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2020-03-01 21:22: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1.国际工程的定义和范畴是什么?有什么特点?答:国际工程就是一个工程项目的策划、咨询、融资、采购、承包、管理以及培训等各个阶段和不同工作内容的参与者来自不止一个国家,并且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项目管理理念和方式进行管理的工程。范畴是1.国际工程包含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2.国际工程包括咨询和承包两个领域。

2.试比较项目、工程项目、国际工程项目的特点?答:项目的特点:一次性、唯一性、目标的明确性、和实施条件的约束性。工程项目的特点:投资巨大、技术水平要求高、复杂程度高、整体性强、建设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风险大,容易产生争议、不可逆转性、产品地点的固定性、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当地政府的管理和干预。国际工程项目的特点:跨多个学科的系统工程、跨国的经济活动、严格的合同管理、风险与利润并存、发达国家垄断市场。

3.国际工程合同管理有哪些特点?1)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2)国际工程合同文件内容全面而详尽 3)国际上已有多种合同范本 4)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个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5)国际工程合同范本中体现了及时调节争议的理想 6)国际工程合同制定时间长,而实施时间更长 7)国际工程项目包括多个合同

4.业主:业主是工程项目的提出者、组织论证立项者、投资等重要事项的决策者、资金筹集这和项目实施的总体组织者,也是项目的产权所有者,并负责项目生产、经营和偿还贷款。按项目投资来源不同,业主机构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使私营企业。

5.承包商与总承包商:承包商通常指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的公司,个人或几个公司的联营体。总承包商通常是指与业主签订合同将整个工程或其中一个阶段的工作全部承包下来的公司或几个公司的联营体。

6.试分析比较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设计—建造模式、EPC/交钥匙模式、DOB模式和项目管理型承包模式的优缺点和应用条件。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优点——

1、由于这种模式长期地、广泛地在世界各地被采用,因而管理方法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都很熟悉。

2、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可控制设计要求,施工阶段也比较容易提出设计变更。

3、可自由选择监理人员监理工程。

4、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双方均明确自身应承担的风险,有利于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缺点——

1、项目设计—招投标—建造的周期较长,以致推迟投产时间,不利于业主资金周转。2.建筑师/工程师对项目的施工工期不易控制。

3、管理和协调工作较复杂,业主管理费较高,前期投入较高。

4、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特别在设计过程中对“可施工性”考虑不够时,容易产生变更,从而引起较多的索赔。

