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文阅读之一

2020-03-02 21:29:2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高二时评文阅读第一期(2017.11.23)本期整理 郑早有

火遍全网,维密秀在秀什么

我不是血气方刚的直男,也不是油腻的中年男,说实话,要不是奚梦瑶的那“惊天一摔”,我的目光是不会在维密秀上多停留三秒的。

奚梦瑶这一摔,摔得很低级,很没有水平。但生活就是这么地哲学,福兮祸兮地转来转去,坏事变好事,这一摔竟摔出了注意力经济的至高点:维密秀从高高的T台走到了人间,成为一场人人追看的全民秀。就连街边水果店的大妈都在问:啥是维密秀?我想多半是看在中国这个最大消费市场可能带来的潜在利润,维密官方对走秀台上的这次事故,破天荒地给出了一个安抚的姿势。

事实上,任何节目只要成为全民秀,都能让其中的主角们名气得到迅速提升,《中国有嘻哈》让欧阳靖被许多观众熟知了,而节目之前,又有多少人知道欧阳靖呢?同理,奚梦瑶在这一次维密秀之前,其实也没有那么广泛的公众认知度。

心脏效果,按压胸骨下端的深度应该至少在5cm左右。但为避免肋骨骨折,建议按压深度不应该超过6cm。

但是在抢救时,为了第一时间恢复病人的心跳,哪个医生不是竭尽全力、哪个医生会去刻意留意每次按压的精准深度呢?更何况每个病人的体质不一样,胖瘦不一,骨质密度也不一样。所以,我在带教时总是强调,生命第一,我们的每次按压,对病人都是一次希望。我们不应该过多去考虑CPR引发的肋骨骨折这些并发症,这些并发症和病人宝贵的生命相比,都是可以被接受的。

记得几个月前也报道过类似的事件。在武汉某医院的急诊室内,一名被成功救治的危重病患者,病情稳定后,对医务人员索赔在抢救过程中被医务人员剪坏其衣服弄丢东西!我不知道法院会如何判决这次的案件,如果单纯从法律的层面,我可以帮那个病人和家属找到很多医生操作的纰漏,比如:孙医生你是医师资格证书还是助理医师,如果是助理,那你必须在上级医生指导下操作。比如,孙医生你的执业地点在哪里?如果不是药店,那你就涉及非法异地超范围行医。比如,抢救病人之前,你

以往的各种全民秀,像《中国好声音》、《中国有嘻哈》等节目,就是没有被贴上高大上的标签而让人觉得亲近。而至此,2017年的上海维密秀成了最大赢家,火遍全网,刷遍了朋友圈。一些人甚至为奚梦瑶值不值得同情打起了嘴仗。这一幕啼笑皆非,令人费解:维密秀,我们到底在追什么?难道是我们中了维密的“毒”?

我们都知道维密秀是场精心策划的营销,但还是百看不厌。据说维密秀门票是不对外公开出售的,只能通过官方邀请获得。而电商平台上维密的门票最低的价格有7000美元(约合人民币4.7万),最贵的3.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3.8万),还称可以提供前五排的位置,甚至还能参加秀后的派对。而电商今年上海维密秀的门票已经被炒到了35万,并且似乎一票难求,可谓是高山流水。

高票价的背后,是一场欲望的释放和人性的狂欢。维密的品牌文化也毫不讳言这一点,它的营销精髓就是以“情欲”的名义,创造出消费者感动、激动和难以忘记的感受。“大长腿、蜜桃臀、水蛇腰”成了维密天使个人形象的注解,而维密秀就是给世界上最美丽的肉体搭台,让隐性的诉求不再尴尬,让所有人大大方方地看,活色生香,乐而不淫。

能够到现场看秀的人毕竟屈指可数,哪怕亿万家财,也很难拿到一张被炒到天价的门票。所以精英阶层人士,想看现场,也得放下身段求时尚圈的朋友。这样一来,维密秀还意味着什么?不是你有钱就能办得到,它们只留给最有影响力的人。看一场维密现场秀,不只是简单的感官享受,更是金钱财富带来自我期许和社会肯定。

