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5:49: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微博协会
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微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学生自发组建的,接受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团委管理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公益性质的学生社团。协会活动同时接受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指导!
第二条 协会宗旨 协会不以盈利为目的,以促进微博进科院、推动科院上微博为宗旨。
第三条 协会主要任务
(一)定期在宿舍区设点,为同学们开通和使用微博提供技术咨询、解决技术问题,例如手机客户端的安装、微博应用的咨询等;
(二)在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校内其它学生团体组织的讲座、会议中,通过与学生团体和微博运营商沟通,在会场中加入微博大屏幕,通过现场参与者发送含有关键字的微博,实现会场情况的大众性实时直播以及会场内外的及时沟通;
(三)作为联系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学生团体与微博运营商的渠道,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学生团体义务代理微博认证,增强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微博上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发动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微博用户组团参加微博运营商发起的线下活动,在微博运营商发起的比赛中承担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分赛区的组织工作;
(五)通过微博发起或帮助其它协会在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发起线下活动;
(六)关注并收集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学生团体以及教工、教工团体通过微博发表的精彩言论,每年整理制作一本《科院微语录》;
(七)联络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各机构和社团,在其所组织的活动中,发动活动参与者积极通过微博记录活动过程。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
第四条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微博协会由主席团、秘书处、办公室、外宣部、人力资源部、活动部和技术部组成。
(一)主席团(由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组成):
1.会长:会长受会员大会监督,对会员大会负责。全面主持各项工作!
2.副会长:负责监督活动部门的工作,指导活动部门所负责的各项活动;指导活动部门的日常建设。
(二)秘书处(暂由一名秘书长组成)
秘书长:负责协会内部思想建设、宣传、学习工作!负责监督职能部门的工作,指导职能部门所负责的各项活动,指导职能部门的日常建设,负责协会财务的审批工作。
(三)办公室:
负责协会的计划、总结、文件资料的起草、收发、整理、存档工作;负责组织会员交流,发放协会通知,召集会员大会,统筹协会各部事务。
- 45第四章 会员大会、部长与会长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会长召集、所有部长联名或者有半数以上的会员提议这三种情形之一,可提前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主席团主持。会员大会的议程须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于开会前两星期发布。无论是否协会会员,均可旁听会员大会。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的投票均应为匿名投票。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协会章程;
(2)监督协会章程的落实;
(3)对协会大事进行商讨和表决;
(4)选举会长;
(5)根据会长的提名,决定部长的人选;
(6)批准协会部门的建立或者撤销。 第十五条 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汇报在职期间的工作总结;
(二)根据会员大会的决定,公布协会章程,任免部长,授予协会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三)指挥协会的具体工作;
(四)对外代表整个协会,授权指定的外宣部代表与其它组织签订协议。
第十四条 会长任期一年,不得连任。
第十五条 会长出现严重失职时,应主动发出辞职公告,并召集会员大会,选举新会长。亦可由部长联名或者半数以上会员提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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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协会正式成立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协会章程的解释权归会员大会。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微博协会筹委会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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