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18:39: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石寺二中学生奖惩标准
一、罚则
(一)考勤
1、迟到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0.5分,迟到10-20分钟者按旷课论处;
2、旷课者,每节每人次扣该生2分;
3、早退者,按迟到扣分;
4、严格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二)纪律
1、日常纪律:
(1) 扰乱课堂纪律,在教室、走廊、院区,高声喧哗、起哄者,每人次扣1分;追逐打闹,每人次扣2分。(在走廊、楼梯等打雪仗,用雪球打人;踢瓶子相互挤水均视为打闹。)
(2) 自习课无故不上、旷课者,每人次扣2分,课堂上睡觉者每人次扣1分。
(3) 说粗话、侮辱性语言、骂人,每人次扣2分。
(4) 在公共场所有严重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每人次扣2分(如在教室、走廊打球、下棋、打扑克、踢毽子、玩火等),集会违纪(如做小动作、东张西望)每人次扣2分,校园内放鞭炮每人次扣2分。
(5) 故意损坏公共(含私人)财物及花草者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次扣7分。乱扳弄电闸每人次扣5分。
(6) 进入网吧、台球室、电子游戏室、录像室及其它学生不宜进入的场所者每人次扣5分。
(7) 参与偷盗、赌博、打架、吸烟、喝酒、谈情说爱者,每人次扣5分,上述情况有跨班、级者每人次扣7分,围观打架者每人次扣2分,勾引校外人员或为其提供帮助到校干扰正常秩序、殴打学生者,每人次扣10分。
(8) 说谎、报假、顶撞老师或值班人员,态度恶劣、拒绝报名、拒不签名者每人扣7分,若有其他违纪行为者合并加分,且几次累计最高限20分每人次,打骂值日生者加倍扣分。
(9) 威胁、恐吓、以大欺小者每人次扣5分,勒索、抢劫同学钱物者扣班级每人次10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10) 衣着不整者每人次扣1分,学生严禁穿拖鞋、背心、短裤、戴项链、首饰、染发等进入校园,违者每人次扣2分。
(11) 学生在各楼层东厅、中厅、西厅不得停留,违者每人次扣0.5分。
(12) 课余时间在院区、走廊、楼梯等场合闲谈、乱转、闲逛而不进教室者每人次扣1分。在楼梯处溜栏杆、踢栏杆、敲击栏杆、踢门、翻窗户每人次扣3分。
(13) 开会迟到扣1分,旷会扣3分,检查记录不按时领、交者,每次扣2分。
(14) 各班班委及纪律委员举报违纪事件,没举报者属不尽职责,每班扣3分。课前应有班委值日,无班委值日或不尽职责,在校内、外发现违纪不及时制止者每人次扣3分。
(15) 因教室门未开而造成混乱者扣5分。
(16) 出入证丢失不及时补办者按无证处理;借给别人出入证者,双方各扣7分。
(17) 检查记录由班长、纪律委员亲自检查,别人不能替查,否则扣5分;检查记录不得私自涂改,否则每人次扣3分;检查记录无故丢失者或撕记录者扣10分并照价赔偿;违纪学生让其班长或纪律委员签名,否则每人次扣值日生所在班级1分。
(18) 非值日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政教处,否则每人次扣2分。
(19) 私自涂改学校黑板报每人次扣3分;课余时间窜班活动者或楼层活动者每人次扣2分,不按规定路线行走者每人次扣1分。
(20) 严禁携带手机、随身听、钢管、mp
3、管制刀具等物品,否则每人次扣5分。
(21) 非住校生不得向在校住宿生借钱或借用饭卡,否则每人次扣2分。非住校生不得进入学生公寓,违者每人次扣3分。
(22) 对于特殊时期的规定,违纪者每人次扣2分,严重者每人次扣5分。
2、午休纪律
(1) 迟到(含午休)每人次扣0.5分,迟到超过15分钟者视为旷课,扣2分。
(2) 午休时在教室内有说话、串位、看书、写作业、东张西望等行为者每人次扣1分。
(3) 午休时在院区、走廊、楼梯等场合闲谈乱转,不进教室休息或提前离开教室者,每人次扣2分;因故捣乱他人每次扣2分。
(4) 午休时各班要安排班委轮流值日,维护本班午休纪律,无班委值日或班委不尽责者,每发现一次扣3分。
3、门岗纪律
(1) 出入校门要下车,禁止在校内骑车,违者每人次扣2分。
(2) 自行车存放整齐有序,违者每人次扣1分。
(3) 把出入证借于他人者,每人次双方各扣7分,且没收出入证。
(4) 无出入证或假条而闯校门、顶撞门卫、每人次扣10分。
(5) 学生请假离校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门岗登记后方可离校,违者每人次扣2分。
(6) 翻越围墙、大门者,每人次扣10分,并通知其家长协助教育学生。
(二)卫生
1、教室:包括地面、墙壁、门窗、黑板、标语、物品摆放、讲桌、课桌凳、书柜等方面。当天值日生应做到卫生打扫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明显灰迹、污迹的不扣分,否则一次扣1分,不打扫不整理者扣5分。
2、卫生区:包括地面、墙壁、窗台、水池、花坛、草坪、边角、厕所等方面。凡达到干净、无杂物、墙上无污迹者不扣分,否则每处扣值日生1分,不打扫者扣5分
3、保洁不力,所属卫生区有纸屑、果皮、棍棒、饭菜、垃圾等杂物,发现一例扣1分。
4、乱扔果皮、食品包装袋、纸屑、杂物,乱涂、乱画等违纪现
象者,每人次扣2分。
5、卫生委员不按时参加会议或检查记录不按时领、交者扣班2分。