都说“双十一”掏空了中国女性的腰包,也许“维密秀”正以它的性感诱人,盯上了更多中国男人的信用卡。维密秀简直是经济和娱乐的“双高”现象。秀嘛,就要像维密那样,把内在品质大胆地外在呈现。不管少年中年,谁愿意一堆人谈起维密,说不出话,默默喝着饮料,成为朋友聚会的一面背景墙。

今天追维密,让我想起一个场景:广场上或是路上水泄不通,好奇心让我挤到了前面——哦,原来是有人当众求婚。维密这次在中国举办,就像是那当众求婚的仪式一般,恰恰发生在身边,于是大家都围了起来,想一起看个热闹,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此而已。

救命还是免责,别让医生为难

日前,无意中看到下面这则新闻,作为长期在医疗一线的临床医生,感触颇多。

今年9月7日,沈阳一家药店孙医生及时为一名昏倒在自家药店内的女子做心肺复苏,成功抢救了该病人的性命。一个月后他收到了一封信,不是病人的感谢信,而是法院的一张传票。原来,被成功抢救回来的那位女士,上法院起诉孙医生在急救操作过程中,压断了自己的12根肋骨,要孙先生承担全部责任。

当医务人员发现昏迷的病人,判断是心跳呼吸停止后,应该怎么办?这是我在急救中心工作时,对新入职的团队医务人员培训最常提问的问题。病人心跳呼吸停止后,时间就是生命,必须争分夺秒。死神给我们医生留下的时间非常有限。心肺复苏(CPR)每延迟1分钟,抢救成功率下降7-10%。脑细胞在心脏停跳4~6分钟即发生严重损害, 所以,心跳停止的4分钟内,也是拯救生命的黄金时间。即刻心肺复苏,这是医生判断昏迷病人心跳呼吸停止后的第一抢救措施。心肺复苏是救命的措施,但也常常带来一些意外伤害,比如病人的肋骨骨折,尤其老年病人。根据CPR的指南,为了达到按压

征得家属的同意了,签了知情同意书吗?等等。

但我又想到,法律精神的本质是扬善惩恶,但是法律精神和法律条款,哪个更重要呢?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民法总则》中被俗称为“好人法”的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从法律层面鼓励更多人“路见危难,伸出援手”,同时对“英雄流血又流泪”说“No”。

无论法院怎么判决这个案件,这个案件已经引起了全社会对急救时医生责任的讨论和关注。我不希望下次带教时对学生这么说:病人心跳呼吸停止后,不是即刻CPR,而是首先把病人家属叫到办公室,拿出笔,对他们说:不急不急,抢救有风险,比如骨折等多个并发症,你同意后果自负吗?先签字,签了后我们组织人员抢救。这不是耽误事吗?

因被传染要求高考成绩加30分,荒唐

湖南桃江县第四中学爆发结核病聚集性疫情一事引发社会持续关注。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事发后,有部分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所有被感染学生要求在参加2018年高考后,在总分数上加30分,并且要求在省内一本大学随机就读。”统计发现,共47位家长在这份请愿书上签字。

可能,家长们提出这个要求是有一定“根据”的,据学生家长们解释称,“由于桃江县四中精英文科班高考,历史以来都是以高录取率著称,每年高考大学一二本录取率都在97%以上,在全市甚至全省都是有口皆碑。被感染学生都是品学兼优的学生,这些学生如果在身体健康不受到影响、学业没有因病被耽搁、能正常按步学习的情况下参加高考,均能荣录国内

一、二本高等院校。

的确,因为校方以及某些部门的不作为,原本健康的孩子不幸被传染得了肺结核病、导致高考受到影响,是很值得同情的,家长们的心情的确比较糟糕,我们也能理解。在整个事件中,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给予相应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家长们提到的要“给予每位被感染学生提前预支5万元”、“学校统一制定复学计划”等要求,公众也会支持理解。事实上,只要在坚持法治的前提下,提什么要求都不过分,因为被传染一事的确影响了孩子们的前途。

