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1:48:0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九江学院微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九江学院微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学生自发组建的,接受共青团九江学院委员会社团联合会管理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公益性质的学生社团。协会活动同时接受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指导,接受新浪微博的指导,并加入新浪在校实习生体系。
第二条 协会宗旨
协会不以盈利为目的,以服务九院师生、沟通同学情谊、分享校园精彩为宗旨。 第三条 协会主要任务
(一)协会成立新闻采编小组,并和九江学院校媒合作,每日采集有关九江学院的新鲜事,用图文的形式发到微博上,让师生了解九江学院的资讯。
(二)联络九江学院各机构和社团,在其所组织的活动中,引导活动参与者积极通过微博宣传和记录活动过程,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三)在九江学院内其它学生团体组织的讲座、会议中,通过与学生团体和微博运营商沟通,在会场中加入微博互动大屏幕,通过现场参与者发送特定的微博,实现会场情况的大众性实时直播以及会场内外的及时沟通;
(四)作为联系九江学院学生、学生团体与微博运营商的渠道,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学生团体协助进行微博认证,增强九江学院学生团体在微博上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五)发动九江学院学生微博用户参加微博运营商发起的线下活动,在微博运营商发起的比赛中承担九江学院分赛区的组织工作;
(五)通过微博发起或帮助其它协会发起各类线下公益活动;
(六)关注并收集九江学院学生、学生团体以及教工、教工团体通过微博发表的精彩言论;每年整理制作一本《九院微语录》;
(七)定期在三食堂广场设点,为同学们开通和使用微博提供技术咨询、解决技术问题,例如手机客户端的安装、微博应用的咨询等;
(八)带领会员利用新媒体并对新媒体学术进行初步的研究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持;
(九)及时对外沟通,宣传和维护九江学院和九江学院学生团体在网络新媒体上的声誉。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
第四条 协会组织形式为会员大会监督下的会长负责制。
第五条 协会设会长一人,会长受会员大会监督,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六条 协会设秘书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四大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
秘书部负责管理会员信息,组织会员交流,发放协会通知,召集会员大会,保管协会财物,审核报销经费,公开财务细节,统筹协会各部事务。
外联部负责协会对外的联络活动,协助组织部组织协会活动。 组织部负责以协会名义联系和吸纳新会员,组织各种线上、线下活动,活动形式不限,但要求参与活动者发送与活动有关的微博。
宣传部负责辅佐会长管理协会微博,编辑包括《九院微语录》在内的协会刊物,记录并发布协会活动信息,收集和宣传校内各种活动信息,以及通过互联网搜集协会所需的专项信息。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凡九江学院在校学生,拥有微博帐号,并能遵守协会章程,即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八条 入会、退会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正式申请,经组织部审查通过,即可入会,会员资料由秘书部保管;
(二)自愿退会:应由会员本人提出书面报告,由秘书部备案并通报全体会员;
(三)中止会员资格:严重违反协会章程者,由秘书部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
第九条 会员义务:
(一)参加会员大会;
(二)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三)执行协会决议;
(四)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第十条 会员权利:
(一)参加会员大会;
(二)在会员大会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协会活动通知的主动推送;
(四)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拥有自由退会权。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协会秘书部。会员连续两月不参加会员大会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会员大会、部长与会长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如会长召集、所有部长联名或者有半数以上的会员提议这三种情形之一,可提前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由协会会长、各部部长组成。会员大会的议程须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于开会前一星期发布。无论是否协会会员,均可旁听会员大会。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的投票为匿名投票。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协会章程;
(2)监督协会章程的落实;
(3)对协会大事进行商讨和表决;
(4)选举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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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需要注销时,一般由部长以上成员会议提出终止协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指导教师和挂靠单位同意,报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批准执行。协会在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协会注销时所有遗留财产全部上缴校团委社团联合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协会正式成立后执行。协会章程的解释权归会员大会。- 6 -
九江学院大学学生微博协会筹委会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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