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场所督查通报

2020-03-01 23:40: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对2012年上半年宗教场所民模创建工作

开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5月27日—28日,县统战部、民宗局、创建办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统战、宗教和宗教场所开展民模创建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先后检查了8个乡镇(吉木萨尔镇因故未督查)、随机抽查了8个宗教场所。现将宗教场所开展民模创建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宗教场所共有53个,其中安排上半年开展民模创建工作的28个,占53%,安排下半年开展民模创建工作的25个,占47%。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各乡镇抓宗教场所民模创建工作进展极不平衡。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依次排序为:老台乡、二工镇、三台镇、北庭镇、泉子街镇、庆阳湖乡、新地乡、大有乡,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领导重视,精心安排。自3月份在全县各宗教场所开展民模创建工作以来,大部分乡镇和宗教场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做到行动迅速,精心组织,安排周密,确保了宗教场所民模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老台乡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门对民模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结合宗教场所的活动抓民模创建工作。二工镇、北庭镇及时转发了县民模创建办的通知精神,由联系领导结合宗教场所工作抓民模创建工作。三台镇结合实际印发了实施意见,并召开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

(二)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多数乡镇、宗教场所能够结合实际,开展民模创建工作。老台乡通过规范完善各项学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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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扶贫帮困、抓宣传教育、树典型引导致富等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宗教场所,创建文化精品宗教活动场所。二工镇、三台镇、北庭镇结合宗教场所的业务工作,开展民模创建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多数乡镇和宗教场所能够结合实际,抓宣传教育,为民模创建工作营造了一定的氛围,所督查的宗教场所,都按要求建立了民族团结书屋、出了反映民族团结的黑板报。老台乡芦草嘴子清真寺不仅张贴了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而且制作了民族团结展板。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个别乡镇、宗教场所对民模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个别乡镇、宗教场所重视不够,宣传动员不够深入,没有认真组织宗教场所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抓落实力度不够,甚至没有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以致在督查时,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对督查组敷衍塞责,所要检查材料拿不出来,甚至有个别乡镇不愿意接受督查,致使督查工作无法按正常的程序进行。如:大有乡、新地乡、庆阳湖乡没有按照县创建办的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宗教场所民模创建工作,致使各宗教场所的民模创建工作没有按要求开展,个别乡镇,虽然进行了安排部署,但是抓督查、抓落实不够,使创建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二)个别乡镇、宗教场所创建工作结合实际不够,针对性不强。个别乡镇、宗教场所对《关于在全县宗教场所开展民模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习不够深入、领会不够深刻,对创建工作研究不够,安排布臵仓促,存在照抄、照搬现象,没有结合本乡镇和所属宗教场所的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对创建工作没有进行细化、分解,工作安排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如个别乡镇仅仅是把县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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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的文件做了转发,不符合本乡镇的实际。大有乡、新地乡、庆阳湖乡没有认真研究创建工作,没有及时将相关文件下发至所属宗教场所。

(三)创建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宗教场所创建工作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有的乡镇创建工作仅仅停留在下发文件、汇报材料上,思想认识明显倾向于以抓好宗教场所的业务工作代替民模创建工作的误区;个别乡镇、宗教场所没有按照县创建办制定下发的考核细则的要求开展民模创建工作。

(四)各乡镇对创建指导、督查力度不够。大多数乡镇虽然都能够对所属宗教场所民模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但是没有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抓督查,致使民模创建各项工作任务,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五)个别乡镇、宗教场所对创建工作宣传氛围营造不够,信息报送量少质差。各乡镇虽然都刷写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但几乎都没有悬挂横幅,制作展板,没有对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就开展民模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对信息上报工作也不够重视。

三、几点要求

(一)转变观念,切实提高对民模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一是提高对开展创建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各乡镇、宗教场要再次组织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认识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抓好创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意识;二是准确理解和把握创建工作的重点。各乡镇分管领导和专干要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全面掌握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工作重点,对县上制定的考核考核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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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熟悉掌握和领会,确保各宗教场所依据考核办法和细则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三是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研究。要针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力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特别是共创共建、引导致富、扶贫帮困等方面要注重把握好具体工作的要求,要针每个宗教场所的不同特点,认真研究探索和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抓好创建工作指导。

(二)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创建任务。一是明确创建进度。各乡镇根据县创建办下发的宗教活动场所民模创建规划,明确所属宗教场所的创建时间,按照确定的目标,对所属宗教场所分上下半年、按比例制定创建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合理有序开展;二是细化分解创建任务。各乡镇要认真指导所属宗教场所抓好创建任务分解,对前期创建任务分解不明确、细化不到位、不符合实际的要重新修订,要将具体的创建任务紧紧与宗教场所的具体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明确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一是继续加强氛围宣传。要在宗教场所醒目位臵悬挂双语宣传横幅,制作反映民模创建工作的展板,张贴反映民族团结的宣传图册,定期更新民族团结黑板报,有条件的乡镇还可以制作民族团结手册向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放宣传;二是继续选树宣传典型。继续抓好已有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进一步发现和选树新涌现出的民族团结典型,尤其是宗教人士、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在引导致富、扶贫帮困等方面的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各族群众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三是继续打造示范点。要根据每个宗教场所的实际,选树和打造一至两个能起到教育和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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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带动作用的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宗教场所的创建工作;四是继续打造好民族团结书屋,要通过各种渠道把反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种养殖技术等方面书籍充实到书屋,同时要主动动员和介绍广大信教群众踊跃借阅图书,增强他们对民族团结的认识和致富的本领。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各乡镇分管领导和统战宗教专干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负起责任,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落实好民模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要结合“和谐寺观教堂”、

“平安寺院”建设、“双五好”创建、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宗教场所、创建文化精品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不断深化创建工作;要定期对各宗教场所民模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按照创建规划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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