但涉事家长不应以此与高考加分相联系,不能以受害者的身份为借口漫天要价,提出不合政策、不合法律的要求。因为任何事情是一码归一码,同情归同情,制度归制度,两者是不能掺和的。家长可以要求经济赔偿,但把得病当筹码,要求高考加分则是无理取闹了。加30分,怎么算出来的?这样对正常高考生公平吗?对于没得病的其他考生,他们要刷多少题才能提高30分?一个地方上的错怎么能让全湖南省的考生背锅、承担后果?这就有点要挟的味道了,容易从被同情者变成被讨伐者。因为在这个时候提这样的要求,不是趁热打铁,反倒有趁火打劫的味道了。事实上,即便学校单方面答应了家长们要求加30分的条件,那也无法落实,因为“对这些要求,没有相关政策可以支持。”

高考关乎公平公正,绝不能当做儿戏!只因被传染得肺结核就要求加分30,这扰乱了现有高考制度。有网友戏称:这样的要求如果能通过,那么每年高考都会有很多人变着戏法抢着得“重”病!

孩子们的前途的确因被传染结核病一事受到很大的影响,这是金钱无法弥补的,如何解决这事似乎是个无解的洞。但我觉得有个网友说得好:每个人一生都要经历些大风大浪,不可能事事都让你平顺,高考你说加30分,那碰到其他连社会都补偿不了你的事怎么办?为何不把它看作是一件锻炼孩子意志的事呢,如果他生了这场病还能考上一个好大学,以后还怕什么大风大浪过不去?

“禁赛令”给教育军备大赛降温,值得推广

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清理举办、承办、协办违规竞赛活动的通知》,明确三条禁令:一,禁止举办、承办、协办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二,禁止组织义务段中小学生报名参加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三,禁止组织或变相组织与义务段入学、转学、插班挂钩的竞赛活动。

这三条禁令的推出,其来有自,可谓有的放矢。记忆犹新,今年3月,第22届“华罗庚金杯少年数学邀请赛”成都赛区曝出泄题乌龙事件,舆论喧嚣一时。令人匪夷所思之一,单是小学高年级组,就产生394个一等奖,但331个扎堆出现在“华杯赛”成都管委会的5家成员单位中,占比84%;成都“学而思”“盛世英才”两家培训机构更是占了281个,占比71%。发奖如“排座座,分果果”,含金量缺失,未有培训机构加持的获奖学生则如“陪太子读书”。令人匪夷所思之二,譬如赛事辅导资料作者周春荔,竟既是“华杯赛”主试委员会委员,又是“学而思”数学学科顾问,裁判员、运动员集于一身,无动于衷?当她到了现场时,遇难与受伤人员可能已经转移完毕,但她不可能不知道车祸造成的重大伤亡,何况她站立的地方背后就是被烧得不成样子的车辆。

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冷漠,让人不寒而栗。从她的行为表现来看,她完全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哪怕是在进行采访的车祸现场,她首先想到的也是自己,用自拍来刷一把存在感。这种冷漠的背后,不仅是自恋情结,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自私。在近日讨论热烈的江歌案中,有人这样描述刘鑫,“她割破手指将是世界头号大事,而他人生命的逝去无足轻重”。这句话能否用来形容刘鑫另说,但用在凌某身上却是再恰当不过。

从这点来说,凌某的行为不仅指向她的职业伦理,更指向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就她所受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缺陷。我相信,她现在的行为背后,一定是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与她的生活和教育环境不无相关。在生命面前毫无敬畏感,其实就是一种人格缺陷。因此不难想象,或是过于注重学习成绩而忽视了人格培育的教育,对凌某产生了深刻影响,导致了她今天的行为举止。

当然,凌某如今已经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受到惩罚,也应给她一个反思和改过的机会。在漫长的人导致赛事公正性缺失。

至于学生家长为何对此类赛事热衷?固然,离不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因素;更重要的则是利益驱动。业内人士介绍,部分名校有着不成文规定:如果学生拿了“奥赛”“华杯赛”“希望杯赛”之类的奖,小升初时可免试或者减少考试环节。

梳理一下此中利益链条:孩子付出了时间、精力,家长花出了真金白银,只有培训机构之类赚得盆满钵溢……部分名校把此类奖项作为招生时的参考因素,但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分配本当注重均衡性,选拔性招生本是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严格禁止的。花钱报培训班参赛拿奖的孩子在名校招生中获优待,没报班参赛的孩子则受冷落、边缘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本应讲求的公平性也就受到侵蚀。

此类赛事泛滥成灾,并不限成都一地。网络检索一下,同期西安市、宁波市等多地都有学生获此“冠军奖项”,可见其一,该奖项庶几无含金量可言。其二,基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是未成年人,并无收入的特性,举凡他们可参加的正规赛事,也当讲究公益性,不收或少收参赛费才对;这几名小学生在前期赛程中都人均花费六七千元,而赛事还是学校组织他们参加的,学校这不是把学生及其家庭往沟沟里带吗?

