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优秀]

2020-03-01 21:32: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1】因公司合并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因合并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公司,除按照本规范提交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合并公司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合并形式,合并后公司的名称,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解散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签约日期、地点以及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合并各方公司关于通过合并协议的决议或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批准文件。

3、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

合并公告应当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合并形式,合并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

5、因合并而注销的合并方的注销证明。

6、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注:

1、因合并而申请注销的公司不进行清算的,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但是如果合并协议中载明注销企业须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除外。

【2】因合并注销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因合并注销公司注销后分公司归属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新设或存续公司申请该分公司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合并协议复印件。

4、新设或存续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因合并注销公司的注销证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设立或变更证明。

6、因合并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3】因合并注销公司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根据合并协议,注销公司注销后其持有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归属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被投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合并协议复印件。

4、因合并注销公司的注销证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设立或变更证明。

5、因合并存续或新设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公司合并流程

公司合并程序

公司合并分立

公司合并程序

公司合并手续

公司合并申报材料

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协议

公司的合并

第七章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优秀].doc》
公司合并[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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