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18:10:4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校园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东高平联小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校园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学校环境教育领导机构,负责校园绿化规则的制定、执行,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3.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校园绿化的良好习惯,学校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中队、各年级学生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二)维护校园绿化的若干规定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设施。 (三)损坏校园绿化的处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五元罚款。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个罚款5元。
5.采摘花果,以每枝2元罚款。
6.损坏园林小品设施者,按修理价两倍赔款。
7.不准将学校花卉、盆景、苗木携带出门,门卫有权扣押, 并处以市价5~10倍罚款,由校派出所协助执行。
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1元罚款。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 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要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
望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部门配合实施。
校园环境管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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