无论是从给中小学生减负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公平性的角度出发,都该给这类功利化培训、竞赛降温了。而降温之关键,即在于切断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活动与培训、竞赛之间的联系,斩断利益链条。所以,成都市教育局推出的这三条“禁赛令”,尤其最后一条——“禁止组织或变相组织与义务段入学、转学、插班挂钩的竞赛活动”,可谓切中肯綮,希望能得到贯彻执行,收取釜底抽薪之效。

车祸现场自拍,缺的是素养

这是一件让人既惊讶又纳闷的事情:11月5日凌晨,滁新高速阜阳段发生连环交通事故,造成18死21伤。当天下午,安徽阜阳FM87.7颍上交通音乐广播工作人员凌某在现场采访时,却手举工作牌、摆出V型手势,微笑着自拍。

凌某的自拍照在网上流传后引起网友强烈不满。目前,该广播台决定对凌某进行解聘,对相关频道负责人李某停职检查。凌某也通过一段视频向网友和受害者家属道歉。

不用多说,任何人都能看出这位女主播做了一件有违职业伦理和人性的错事。在相关新闻后面,评论多达上万条,几乎都是谴责和批评的声音。既然谁都看得出这一行为的荒谬之处,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问题就在这里,谁都知道这么做非常不妥,是对死者的大不敬,何以身为采访人员的凌某当时一点都没有意识到?看到如此惨重的车祸现场,没有对生命有一丝敬畏,这已经非常过分了,她却还举起工作牌,唯恐人家不知道她是新闻工作者,甚至还摆出代表“胜利”的V型手势,这究竟想表示什么?

显然,这名媒体从业人员不仅连丝毫的职业素养都没有,而且缺乏作为一个正常人的同情心。这就引出了两个问题:其一,像凌某这样缺乏基本职业素质的新闻工作者,当初是怎么进入媒体单位的?难怪不少人跟帖质问,是不是靠关系混进来的。其二,为什么一个人可以这么冷漠,在生命面前如此

生路上,有谁是一路顺顺当当、从不犯错误的呢?虽说凌某犯的错很低级,也很恶劣,但她毕竟还年轻,只要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也不必穷追不舍,对这件事情死揪着不放。

中国高等院校:更值得计较的不是排名

日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发布其2018年度全球大学及各学科排名,中国几所大学突飞猛进,其中清华大学在计算机科学领域高居世界第一,尤为引人瞩目。

由于这份排名榜自1983年创立以来一直在国际间有较大影响力,清华大学的“虎口拔牙”不仅让方方面面震撼,甚至有些“利益攸关方”对此感到坐卧不安,日前有消息称,美国计算研究会(CRA)发表声明,称该排名“不合理”、“对全球读者及计算机研究单位造成严重误导”,呼吁相关科研人员“集体无视”。

不少媒体和教育机构对清华大学等中国院校在排名榜上的显著进步是认同、肯定的,其中一些对中国院校崛起的理由作了认真分析,更有同行将注意力集中在印证比较,寻找本方不足上,这些本身就表明,自然科学领域有较统一的评判标尺和“学术价值观”,CRA式的指摘带有较浓厚主观性、倾向性和针对性,是难以服众。

事实上,当今全球各种较有影响的大专院校及学科排行榜,存在“英语系”独占话语权的问题,非“英语系”大专院校在排名上向来吃亏不少,亚洲非英语母语国家的大学、学科也一直“输在起跑线上”,在这种“客场”氛围里,清华等中国院校、学科能够一步一个脚印地“小步快跑”,既不容易,也相当艰难,是值得自豪和祝贺的。

