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版)

2020-03-04 01:30:4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同时强化全体职员工的纪律观念。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职员工。

三、定义:

考勤:即考察出勤,出勤管理包括工作时间、请假、休假、外出、加班、旷工、异常、打卡等。

四、权责:

4.1 各部门主管负责辖下职员工基于以上考勤项目相关内容的审核工作。

4.2 行政部负责根据公司需要制定并执行本管理规定要求,对出勤信息进行复核、记录、核算等 工作。

4.3 必要时须送总经理核准。

4.4 财务部负责审核并核算行政部提供的出勤记录及员工工资。

五、内容及要求:

1、请假

1.1 请假流程:

1.1.1 职员工请假时均先填写《请假条》(附件1),请假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不满0.5小时

按0.5小时计算,同时无特殊情况,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7天。

1.1.2 将填写好的《请假条》交至部门主管处审核,具体核准权限如下:计时与计件制员工请假二

天(含)以内由部门直属拉长/主管核准;请假三天(含)以上由部门最高负责人核准;拉长 /助拉请假除由其直属上司审核外,一律均需交由部门最高负责人核准。工程师、主管级(含) 以上职位请假不论时间长短一律均由总经理核准。

1.1.3 部门主管审核时需注意该职员工的请假时间是否超过限定之天数,否则予以退回重写。

1.1.4 审批流程结束后,请假人将《请假条》交至行政部,行政部复核请假流程及内容是否符合

本规定,如有不符合项,应退回请假人要求重写;对于符合本规定的《请假条》行政部收 件人需在《请假条》下联《请假回条》上登记请假情况,并在《请假回条》上盖行政专用 章后交给请假人,请假人离开公司开始假期时交保安,回来销假时从保安处取回交行政部

销假。(《请假条》上联由行政部保存)

备注:请假人凭《请假回条》出﹑入厂门。销假时间自行政部收到《请假回条》时确认的时间开始。

2、假期相关事项

2.1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属有薪假(按正常出勤计薪),目前中国境内的法定节假日及休假时长如下:

清明节(一天);五一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 天);国庆节(三天)。

.2.2 年休假

2.2.1员工在本厂连续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可享受有有薪年假5天,每工作多一年可多一

天有薪年假,有薪年假以15天为上限;

2.2.2 每年的年假一般在下一年度的7月份(不含)前安排完毕,优先由公司统一安排休假事

宜,如公司生产任务不重的时候,员工也可在这段时间内申请休年假。

2.2.3 非因公司缘故,年假未休完前员工申请离职的,在工作交接完毕后、离职到期前可申请

休假,未休完的有薪年假原则上不计入工资。

备注:享受年假的时间计算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到当年度的农历除夕止。如某员工2011年7月入

职,至2012年的除夕已在公司工作一年有余,可享受有薪年假。年假安排时间从2012年的除 夕至2013年的6月30日止(在这段时间内员工离职,未休完的有薪年假不计工资;如6月30 日后,公司还有未安排完毕的有薪年假,将作工资计入2013年7月份的工资里。)

2.3 事假

2.3.1 职员工因个人事私事需处理时可请事假,事假属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任务决定是否批

准职员工事假。事假需提前申请,具体提前时日数如下:

2.3.1.1 申请事假一天,提前一天提出;

2.3.1.2 申请事假未满三天(含三天)需提前二天提出;

