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4 09:25:2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四川XX律师事务所
SICHUAN CHENGLUN LAW FIRM 办公地址:成都市XXXXX156号 邮编:XXXX 办公电话(传真):028-XXXXXXX 电子邮件:XXXXX.com
律 师 函
XXXX:
四川XX律师事务所接受成都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委托,就你拖欠XX公司房款一事,郑重致函于你:
经查证事实如下:XX公司向我所提供了你于2013年5月30日与XX公司签订的房号为38栋1单元3楼02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合同约定你方支付首付款后,剩余60万元款项由你方办理银行贷款进行支付。补充协议还约定,你方应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提交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并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无法贷款应在银行确定不予贷款之日起7内将剩余款项缴清,否则XX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另行销售,并向你收取总房款5%的违约金,直接从你已付房款中扣除。但截止发函之日,你方仍未能成功获得银行贷款支付,也未能依约将剩余购房款直接支付给XX公司。
本律师认为:根据以上所述事实,你方行为构成严重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九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之约定,XX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你方支付剩余购房款,且无论选择何种方式你方都应该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请你方在接函后五日内直接将剩余购房款支付至XX公司或者在此期限内办理银行贷款。否则XX公司将依法要求你方承担法律责任。
[2014]XXX函字第 号 电话:89XXXXXXX 四川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X 2014年5月13日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