话说回来,大学、学科的基础研究水平、尖端研究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教学水平、学术影响力,都不会凭空提高,而是需要长期的教学、科研、学术成果积累,需要持之以恒的人才培养、引进,需要大手笔的投入,需要国际化的胸襟和海纳百川的气魄。这些都绝非一年两年、甚至十年二十年所能做到,也绝非仅集一校甚至一国人力、物力和财力所能实现。

以清华大学为例,这所百年老校历经坎坷,仍然保持了“核心竞争力”,在改革开放后抓住时机布局、提高,近年来更内引外联,不拘一格,吸引国内外各层次人才,步入了发展、提高的快车道,不仅在诸如计算机科学领域“鳌里夺尊”,在总体口碑、产业转化、科技创新等各领域也取得稳健的、全面的进步。从这一点看,原本无需和某些声音计较排名的高低短长——因为我们在更多、更重要的领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步和成就。

也应看到,尽管排名上涨很快,但在许多重要科技领域,中国大学、学科还是后来者。如前所述,大多数海外同行并未过多计较排名被中国院校赶上、赶超,而是将更多精力放在反思、对比、改进和提高上,这是一种科学的态度,也是一种值得尊敬的竞争。对此应该头脑清醒,认识到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认识到自己在许多方面比具备“先发优势”的外国同行们仍有不足,继续把注意力和资源集中在学他人之长、补自身之不足上。这些,才是更值得我们去关注、去计较,比媒体上排行榜更重要、更有价值的东西。

师生之间,何以匕首相向

2 11月12日,湖南省益阳市沅江三中47岁的中学班主任鲍方在办公室被刺26刀身亡。行凶者是其学生、16岁的罗军,罗军平时成绩不错,曾经多次在班上考第一名。

案件曝光后,动机和成因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人们希望从蛛丝马迹中看到学生动手的理由,希望弄明白到底错在哪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取教训,让同样的悲剧不要重演。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所很平常的学校,地处偏远,远离竞争的中心,社会期望值不大,也没有背负过重的高考压力,老师很严厉,但也没有严厉到让人透不过气的地步。中学时代,又有几个老师不严厉的?

仅从媒体的报道看,也实在看不出学生跟老师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老师之前有什么出格行为,叫到办公室里谈心批评是常有的事,打电话给家长,也是很常规的做法。相反,更多看到的却是师生之情。学生成绩很好,老师一直多有关照,学生成绩有所起伏,老师比谁都着急,他们常常谈心,老师甚至帮他争取过奖学金。

相比于别的同学,他是最容易感受到老师温暖的学生,可他却成了对老师下手最重的学生。为什遭遇的同时,是不是也该谨慎对刘鑫做出论断呢?毕竟,在这桩凶案中,刘鑫也是受害者之一,是一个幸存者,而不是帮凶、从犯。

凶案细节或可还原,人性却难以揣测。对于刘鑫的行为反应及其心理,我们很难得到准确答案。她在凶案现场的表现,以及此后为什么一直不和江歌母亲见面,真正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甚至她自己可能都说不清楚。有自媒体用了一个非常具有煽动性的标题《江歌,你替刘鑫去死的100天,她买了新包包染了新头发》,谴责刘鑫没人性。难道江歌不幸遇害,刘鑫就不能独活,只配每日以泪洗面?谁又知道刘鑫的内心是怎么想的,她这样做又是不是在强颜欢笑?这不是为刘鑫开脱,而是想说,道德谴责有时候是多么容易,又何其不负责任。

这桩凶案的嫌疑人已经落网,正等待法律审判。对于江歌的母亲,没有人能够替她选择宽容与否,无论怎么做,都只能是她自己去选择。至于刘鑫及其家人,我们也不能强押着他们到江家跪地道歉。在这件事情上,应当承认我们其实无能为力。我们既不能替他们的任何一个人作抉择,也不能对尚且缺乏事实支撑的行为及其心理表现下论断,更不能为了抽象正义而进行道德审判,煽动这两个家庭彼么这么亲密的互动竟然没能换来当事学生的手下留情,这实在值得深思。

也许正是这种表面上的亲密和谐,掩盖了问题,在悄无声息中埋下悲剧的引信。在报道中,有一句话令人印象特别深刻,对于老师,他说了一句,“我不觉得班主任对我多好,对他也不了解。”