2.3.1.3 申请事假三天(不含)以上需提前一周提出。

2.3.1.4 事假一年累计不超过20(不含)天,且每月单次事假请休不能超过两次。超过此要

求者,不计年终奖,且不享受有薪年假。

2.3.1.5因有急事赶不回厂上班者,需电话知会单位负责人,经同意后方可延假,并在回厂后

的次日10:00前补填《《请假条》》。请假未经同意或批准而私自不来上班者,依旷工

处理。

2.4 病假

2.4.1 职员工在生病时可申请休病假,病假时间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者

作不胜任本职工作办理。

2.4.2 职员工休病假,必须开具有公司社保绑定公立医院或深圳市内公立医院医生开具的病

历证明与病假单,虚报病假者,公司将追究经济损失,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

任何赔偿)。

2.4.3 职员工生病如无法由本人当面请假时,应在请假的第一天上午下班前通过本人手机(在

行政部人事档案里存档的手机号码)用短信与电话通知所在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同

意后,指定部门工作人员代为填写《请假条》交至行政部。该休病假的员工应在回厂

上班的第一天补交医院证明文件,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作旷工论。

2.4.4 职员工请病假的时限,应以医院开具的病假单时间为准,遇节假日及休息日不顺延。

2.4.5 有效的病假工资按休假员工基本工资的80%计入当月工资。

2.5 工伤假

2.5.1 职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即时通知行政主管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

情况,并及时作出对策 ,且在当日内填写《工伤报告》(附件2)至行政部,三日内出

具医生诊断证明。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给予其工伤假。

2.5.1 职员工在发生工伤后,该部门上级应在三日内将审批好的《请假条》连同医生诊断

证明一并交至行政部。

2.5.2 职员工休工伤假期间作正常出勤计,享受基本薪资待遇(不计岗位工资和绩效)。

2.5.3职员工休工伤假期间,按工厂要求至指定医院(暂指定为沙井人民医院)定期检查。

3、外出管理

3.1 所有员工在上班管控时间内,因公外出均须持有【出差申请单】(附件3)、因私外出均须

持有《请假回条》,方可外出。

3.2 《出差申请单》之签核权限:员工因公外出,由所在部门主管签核。工程师、主管级(含)

人员因公外出由总经办核准;确因工作紧急没有时间向总经办申请核准时,必须在行政部 备案。

3.3 《出差申请单》签核后或《请假回条》发放后,员工出门时将《出差申请单》交给公司的

当值保安,在当值保安处的《办公室职员外出办事登记表》上登记实际出入时间。员工请 假可凭《请假回条》外出。

3.4 值班保安将当天《出差申请单》汇整后,于次日上午9:00前送行政部存档。

3.5 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可先行向行政部门说明后即刻外出,出门时在保安处的《办公室职员

外出办事登记表》上作好登记,回公司后再作补签作业。

3.6 所有人员外出均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岗位(如司机)需经

常性外出的,写联络单经总经理批准可不用经《出差申请单》外出,直接在保安处登记即 可外出公干。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3.7 上/下班或因公外出经过保安室,如保安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

4、加班管理

4.1 各部门计时制人员如因工作确实需要加班,需提前半天填写【加班申请单】(附件4)交相

关负责人签核,并于当日17:00前交行政部存档核算考勤。

备注:月薪制人员属责任制(加班工资已计入其综合工资里),无加班费,因本职工作未完成

而延长工作时间无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特殊情况,因公司原因确需安排加班的,由

部门最高负责人通过《加班申请单》提报加班明细交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存档核算

考勤。

4.2 加班签核权限:生产部、品质部《加班申请单》由各班\\组长申请,部门主管审核, PMC(计

划)复核即可;其他部门《加班申请单》由各部门主管申请,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方可执行。 如公司后续有临时规定签核权限,依规定签核。

4.3 行政部有权在员工加班时段随时进行抽查及管控,各部门人员应严格按照加班时间进入工作

场所,不得迟到、早退、弄虚作假、工作时间做与加班无关的事。

4.4行政部收到各部门提交的加班申请后,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电脑,并与考勤机导出的实际打

卡时间进行核对,每周定时将各部门员工加班明细与考勤异常交到相关部门,经员工确认签 名后再进行月度考勤核算。

备注:4.4.1.行政部在核对《加班申请单》与实际打卡时间时,优先以实际打卡时间为准。

如《加班申请单》上某员工的下班时间为19:30,而其实际下班时间为19:28,

行政部应以19:00计该员工的考勤;

4.4.2.加班时间以0.5小时计,如员工加班时间应自18:30开始,而其实际打卡时间

为18:35,行政部应按19:00计加班开始时间;