5、出现质量事故时,设计和施工双方容易互相推诿责任。设计—建造模式:适用范围:这种模式在投标时和订合同时通常以总价合同为基础,但允许价格调整,也允许某些部分采用单价合同。在通用的D/B模式中,工程承担大部分责任和风险,此种模式可用于房屋建筑和大中型土木、机械、电力等项目。优点——(1)由单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有利于在项目设计阶段预先考虑施工因素,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减少由设计错误引起的变更以及对设计文件解释引发的争议;(2)在选定D/B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价因素,从而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设计;(3)在项目初期选定项目组成员,连续性好,项目责任单一;(4)总价包干(但可调价),业主可得到早起的成本保证;(5)可对分包采用阶段发包方式,缩短了工期,项目可以提早投产,业主能节约费用,减少利息及价格上涨的影响。缺点——(1)业主无法参与设计人员(单位)的选择;(2)业主对最终设计的细节的控制能力降低;(3)由于造价包干,可能影响设计和施工质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EPC/Turnkey)模式:EPC/交钥匙模式即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全套服务,有时包括融资方案的建议。适用范围:EPC/交钥匙模式主要应用于以大型装置或工艺过程为主要核心技术的工业建设领域,如通常包括大量非标准设备的大型石化、化工、橡胶、冶金、制药、能源等项目。优点——(1)由单个承包商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面负责,项目责任单一,简化了合同组织关系,有利于业主管理;(2)业主在早期即可明确投资成本;(3)可以采用阶段发包方式以缩短工程工期;(4)能够较好地将工艺的设计与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项目综合效益的提升;(5)业主承担的风险较小。缺点——(1)能够承担EPC/交钥匙大型项目的承包商数量较少;(2)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工程项目的效益、质量完全取决于EPC/交钥匙项目承包商的经验及水平;(3)工程的造价可能较高。项目管理承包:管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的合同可以采用单价合同、总价包干合同或成本补偿合同。一般采用该模式的业主常常是多个大公司的联营体。优点——(1)可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2)管理承包商负责管理整个施工前的阶段和施工阶段,因此有利于减少投资变更;(3)可方便地采用阶段发包,有利于缩短工期;(4)一般管理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较低,有利于激励其在项目管理中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缺点——(1)业主与施工承包商没有合同关系,因而控制施工难度较大;(2)与传统模式相比,增加了一个管理层,增加了一笔管理费,但如果找到高水平的管理承包商,则可以从管理中获得利益;(3)管理承包商与设计单位之间的目标差异可能影响相互间的协调关系。项目管理模式:优点——(1)可以充分发挥项目经理在这方面的经验和优势;(2)可以避免因由本单位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缺乏经验而导致的失误和损失;(3)业主可以比较方便地提出必要的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更;(4)业主可以对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得较好,有利于控制承包商的索赔。缺点:项目经理的选择至关重要,如果选不好,容易招致大的失误。建筑工程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采用的是“边设计、边发包、边施工”的阶段性发包方式,与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传统的连续建设迷失不同。优点——(1)可以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整个工程可以提前投产,节约投资,减少投资风险,较早地取得利润;(2)CM经理早期即介入设计管理,因而设计者听取CM经理的建议,预先考虑施工因素,以改进设计的可施工性,还可运用价值工程改进设计,以节省投资;(3)涉及一部分,竞争性招标一部分,并及时施工,因而设计变更较少。缺点——(1)分项招标可能导致承包费用较高,因而要做好分析比

较好,研究项目分项的多少,充分发挥专业分包商的专长;(2)业主方在项目完成前对项目总造价心中无数。

7.试分析“总承包商”的概念和分类。答:1)施工总承包商2)设计—建造总承包商3)EPC/交钥匙总承包商4)设计、建造及运营总承包商5)管理总承包商

8.试比较分析按工程支付方式分类的三大类15种合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答:(1)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调价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附费率表的总价合同、管理费总价合同、目标合同(2)单价合同:估计工程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单价与子项包干混合式合同(3)成本补偿合同: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成本加定比费合同、成本加奖金合同、2成本加保证金最大酬金合同、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工时及材料补偿合同

9.签订“成本补偿合同”时,合同双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答:(1)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如何向承包商支付酬金的条款,包括支付时间和金额百分比。(2)应列出工程费用清单,要规定一套详细的与工地现场有关的数据记录、信息存储甚至记账的格式和方法,以便对工地实际发生的人工、机时和材料消耗等数据认真而及时地记录,防止事后在数据统计上的不一致和纠纷。(3)应在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有时在合同中往往写上这一条。

10、BOT也可称为“特许经营权”方式,它是指某一财团或若干投资人作为项目的发起人,从一个国家的中央或地方政府获得某项基础设施的特许建造经营权,然后有此类发起人联合其他各方组建股份制的项目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

1、为什么要重视研究招标文件?它与合同文件有什么关系?答:编制好招标文件是招标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招标文件也是提供给承包商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又是签订工程合同的基础;对承包商一方而言,招标文件是业主拟定的工程采购的蓝图和合同草案;对咨询工程师而言,受业主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是工程咨询的的重要内容之一;对监理工程师而言,必须全面而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招标文件的内容,因为据之签订的合同中将详细而具体地规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是监理工程师进行业主方合同管理的最重要的文件。

2、工程分标的原则是什么?要考虑哪些因素?答:分标的原则是: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以发挥各个承包商的专长,降低造价,保证质量,加快工程进度。但分标也要考虑到便于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干扰,使工程项目的实施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分标是考虑的主要因素:

1、工程特点;

