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03-02 23:57: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 海 省 粮 食 局 青 海 省 财 政 厅 文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兰州分公司

青粮检〔2011〕92号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粮食局 青海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兰州分公司关于开展全省

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州(地、市)发改委(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局直属粮食储备库、省粮油检测防治所、省军队粮油采购供应站、中储粮兰州分公司在青直属库:

为切实加强食用植物油库存监管,夯实我省宏观调控物质基

- 1 方储备油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四)政策性油脂库存费用补贴拨付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度中央储备油和地方储备油保管费、轮换费,国家临时存储油保管费等,是否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拨付至实际承储库点。

(五)政策性油脂库贷挂钩情况。重点检查各类政策性油脂库存成本与农发行贷款余额是否一致,相关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六)油脂仓储管理情况。一是执行油脂仓储管理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情况;二是执行中央储备油代储政策情况,重点检查代储的中央储备油是否存放在取得代储资格的企业和油罐中,资格企业代储条件是否与申报情况一致等;三是储油设施及安全管理情况。

二、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11年5月25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县级有关部门督导企业自查、省级有关部门普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抽查、总结上报等5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细化检查工作方案。5月25日前,省粮食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兰州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检查人员,配齐检查设备和工具,并将油脂库存统计账结报时间统一在5月25日。检查设备和工具已由省粮食局按照国家粮食局确

- 3 6月5日前,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督导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油脂企业进行全面彻底自查,指导企业科学运用检查方法,准确填写自查表格,认真编制自查报告,系统整理账务资料,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做好普查前的各项准备。

从事油料加工业务的承储企业,应对库存油料进行延伸检查,延伸检查结果单独反映,并详细说明情况,供后续检查参考。

(三)省级有关部门普查阶段

6月25日前,由省粮食局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库(点)必到、有油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我省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油脂库存进行普查。普查采取省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分组进行,对检查人员将实行全省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各州、地、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省级普查,并督促指导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各阶段的相关工作。普查工作方案另文下发。

普查期间,由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油脂库存质量扦样和检验工作。质量抽样代表数量不低于纳入检查范围政策性油脂库存总量的30%,扦样应涵盖大多数库点,样品要兼顾油脂的性质、品种、批次和储存条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但未存储政策性油脂的其他企业的商品油库存摸底调查核实工作,在省级普查阶段一并进行。相关方法和工作底稿见附件2。

(四)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抽查阶段

- 5

(二)认真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州、地、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人员安排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要主动邀请当地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参与此次检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自查的督导,做好普查工作。企业和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相关检查工作报告及表格上签字。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真实、准确,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如发现有检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或者妨碍检查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整改工作。在油脂库存检查的各个阶段,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由于体制和政策原因造成的企业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

(四)严格依规开展检查。油脂库存的实物、账务、质量、仓储管理等检查工作要严格依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具体检查方法详见附件

1、附件

2、附件

3、附件4。

委托储存的油脂,库存实物由受托方组织检查。接受省内企业委托储存的油脂,检查结果由受托方统计汇总。接受省外企业委托储存的油脂,检查结果由受托方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交委托省,由委托省省级有关部门在汇总全省检查结果时一并统计汇总。

- 7

7、青海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 海 省 粮 食 局

青 海 省 财 政 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兰州分公司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 9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总结

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oc》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