(三)住宿: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扣1-5分,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一、所有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的有关规定和制度,自觉服从寝室管理老师和晚寝值班人员的管理。
二、凡住宿学生应按班级规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留非本寝室人员住宿或将钥匙借出。
三、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和学习纪律, 按时就寝、起床、出操、用餐、上课,不准串寝、不准擅自外宿。上课、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逗留、睡觉。公寓在上课时按时落锁,就寝后晚归学生如实登记,说明原因,因病需留在宿舍者,必须有请假条。
四、自觉维护公寓秩序,晚寝做到四不准: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便走动、不准洗刷、不准点灯。同时还要求熄灯后,迅速进入休息状态不许说话、看书、听音乐、走动等,住宿生每期违纪3次,给予警告,5次者勒令退寝。
五、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携带入内。
六、应自觉维护公寓和宿舍的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杂物,不乱倒垃圾、污水、剩饭;不向窗外扔垃圾、脏物和倒污水,不在公寓内点火烧纸,点蜡看书、抽烟、酗酒、打牌、赌博、偷盗、动用他人物品。
七、打扫卫生时室长未做好安排、保洁、监督工作;值日时不得把
垃圾扫到门口,应直接倒入垃圾池内。
八、爱护公寓公共财物、设施,做到不在墙壁、壁柜、门窗上乱涂、乱画、乱刻、乱拉、乱扯,不猛力开拉门窗、不用脚踢门、不用脚蹬墙壁,不对墙壁扔球、不在公寓内踢球、拍球,不翻弄电器,保护水道设施和消防器材,刮大风时应关好窗户,免使财产受损失。财产承包到人,造册登记,定期验收,损坏赔偿。
九、节约用水用电,做到用后及时关水、关灯,不准私接电源,禁止使用除寝室配备外的任何电器。
十、做到出门关窗落锁,宿舍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如相机、手机、录音机等)和大量现金。
十一、入厕文明,不乱涂乱画、随地便溺。
十二、坚决杜绝一切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和偷盗及打架斗殴事件,否则将依律严惩。
十三、对违纪学生的有关处理规定:
1、属违纪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对于违法行为者,由治安部门依法处理。
3、对于卫生意识淡薄、制造脏乱差者,除了参加整修外,还要赔偿涂料费、修理费、设备费、成本费。
4、对于损坏公共财物,非故意者照价赔偿,故意者加重处理
(四)就餐:不遵守下列规定者,每次扣2分
1、服从老师及值日生的管理,进入餐厅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在规定以外的位置就餐。
2、排队买饭,不得夹队、捎饭。
3、在餐厅内说脏话、骂人、追逐、打闹、起哄。
4、不爱惜粮食,不讲究卫生,浪费粮食、水电者。
5、剩余饭菜不倒在指定地方。
6、对饭菜质量、价格有意见及时向总务处反映,不得与食堂人员发生争执、吵闹、漫骂。
7、买饭时待前面同学打饭离开后,方可上前买饭,否则视为夹队。
8、故意敲打餐具、桌子等。吃饭时,脚蹬在桌子上、坐在餐桌上。
9、未经允许进入操作间。
10、故意损坏餐厅内公、私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次扣7分
(五)集会管理
1、按时参加集会,迟到者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
2、在集合期间,有说话、做小动作,左顾右盼、吃零食、不按规定站立等行为,每次扣1分。
3、不服从老师管理者扣5分。
二、奖则
1、见义勇为、揭发违法乱纪现象有依据者奖励1-5分。
2、好人好事者视情节奖励1-10分。
3、认真遵守《石寺二中班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一周内无违纪奖3分。
4、所负责的班级工作搞得好奖5分。
5、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积极参与并有突出成绩的分别奖前五名
10、
9、
8、
7、6分。
6、在公益活动中,积极奉献、事迹突出者5-10分。
7、在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为学校争光彩的奖5-10分。
8、在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进步1-5名、6-10名、11-15名、16-20名、21-25名、26-30名、30名以上者分别奖励
2、
4、
6、
8、
10、
12、14分。
9、每生基础积分为100分,一星;得分每增加50分者奖一颗星,直至五星。分数减少达不到相应星级摘掉相应星。
10、每周家长根据学生在家劳动、孝敬父母长辈、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给学生评价并奖分,每月最高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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