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03-03 23:21: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拟文稿纸

乌鲁木齐市 财政局

乌发改费[200 ]号打印2000份

签发:审稿:拟稿人:张策

票据领购证》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市2010年度《收费许可证》《财政

市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关注社会民生,为我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1】66号)的要求,我市开展 2010年度《收费许可证》、《财政票据领购证》审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审验《收费许可证》《财政票据领购证》的范围

㈠ 凡2010年12月31日以前在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领取《收费许可证》的单位。

㈡ 凡持有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市属单位。

(三)米东区、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的年度审验工作由各区、县经发委、财政局共同负责。

(四)除米东区、乌县、达坂城区以外的各区财政局购买票据的单位参加年审,表格须先由各区审核盖章后报年审办公室。

二、年审时间、地点:

㈠时间:2011年2月28日开始至4月29日结束(各年审单位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二)。

㈡地点:新疆益天洋商务酒店五楼(原人民饭店),地址:民主路177号,人民电影院、和平都会之间。

㈢联系电话:2月25日前:市发改委 46599

41、4659942,市财政局 2831277,2月28日-4月29日:市发改委:2936666转

526、

528、529、530、532,房间,市财政局:2936666转

531、533房间。

三、年审要求

㈠请各单位认真阅读2010年度《收费许可证》审验须知(附表一),如实填写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年审登记表(详见附表三)一式两份,如填报单位需留存,请自行复印存档。如本单位所设的收费项目无法按表内所设项目填写,可按该

收费项目的实际名称填报。

㈡请持有《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单位,按规定填写“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财政票据领购证》年审表”(详见附表四)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后报市财政局票据年审办公室。

㈢参审单位必须携带《收费许可证》副本、《财政票据领购证》、201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总帐、明细帐和收款收据。

㈣各年审单位先进行《财政票据领购证》及票据使用情况年审,审验通过经财政部门加盖“同意年审”章后,再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

㈤米东区、乌县、达坂城区审验换证工作结束后于4月2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上报年审工作总结。

㈥望各单位接通知后积极做好年审换证准备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责,督促所属单位按时参加年审。逾期年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

一2010年度《收费许可证》审验须知

二、2010年度乌鲁木齐市《收费许可证》年审时间安排表

三、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年审登记表

四、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财政票据领购证》年审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许可证年审通知

抄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存档。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1月19日印发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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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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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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