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

2020-03-01 15:53: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派出所档案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公安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公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派出所档案是指公安派出所在治安行政管理、防范和打击处理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经立卷而成。它是公安档案的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管理。

第三条 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是派出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基层基础业务建设的内容之一,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将它列入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的范围。

第四条 派出所档案分为业务、户籍、文书、声像档案四个部分。

第二章 业务档案

第五条 重点人口卷

第六条 侦查卷

第七条 治安管理处罚卷

第八条 耳目卷

第九条 事故卷

第十条 船舶卷

第十一条 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管理卷第十二条 乡镇企业、事业单位管理卷第十三条 四类分子卷和死亡人员卷第十四条 备查卷

第三章 户籍档案

第十六条 常住户口卷

第十七条 暂住户口卷

第十八条 船民卷

第十九条 居民身份证卷

第二十条 户口簿册

第四章 文书档案

第五章 声像档案

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制

公安派出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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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规范化

公安派出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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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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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doc》
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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