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0:27:3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公司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制度。
一、领导带班下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其他事故的必要措施。
二、公司和各工区施工队的领导必须认真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得安排他人代替下井。
三、领导带班下井时,领导姓名及职务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
四、领导带班下井的主要职责:
(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险情,及时制止“三违”行为,严禁超负荷组织生产。
(3)、遇到危险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危险区域的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4)、填写好带班下井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登记存档备案。
五、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条件。
广西ⅹⅹ矿业有限公司
2011 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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