4.4.3.特殊情况下,如员工因加班工作任务完成而提前下班,该员工所属的直接上司

必须在加班的第二日上午10:00前到行政部找出加班当日的《加班申请单》,

在该表单的备注栏注明事由并签名(签名应注明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因

加班工作任务完成而提前下班,应该提供该员工当日的《生产日报表》)。未及

时提出申请修改《加班申请单》的,行政部按4.5.1处理;

4.4.4.考勤机正常使用,员工在无请假或出差记录的情况下,工作日无任何考勤记录

的,作旷工处理;旷工人员如有《加班申请单》的追究申报加班的管理人员责

任。

4.6若遇停电、突发事件等需调休时,即正班时间与周末加班相对调, 其调休处理办法以公告为

准。

4.7人员调动或借调一律由调入部门负责考勤报行政部,写加班申请单时相关用人单位需在上面

注明调入或调出情况。

5、员工缺勤管理

5.1 缺勤指员工工作时间未正常到岗工作,如迟到、早退、旷工(未依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或出差

手续而擅自不正常到岗工作的、或虚构请假事由的、或工作日无考勤记录的)、工作时间做 与工作无关的事等。

5.1.1 迟到(晚于标准上班时间的)、早退(提前于标准下班时间下班的):

5.1.1.1 当月累计迟到时间在5分钟(含)以内,不作任何扣除;若累计迟到时间在6~10

(含)分钟内,扣工资5元;累计迟到时间在11~20(含)分钟间,扣款10元;

若累计迟到时间在21~30(含)分钟间,扣款20元并扣全勤;若累计迟到时间在

31~60(含)分钟间,扣款20元并扣全勤;若累计迟到时间在60分钟以上,按

迟到时间的3 倍工资扣款,同时无全勤和绩效奖。

5.1.1.2 当月累计早退时间在5分钟(不含)以内,按每分钟1元扣除;当月累计早退时间

在5分钟(含)以上,扣除半天基本工资并当月全勤奖。

5.1.2 员工有旷工行为的,按该员工旷工时间的3倍工资扣款,同时不计全勤和绩效。月度连

续旷工三天或年度累计旷工6天者视为自动离职,行政部门公告除名(自动离职不予结

算工资)

5.1.3 员工上班时间未经允许擅离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缺勤计,经部门主管提报,可

扣除该员工此时段内的工资,并扣除全勤。

6、打卡管理

6.1 上班时间规定:

白班: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30 ~

备注:因季节变化或公司原因需另行调整上班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6.2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间隔15分钟(含)以上,否则按缺卡计。

6.3 总监级以下人员均需按时打卡上下班,月薪制职员每天打卡两次(上午上班卡和下午下班

卡),其他职员工每天必须按照规定上下班时间按时打卡,否则按缺卡计。

备注:司机属不定时工作制,在前一天工作时间未超过23:30时,第二天应按时在08:00打 卡,若超过23:30时,第二天在10:00前打卡即可。下班打卡不严格规定,但须保证通讯 畅通,行政部能随传随到方可。

6.4 行政部每周查卡一次,若发现人员因公出差或休假缺卡时,若有《出差申请单》和《请假条》,

则行政部直接签卡,注明事由,其他的缺卡信息行政部应于每周二的上午10:00前公布到 公告栏,员工应随时关注公告栏,并在看到缺卡信息的第二日17:00前提交签核后的《补 卡申请单》到行政部补卡。

6.5 公司全体职员工每人每月缺卡次数不能超过3次(含),超过3次每次扣管理费用10元,每

月缺卡次数达6次者一并扣除全勤。

6.6 有打卡记录,但经部门主管证实未上班或未到岗者按旷工计。

6.7 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到下班时间,即行等候打卡或先下班后打卡。上班均

应于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上班卡打后出外或回宿舍办理私事。一经查实,将严惩。

六、此规定自通告之日起执行,以前执行的与本规定有冲突的地方即行废止。

七、相关文件:

奖惩管理规定

八、使用表单/附件:

《《请假条》》及《请假回条》(附件一)

《工伤报告》(附件二)

《出差申请单》(附件三)

《加班申请单》(附件四)

《补卡申请单》(附件五)

《员工奖惩提报单》(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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