2、对工程造价影响;

3、有利于发挥承包商的专长,增加对承包商的吸引力,使更多的承包商来投标;

4、工地管理;

5、其他因素。

4、资格预审主要审查的内容是什么?答:(1)了解潜在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及以往从事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从而选择在财务、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优秀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淘汰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3)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时间和费用;(4)为了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节约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考察及投标等费用;(5)降低将合同授予不合格的投标人的风险,为了业主选择一个较理想的承包商打下良好的基础;(6)促使一些综合实力差但专项能力强的公司结成联营体。

5、项目选定:在我国,与这一阶段相思的程序是项目的立项阶段,包括项目概念的提出、项目建议书的酝酿、提出与批准等。项目准备:其主要任务和要求就是通过可行性研究得到最佳的设计方案,并提出:“项目报告”。项目评估:项目评估是项目周期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6、资格预审文件内容:(1)工程项目总体描述(2)简要合同规定(3)资格预审文件说明(4)要求潜在投标人填报的各种报表。

7、具有什么样资格的国家能申请加入世行国家?前提国家必须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8、世界银行的宗旨:(1)通过对生产事业的投资,资助成员国的复兴和开发工作;(2).通过对贷款的保证或参与贷款及其他和人投资的方式促进外国和人投资,当成员国不能在合理的条件下获得私人资本时,则在适当条件下以世界银行(World Bank)本身资金或筹集的资金及其它资金给予成员国直接贷款,来补充私人投资的不足;(3)通过鼓励国际投资,开发成员国的生产资源,提供技术咨询和提高生产能力,以促进成员国国际贸易的均衡增长及国际收支状况的改善。

9、招标人须知:招标人须知是告知投标人投标时的有关注意事项,招标文件中这一部分内容和文字不准改动,针对某一个采购项目,如需改动可在“招标数据表”中改动。投标人须知这一部分在签订合同时不属于合同的一部分。

10、投标保证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有效期(或加上延长期)后的28天内。

11、履约保证:按合同规定,中标人再收到中标函后的28天内应向业主提交一份履约保证。履约保证的格式可采用招标文件第9节中所附的格式或业主同意的其他格式。

12、投标书附录: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合同文件,业主对承包商的许多要求和规定都列在此附录中。FIDIC“新红皮书”、“新黄皮书”中投标函之后的“投标书附录”中有大量重要的信息、规定和数据。该附录主要由业主方填写,也有少部分由投标人填写,最后由投标人签字后附在投标函之后,在投标时递交业主。

13、规范可分为(总体规定)和(技术规范)两部分。

14、合同条件一般也称为合同条款,它是合同各方必须遵守的“条件”,是合同中商务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一般分为两大部分,即“通用条件”(GC)和“专用条件”(PC)。GC不分具体工程项目,不论项目所在国别,只要在标注的某个范围内均可使用;而PC则是针对某一特定工程项目合同的有关具体规定,用以将通用条件加以具体化,进行某些修改和补充。合同专用条件(PC)是针对某一具体工程项目的需要,业主方对合同通用条件的具体化、修改和补充,以使整个合同条件更加完整、具体和适用。但PC序号应与GC一致。如

PC内容与GC不一致时,PC优先于GC。修改条款或起草新的条款时应取得法律顾问的建议。A部分包括了针对通用合同条件每一款的补充说明和具体化的数据,业主在颁发招标文件时应在合同数据表中写入 相关数据。天数一律用7的倍数,以便与合同条件一致。

15、国际上最知名的高水平的合同条件的标准形式有三大系列:(1)“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写的各类合同条件;(2)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以及英国其他组织编写的各类合同条件;(3)“美国建筑师协会”编写的各种合同条件。

16、履约保证:履约保证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的一种经济担保,一般有两种形式:即履约保函或叫银行保函;以及履约担保。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担保金额则为总价合同的30%。对于无条件履约保函,银行见票即付,不需要业主提供任何证据。

17、开标指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完整性,有无投标保函,然后当众逐个宣布所有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名称和报价,使全体投标人了解各家投标价和自己在其中的顺序。