在刚夺走班主任的生命,愧疚占满内心,往事一点点涌上心头的时候,学生还说了这么一句话,这至少说明,老师对孩子的了解是不够的,两个人貌似很亲密,却如同走在不相交的两条路上的陌生人。老师以为是为学生好,而学生则认为是对自己的干涉。

更重要的是,这种师生间的感情,在老师看来是师生情谊,是尽老师的责任,但在分数论的背景下,也很容易被学生理解为对成绩的追求。老师很严厉,在一所偏远中学,高考成绩几乎是他们唯一能证明自己的机会,也是他们能给孩子的最好的机会,不管是学校还是老师都难免对尖子生严格了一些,也格外关照一些。在为感情、为兴趣和为成绩之间,有些学生就失去了判断力,对于老师的好不仅不感恩,相反,还认为这是老师应该做到的。被错误认识扭曲的学生于是一言不合举刀相向,用26刀亲手毁掉了老师,也毁掉了自己。

两个不同的人走到了一起,又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分道。罗军将以受到法律严惩的方式承担自己的恶。而社会的思考却没有停止,分数无疑是最有效率的教学,但也是相对简单粗糙的教学。分数抹去了个体的差异,也抹去了教育的差异。受教育者已日益多元化,不能以一个标准去要求有不同追求的人。也许,牺牲一点效率,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松一松分数的弦,教育才能卸下沉重的负担。

江歌案不了局 先别急着道德审判

事发近一年,青岛女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杀害一案,突然重返公众视线。在此案中,杀人嫌凶为江歌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凶案发生时,刘鑫躲在江歌租住公寓内,而江歌就在公寓门口被刺数刀倒地。

在悲剧发生后,江歌母亲一直寻求与刘鑫见面未果,刘鑫及其家人甚至在微信、电话中对江母语出不敬,两家发生严重争执。在凶案发生近300天后,有媒体刻意安排了江歌母亲与刘鑫的第一次会面。近日,相关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加之陈世峰将于近日审判,遂引发一场公共大讨论。

江歌与陈世峰素无恩怨,她的死,刘鑫不能脱离干系。包括江歌母亲在内,都不自觉地把江歌之死的部分责任归咎于刘鑫。还有报道提到,当江歌遭遇行凶时,刘鑫非但没有开门,还把门反锁了。言下之意,如果刘鑫开门,江歌或不至死。这些因素叠加,刘鑫在许多人眼里,成了一个逃避责任、冷漠自私的人。

江歌母亲的丧女之痛,是一种言语无法表达的心灵创伤。但是,许多急于谴责、辱骂刘鑫的人,有没有认真想过:媒体所报道的所有细节都是真实的吗?江歌因刘鑫遇害,刘鑫却拒绝见江歌母亲,甚至恶语相向,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真相吗?

实际上,刘鑫有没有反锁门,乃至于“江歌替刘鑫去死”这些说法,都不是确凿无疑的结论。这要么只是一方面的说法,要么只是一种看似合理的推测,并没有更多证据支撑。也就是说,许多人对这事情的评判,都是建立在尚纠缠不清的事实基础上,不无臆测成分。既然如此,我们在同情江歌母女

此仇恨。

江歌母亲与刘鑫一家的争执,其实是江歌遇害案的衍生悲剧,让杀人凶手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这才是最大的正义。如果江歌母亲认为刘鑫对江歌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或许应该尝试走诉讼的方式。否则,在某些舆论推波助澜下,恐怕无助于消弭怨恨,弥合伤口。

老师罚款为哪般

近日,新华社曝光说,云南昆明第十中学有老师向做错题的学生罚款,做错一道填空题被罚50元,用于奖励进步同学以及班会开支。有些成绩不好的学生遭罚了几百元,仅11月7日这天因期中考试错题收到的罚款就高达3950元。一些家长对记者表示,他们对老师的罚款行为是敢怒不敢言。

