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环境管理

2020-03-01 23:09: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城关镇化垮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

1、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校园周边环境的情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学校要组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有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保卫组织建设,开展保卫干部的业务培训,搞好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学校治安管理的科技含量,全面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3、学校要把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由突击型转向经常型,职责履行由阶段性向常态化发展。必须坚持校地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规范长远,狠抓当前,优化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

4、学校要建立多种形式联防共建的防范网络,采取警校联防、校校联防、校企联防、校村联防、校区联防等联防共建形式,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建立以学校为核心、反应迅速的维权岗区域联动机制,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治安隐患的能力,扩大校园周边的安全覆盖面,为青少年学生构建安全防护屏障。

5、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学校夜间周边安全防范,要配备教师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防止不法分子夜间潜入校园作案。

6、学校要做好对学生的交通法规、治安法规、卫生常识和抵制不良文化影响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对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认知水平,提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7、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以净化、美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为目标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利用广播、宣传栏、媒体等,在学校和社会上大力宣传净化、美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重要意义。

8、加强社会监督。学校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9、对在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开办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台球室、棋牌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及彩票投注点,学校要积极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执法部门和民政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10、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得出售、出租非法出版物。学校申请新闻出版、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及迷信、反动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音像书刊点,坚决制止向学生兜售不良出版物的行为,防止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书刊侵蚀毒害青少年。

11、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将校园及其周边的房屋、场地用于出租或者自营开办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台球室、棋牌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禁止在校园门口50米以内摆摊设点;禁止占用校园门前的道路和校门两侧的人行道从事经营活动。

12、学校会同卫生、工商、城管等部门,做好对校园周边经营摊点的定位、归市等工作;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学校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规范经营,并保持整洁卫生。坚决取缔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13、学校要积极会同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治理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洁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14、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在有条件的学校设置放学时段临时停泊车位,在不影响学生进出的基础上,方便接送学生的车辆停放,并由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学校安排人员配合疏导工作,保证师生、家长进出秩序良好,学校门口没有拥堵状况。

15、学校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学校门前学生集中通行的道路上设置限速标志、限时通过标志、安装减速带或其他安全通行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过街天桥等设施。

16、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联系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特别是“黑校车”、“黑出租”搭载学生,农村地区非法机动车辆运载学生上下学现象;禁止没有资质的、无从业许可证的车船搭载学生。

17、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是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的车辆。

18、组织学生活动集体用车、船等交通工具时,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协议。学校在组织师生乘坐前,要加强对驾驶员证照、车辆(保险等方面)的检查,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无证人员驾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严禁超载。

19、结合警校共建工作,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健全“110”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0、联合公安派出所和责任区民警与学校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协作制度,及时了解校园周边环境的各种治安信息和动态,加强日常治安检查,加大防范力度。申请公安机关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复杂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及时帮助学校解决治安隐患,构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21、联系公安部门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配合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及时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不法人员、闲散人员、流氓团伙在校园及周边的盗窃、敲诈、持刀抢夺、抢劫、勒索师生财务和恐吓、要挟、威逼学生加入帮派未果后进行殴打及包工头因讨债未果纠集黑恶势力以伤害师生为要挟进行追债等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协助公安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快侦快破。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六合彩、“黄、赌、毒”现象;防止聋哑人团伙犯罪向学校的聋哑学生进行渗透活动;净化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教育学生一旦受到敲诈、勒索和恐吓、要挟、威逼,立即报告老师或家人,必要时,拨打110报案。

22、学校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强化学校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以及外来人员居住点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23、学校联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学生家长向学校周围居民、村民宣传有关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居民、村民自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校园周边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24、联合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校园周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建设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依托校园围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要协同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的违章建筑、危房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检查。申请国土、规划、城建、城管部门按照有关法规,拆除校园周边的违章建筑;对未经合法程序批准的建筑物,一律限期无条件自行拆除;对某些虽办理了合法手续,但又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和校园周边环境的建筑物,要联系城建部门劝其主动拆迁或拆除。

25、学校周边建设工程,要考虑到学校学生、校舍的安全,确保建筑塔吊在生产厂商规定的起重作业性能范围内作业,严禁超负荷运行、塔吊严禁斜吊,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的大件物品,严禁起吊埋入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品,严禁高空坠物,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起吊物品必须捆扎牢靠,严禁起吊松散、零乱的物品,雨天作业应先试吊,证明制动系统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作业。学校要对学校周边进行的建筑工程可能对学校安全造成的危险早报告,早预防,早联系安监部门责其整改。

26、学校经常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区地质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27、联合公安部门对学校周边建筑工程进行执法检查,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与储存;预防学校周边化工厂毒气泄漏,措施要具体。

28、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杜绝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29、校园周边应当保持安静。集贸市场、停车场、夜市不得在可能干扰校园正常秩序的地点设置。校园周边的露天娱乐场所、自娱自乐等活动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于违反规定,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擅自设立的,学校要申请主管的行政部门予以取缔;经批准设立的,由批准的行政主管部门责成限期迁移。

30、学校联合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31、校园门口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禁止在校园门口20米以内设置垃圾台、摆放垃圾桶。禁止在校园周边倾倒垃圾、污水、堆放杂物。

32、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33、学校要积极组织驻地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确保周边环境秩序良好,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积极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34、学校应经常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每年不少于2次向所在地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周边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35、学校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防外来不法伤害、防交通事故及突发事故等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6、学校加强校门进出人员的管理,严禁社会闲杂及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学生上课时间随意走出校门。

37、学校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师生和家长对周边存在的违规场所及隐患进行举报。

38、学校应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在学校上下学时段,派出警力维持学校门口交通秩序。协调交警、交通部门,在学校周边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和管理。

39、学校应加强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建立警校共育办公室,由派出所民警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行政人员,坚持每周到警校共育办公室工作半日,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协调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段和校园周边要增加执勤点,增加巡逻警力,防止拦路抢劫、敲诈和伤害师生的校园暴力案件发生。 40、学校应对校内及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整改及时。对于学校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解决,全力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定、和谐、有序。

城关镇化垮小学 2012年9月1日

校园周边环境管理规定

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管理规定

校园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校园卫生环境管理工作汇报

改进流动摊贩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管理的研究活动总结

校园周边整治

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区文体局学校周边环境管理整治情况汇报

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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