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020-03-03 05:21: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洛阳东方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和传播造成二次污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1、本规定称的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病毒性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

2、本规定所称的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3、医院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均作医疗废物处理。

4、医院废弃的麻醉、精神毒性药品由药剂科统一交药监局处理,废弃的放射性药品由使用科室放置于废物库,放置10个半衰期后经环保部门监测后,可作一般医疗废物处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执行。

5、各科室必须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和卫生责任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管理,严禁外来人员收买垃圾和废物,防止医疗废物流失、盗窃事件发生。

6、各科室和负责医疗废物运送单位及运送人员,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时存放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7、各科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必须设置收集和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场所,临时存放地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2)医疗废物包装物统一使用“黄色”塑料包装袋或使用符合要求的标准专业容器。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4)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容器的3/4或容器的警戒线时,应当采取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粘贴标签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产生的日期、类别,有需要的特别注明。

8)各科室对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场地应当及时消毒,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9)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抗体和菌种、毒株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科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有所在科室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戴手套、穿工作衣和勤洗澡等。

9、运送人员须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垃圾场。

9、运送人员及时到各科收集医疗废物并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洁。

10、运送工具应当有警示标识,并且必须使用防渗漏、防抛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理的专用运送工具。

11、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不得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送,防止医疗废物的渗漏、流失和扩散,运送中不得做与运送无关的事情,保证及时完整地将医疗废物送到暂存处。

12、运送人员必须做好医疗废物数量和重量的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其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造成外泄。

13、医疗废物贮存地应保持干净无血水或其它污渍,医疗废物运走后,必须对墙面、地板、天花板及其它相关设施进行消毒,冲洗。

14、医疗废物贮存室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接触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的安全措施,设置明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并禁止在附近吸烟和饮食。

15、医院的医疗废物统一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回收处理,废物管理人员做好与处置单核对签证工作,总务科每日按要求填写和确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妥善保存联单。

16、供应室回收和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定进行消毒毁形,封闭包装后集中存放在指定场所,直接由指定单位回收,并做好数量和重量的核对登记手续。

17、各科室应加强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留、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18、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1)医疗废物发生丢失或被偷窃应及时向总务科报告,总务科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并提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意见。

2)医疗废物发生泄漏、扩散时应确定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立即向控感科、总务科报告,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处理,对泄漏物及受污染区域或物品进行消毒或作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存污染区域防止扩大污染。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的,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助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总务科和相关科室对事件的起因要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19、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若违反本办法经查核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洛阳东方医院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2010年修订

吉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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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封丘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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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题目

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doc》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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