虽然说,学生在学习上有错误给予一定的惩罚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应当以学生自己的能力为惩罚基础,这种收取费用的行为先不说在不在老师的权限范围内,单说这些钱其实是父母的,学生真的能从这样的惩罚中感受到责任吗?当学生哪有不犯错的,对事物的认知总得有个过程才能进步成长,如果学生不犯错,还要老师何用?学校罚款,只是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僵化了师生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这种以罚代管、僵硬的教育方式,并不能使学生心服口服,反而易引发拜金主义倾向,这同教育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从一些网友的留言可以发现,教师向学生罚款并不是孤例。有的网友说,他读书时背错了一个单词就要被罚五毛钱,有的网友说,他们读书时迟到一次要罚五元。从中可以看出,一些老师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因为教师向学生罚款,本身就是非法行为,但从报道中的一系列细节来看,该老师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规犯法了。教师向学生罚款,首先违反的是行政处罚法。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行政处罚只能依据行政罚款法的规定,由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设定。除此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即使在地方性规章制度中,罚款的限额也要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老师根本无权设定、也无权行使罚款权。

其次,老师罚款与教育法相悖。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国家教委1994年9月已下发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重申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明令禁止对学生罚款。此外,教育法还规定了乱罚款者的法律责任:该法第78条规定,凡“违反国家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责任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老师为人师表,就当慎言慎行。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一些中小学老师缺乏法治理念、依法从教意识,这恐怕也是普法教育的一个盲区,建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步骤、有计划地对中小学教师进行法治建设、依法从教的长期教育培训工作。法治中国建设不仅要从学生抓起,更要从老师抓起!

征服自然,首先要征服自我

今年4月,在江西上饶三清山风景区巨蟒峰发生了这么一桩事,三名来自浙江台州的攀岩爱好者,在爬上巨蟒峰时,私自用电钻打孔后用铁锤将26枚长岩钉打入孔内,给景点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近日,当地检察机关将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对该三名游客提起公诉,他们将面临刑事惩处。

三清山巨蟒峰是由风化和重力崩解作用而形成的巨型花岗岩石柱,高达128米,最细处直径不足7米,形如巨蟒,头大腰细昂首挺立,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和观赏价值。早在2001年,三清山景区曾准备组织一次国际性攀岩大赛,遭到了反对,地质专家表示,由于岩体风化,借助于器械登攀不但不利于运动员的人身安全,而且对巨蟒峰也有很大伤害。这之后,三清山景区禁止任何形式对巨蟒峰的攀岩活动。

专家评定,此次这三名攀岩爱好者打入的膨胀螺栓岩钉会形成新的裂痕,会加快由风化和重力崩解作用而形成的柱体的侵蚀进程,甚至造成崩解。这三名攀岩爱好者为了追求个人的刺激毁坏大自然,爽了自己而破坏珍贵的自然景观的行为,实在是罪莫大焉。攀岩也有攀岩的规矩,它要求在受保护的自然环境中攀登时格外小心,要将对当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遵守禁用永久性保护装置(如岩钉)人的尊严是一种内在价值和基本权利。相信这些孩子目睹自己心爱的手机被砸烂、被水泡,手机中的很多信息会丢失,很多朋友会失联。面对砸手机人员的穷凶极恶,面对其他同学的笑话。孩子们的尊严荡然无存,这种心灵的创伤还很难愈合。更何况以后还要接受这些人的教育,真是岂有此理?

最后,“为学生好”不能成为作恶的挡箭牌。

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为了你好”,多少道德绑架假汝之名而行。问题是,“为了你好”,是否是真为你好?真为你好是否就能为所欲为?

学校严控手机,当然是为了学生成绩,但是不是也为了学校的升学率、名声等等计。学生是要教的规定。

比如,在美国著名攀岩地约书亚树国家公园,规定只可使用手动钻孔器,而不是破坏性很大的电钻,不得已要打入岩钉之前需获得公园许可,所使用岩钉必须采用伪装,与岩石颜色相当,不可破坏岩石整体观感。丽江黎明景区也是国内的传统攀岩区域,要求岩钉只在非常必要和用于下降的固定点时使用。

目前攀岩界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型的伦理,它要求攀岩者遵守“不留痕迹”原则,如果能使用可移除的保护装置,则尽可能使用这种装置,而不是用会留下永久伤害的岩钉。著名法国攀岩人阿兰·罗伯特的做法值得赞赏,2001年,三清山管理局曾邀请他攀爬此岩壁,但他选择放弃,理由是“我非常痛恨破坏大自然精品的行为。所以,我宁愿爬不上巨蟒峰的绝顶,也不会借助于器械攀登。”

攀岩是人类征服自然、自我砥砺的方式,但征服自然,首先要征服自我,要学会遵守相关法律,尊重自然伦理,不能爽了自己,留下满目疮痍!

