地的,切实做好整改工作(4分),因工作不到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及约谈、问责的,此项不给分。

4.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立案、调查、听证告知、处罚、结案等环节,做到程序和文书规范(6分),程序不到位、文书不规范的,每宗扣1分。在处理案件中,做到事实清楚,适应法律准确(4分),否则每宗扣1分。

5.查处得力。行政处罚依法落实到位,结案率达到95%的(10分),未达到的不给分。

6.组织协作。对局已立案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告知相关股室,对已查处结案的土地违法用地案件,及时移送相关股室补办用地和发证手续(10分),因移交不及时引起被处罚人 -12-

越级上访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不给分。

7.专项考核。做好省厅、市局执法监察专项目标管理考核检查工作(10分),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及约谈、问责的此项不给分。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各项规章制度(10分),未建立的此项不得分。

2.农田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和系统报备工作(10分),未完成任务的此项不给分。

3.造地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4年补充耕地任务数(20分),每差欠5%扣4分。

4.后期管理。妥善处理项目区土地的权属纠纷(5分),因工作不到位,引起群众越级上访的,发现一起扣0.5分。对项目区内未经批准私自建房、建窑、建坟的,应及时告知当地国土所(国土分局),并上报局监察大队(5分),未及时告知和上报的发现一起扣1分。

5.“增减挂”工作。积极抓好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20分),未完成此项工作不给分。

信息中心

1.金土工程。认真做好金土工程建设(10分),未按要求做好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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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维护。做好全局计算机的调配、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10分),维护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3.政务信息。做好全局电子政务信息的分类、整理及发布更新工作(20分),未及时公布更新的每次扣1分。

4.网上报批。保证政务内网的畅通,协助做好土地及矿产的网上报批工作(15分),如属本部门原因出现差错影响报批的,每次扣1分。

5.视频调试。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调试工作(15分),每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非本中心原因除外)。

测绘股

1.宣传广泛。认真做好测绘宣传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资料、有总结(15分),缺一项扣1分。

2.资质年检。做好县内测量资质单位的年检工作(15分),未开展的,此项不给分。

3.监督管理。加强对测绘标志的监管理力度,及时查处破坏测绘标志的行为(25分),未及时查处或处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4.日常管理。积极开展日常测绘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县局下达的测绘任务(15分),未及时完成或因工作不到位,影响正常工作进展的,每次扣1分。

行政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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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律管理。要遵守县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等(10分)。如发现违反一次扣1分。

2.服务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并一次性告知和履行首问责任制,做到态度热情,耐心细致(20分)。如服务态度不好,或与服务对象争吵的,每起扣1分。

3.业务管理。认真承办有关业务并及时受理有关办理材料,按时与局里各业务股室交接有关资料,及时通知服务对象缴费领证(20分)。如未及时做到出现一次扣1分。

4.数据入录。按要求正确及时将所办业务录入“江西省网上审批系统”,做到网审办件量与实际办件量一致,并建立相应的台帐(20分)。如网审件量低于实际办件量的扣1分。

监察室

1.健全体制。成立或及时调整2014年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吉水县国土资源局党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与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分)。未制定或调整的一次扣1分。

2.制订意见。制订出台《吉水县国土资源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将任务分解落实(10分)。未制订此项不得分。

3.加强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开展“用身边案警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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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等警示教育活动。(10分)每少进行一次扣1分。

4.专项治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在全系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10分)。未开展此项活动不得分。

5.红包治理。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抓好收受“红包”等问题专项治理(10分)。每发现一起收受“红包”整治不到位扣1分。

6.信访查办。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结案率达到100%(10分)。案件处理不到位,出现一起差错扣1分。

7.交办事项。积极完成上级组织和县局领导安排交办的工作,做到不缺位、不失位(10分)。工作完成不及时或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

四、考评与奖罚

(一)考评组织:成立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考评程序:年终由各被考评单位先进行自评,并向考评领导小组提交自评表格和证明材料,再由领导小组按照考评标准确定综合考评得分。

(三)奖罚办法

1.综合考评总分在85分以上,按得分高低评出综合先进单 -16-

位一等奖一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每个奖励。

2.凡是综合目标考评分数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单位,扣发该单位工作人员下一年度第一季度津贴补贴总额的10%;综合目标考评分数在80分至85分(不含85分)的单位,扣发该单位工作人员下一年度第一季度津贴补贴总额的5%;综合目标考评分数高于85分(含85分)的单位,工作人员可全额领取本年度的津贴补贴。

3.设立宣传国土资源管理上稿奖(凭原始依据):《吉安国土资源》每篇 元;《江西国土资源》每篇 元;《国土资源通讯》、《国土资源报》每篇 元;其他县、地、省、国家级报刊每篇分别为 元。4.年终评选局机关先进工作者5名,每名奖金 元。

5.司机安全奖。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单位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

(1)单位内有受到党纪、政纪、法规处理的人和事; (2)因工作不力和监管不到位引起群体性事件,对维护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的;

(3)有违反计划生育、财经纪律的;

(4)年内有影响投资环境被上级和县优化办通报的人和事; (5)违反“八项规定”,被上级通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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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宜昌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办法

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案件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镇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城市建设档案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综合执法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下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牡丹江市财政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3.19

《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doc》
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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