18、评标内容:(1)价格比较;(2)施工方案比较;(3)对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及其经历的比较;(4)商务、法律方面;(5)有关优惠条件等其他条件比较。

19、世行一般规定:凡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1、咨询服务是以信息为基础,依靠专家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对委托人委托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建议、方案和措施,并在需要时协助实施的一种高层次、智力密集型的服务。

2.咨询采购的特点(和工程采购做比较):咨询服务采购与工程项目采购相比,两者一般都采用了竞争性的评选,但从采购程序和合同法律的角度分析,选聘和招标有一系列的不同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业主在邀请之初提出的任务范围不是已确定的合同条件,只是合同谈判的一项内容,咨询公司可以而且往往会对其提出改进建议。而工程项目采购时提出的采购内容则是正式的合同条件,投标者无权更改,只能在必要时按规定予以澄清;(2)业主可开列短名单,并且只向短名单上的咨询公司直接发邀请。而工程项目采购则大多要求通过公开广告直接招标。(3)选聘应当以技术方面的评审为主,选择最佳的咨询公司不应以价格最低为主要标准;工程项目采购一般则是以技术达到标准为前提,必须将合同授予评价最低的投标者。(4)咨询公司可以对业主的任务大纲提出修改意见。而 项目采购的投标书,必须以招标书规定的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为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即为废标。(5)咨询公司的选聘一般不进行公开开标,不宣布应聘者的报价。对于晚于规定期限送达的建议书,也不一定宣布无效而退回。工程项目采购则要求公开招标,宣布所有投标者的报价,迟到的投标书作为废标。

3、总价合同被广泛应用于简单的规划和可行性研究、环境研究、标准或普通建筑物的详细设计等工作范围与工作量比较明确的咨询服务,例如详细工程设计任务。

4、人月费单价法是国际工程咨询中最常用、最基本的以时间为基础的计费方法,它通常是按酬金加上其他非工资性开支(即可报销费用)来计算的。按日计费法也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的计费方法。这是按咨询人员工作时间(日数)计费的方法。“按日”是指按一天工作8小时为一日来计算天数。

6、百分比合同,这类合同通常用于建筑工程方面的服务,也可用于采购代理服务和检验代理服务。

7、选择咨询顾问的六种方法及适用条件:(1)以质量和费用为基础的选择,是对列入短名单的公司使用的评标程序;(2)以质量为基础的选择,适用于复杂的或专业性很强的咨询任务;(3)固定预算的选择,仅适用于简单的并能够准确界定的,而且预算是固定的咨询任务;

(4)最低费用选择,适用于按照公认的惯例和标准来为标准的或常规性质的咨询任务选择咨询顾问;(5)以咨询顾问资格为基础的选择,适用于小型咨询任务;(6)单一来源选择,只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使用:即该工作是公司以前承担工作的自然延续、紧急情况下的任务、非常小的咨询任务或只有一家公司合格并具有特殊的经验。

8、“白皮书”的适用范围包括投资前与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管理以及项目管理。

1、FIDIC新版合同条件编织的原则:(1)术语一致,结构统一;(2)适用法律面广,措辞精确;(3)变革而不是改良;(4)淡化工程师的独立地位;(5)实践需要简明合同文本。

2、各种皮书的适用条件:1999年以前,FIDIC编制出版的合同条件包括《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和《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等这些合同至今仍在使用。1999年第一版的合同条件分别为《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新红皮书”)、《生产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新黄皮书”)、《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银皮书)、《简明合同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绿皮书)。2004~2006,世界银行等九个国际金融组织对FIDIC1999年第1版的“新红皮书”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多边银行协调版”。2008年,FIDIC又出版了《设计,建造与运营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 , Build and Operate Projects)(金皮书),以满足国际上新发展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需求。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国际工程分包合同

国际工程分包合同

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合同管理浅析

浅谈国际工程承包和合同管理

国际营销管理基础——复习资料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复习资料.doc》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