用锤子砸手机的学校,是锤子学校

10月8日,河南南阳,某中学举行手机销毁大会,几十部从学生没收来的手机被扔进水桶,用锤子砸烂。学校工作人员说,带手机到学校不交给老师,一旦被发现就要销毁。理由很简单,“家长都很配合,一切都是为学生好。”

这哪里还是学校所为。用锤子砸学生手机,这种行为是锤子行为。且看“家长很配合”。 无非是学校专门印发一份协议书给家长,“严禁学生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校园,否则予以没收销毁。”要求家长签字确认。家长一般都会选择支持。但这种支持只是支持反对孩子使用手机,未必就是心甘情愿支持学校砸烂孩子的手机。退一万步,就算家长支持学校砸烂学生手机,这份协议是有效的。仍然有很大的问题。

其一,学校究竟有没有权利销毁私物。

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校有权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但这种教育管理必须依法进行。 学校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园,本意是要让学生不受额外干扰专心学习,尽管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有待探讨,但在游戏满天飞的情况之下,也属无奈之举。但学校根本无权没收和销毁学生手机。

因为学生的手机属于合法私有财产,其所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收是一种行政处罚,属于公权力范畴,法律并未赋予学校这种强制权力,销毁手机涉嫌犯法。学校就算通过和家长协定了协议、制定了相关制度,也无法取得这种权力。道理很简单,校规不能大于国法。在大力倡导法治教育的今天,这所学校法定假日大胆补课,开大会审判学生,砸烂手机。是谁赋予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

其次,学生的财物权和尊严不容侵犯。

当父母给孩子买了手机,相当于父母把手机赠与孩子,孩子拥有了这部手机的私权。

孩子违反校规是一码事,他的私权不受侵犯则是另一回事。学校可以处理这个孩子不遵守校规,但无法销毁他的私人财物。尽管孩子还未长大,但不完全行为能力人也是有财产权的,未经他人许可而擅自损毁他人财物的可构成刑事犯罪。

育的,用锤子砸手机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固然有效,但是不是一种懒政?就算真为了学生好,就可以当众羞辱和作恶?

法律中有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就算符合实质正义,还要符合程序正义。更何况未经他人许可销毁私人物品,已经涉嫌违法。

国家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起算点是5000元。“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几十部手机,大大超过了5000元的起算点。就我个人来看,情节已算特别严重,会不会导致学生精神失常,不敢说。但对学生的伤害,不容小觑。曾经有家长没收孩子手机,孩子马上跳楼的案例。用锤砸、水泡手机,破坏手段可谓极其恶劣。我敢断言,当众粗暴销毁手机,不仅侵犯了学生合法财产权利,而且不可能达到教育的目的。恐怖主义不是教育,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那么,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有人说,你想害孩子,就给他一部手机。这话虽然极端,但也有一定的现实性。但为什么校园禁手机迄今没有成效,因为手机已经成了重要的交际工具。家长有时候也要联系孩子,了解孩子学习生活情况,不可能什么都麻烦老师。所以家长对于严控学生手机,并不是铁板一块。我们学校是这样处理的。先是组织学生大讨论,达成共识。学校在正常教学活动时间内,严控学生使用手机;但在休息时间内,学生可适当使用。为帮助学生减少自控难度,学校在班级设置手机保存箱,每个学生的手机都有对应的固定存储点,早晨到校,学生手机全部锁入储存箱,钥匙保存在班主任手里。师生约定,由学生自管会管理。一旦查到手机擅自使用,该生将暂时失去手机使用权,手机将由班主任代为保管,假期归还。我校目前这样运行,皆大欢喜,较为平稳。其实,只要动动脑筋,问题并不难解决。

某校,用锤子砸烂的不仅是一部部手机,也是学生一颗颗破碎的心,教育如此简单粗暴,就算多快好省,其价值又有几何?

泰戈尔说,不是锤的击打,而是水的载歌载舞,使鹅卵石臻于完美。用锤子管理的学校,是锤子学校,其教育出来的学生,未来很可能就是锤子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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