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2020-03-03 04:28: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车间卫生管理规定

1.目的

防止交叉污染的发生,确保所有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和加工环境的清洁卫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的各个环节,与生产有关的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的人和物。包括:

2.1 直接接触:加工设备、工器具和操作台、加工人员的手套、工作服、围裙。 2.2 间接接触:运输工具、库房、垃圾处理以及卫生间的门把手等。 2.3 加工环境:地面、墙、天花板、下水道等。 3.定义/参考

3.1 《作业员个人卫生管理规范》

3.2 《生产车间卫生和加工设备工具管理规定》 4.职责

4.1 技术对车间的清洁卫生提出要求制定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4.2 生产加工各工序人员按操作规程专职负责实施车间的清洁卫生工作。 4.3 技术部负责制定食品接触面清洁卫生监控计划,技术部对计划负责具体实施。

4.4 监控员负责抽查监督。 5.程序内容

清洗和消毒的五个步骤:

1、预冲洗;

2、使用清洁剂;

3、清水冲洗;

4、消毒

5、漂洗。

5.1 所有与食品接触面的材料卫生要求,必须满足如下要求:无毒、抗腐蚀、不吸水、光滑、不生锈,禁止使用竹木制品、纤维等易吸潮、不易清洁和易脱落的材料。 5.2 所有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的设计和安装必须满足如下要求:能被正确地清洁和消毒;表面光滑,包括缝、角和边在内;拆装方便,便于维护保养

5.3 所有与食品接触的面的清洗消毒规定如下: 5.3.1消毒水浓度:

5.3.1.1 手消毒水:50-60PPM,按照60PPM浓度配置。

5.3.1.2 脚池、车间墙壁、车间地面消毒水池:150-200PPM,按照200PPM浓度配置。

工器具、设备、运输工具消毒水池:150-200PPM,按照200PPM浓度配置。

5.3.2 所有与食品接触的面清洗消毒后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防止污染食品,保护设备。

生产车间卫生和加工设备工具管理规定

5.4 车间卫生

5.4.1 清洗、消毒要求

5.4.1.1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必须对所有的设备、工器具及相连管路等按要求进行全面的清洗,清洗完毕后由检查科检查签字后方可正式生产,如有问题耽误生产个人或部门将负全责。

5.4.1.2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对所有接触设备进行清洗,去除锈斑、污垢。首先用150-200PPM消毒水冲洗30分钟,浸泡相关工具,以75—100℃热水冲洗干净。 5.4.1.3每班生产结束后用75—100℃热水把设备清洗干净,再用150-200PPM消毒水消毒,之后用75-100℃左右的热水冲洗干净,方可下班。 5.4.1.4每班生产前须用75-100℃热水清洗加工设备1次

5.4.1.5车间卫生每班交班前打扫,用自来水冲洗地面,并不间断随时清洗。 5.4.1.6交班前把设备污染处清扫干净。

5.4.1.7工作鞋必须在消毒池中消毒,清毒池内消毒液每日更换1次,清毒液为200PPM NACLO,加入量为池2/3处。

5.4.1.8车间空气消毒每天用50PPM NACLO喷洒1次。

5.4.1.9洗手遵守五步程序:清水→皂液→清水→干手→消毒液消毒 5.4.1.10污水池每周用200PPM NACLO冲涮或喷洒。

5.4.1.11接触用器具,物品必须离地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使用前必须消毒。交班前必须清刷干净。

5.4.1.12所有门窗玻璃每天清刷一次,每星期彻底清刷车间卫生。

5.4.2 车间设施卫生

5.4.2.1厂房内必须有防蚊蝇、防鼠、防烟雾、防灰尘等设施。

5.4.2.2容易造成交叉污染的工序,应设隔离墙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予以隔离,防止生产过程中相互污染。

5.4.2.3生产车间

5.4.2.3.1地面:应能防水、防腐蚀、防渗漏、防滑、无毒、易冲洗、消毒,并应有适当的排水坡度(1.0%~1.5%为宜)和良好的排水系统。排水沟必须是圆弧式的明沟。排水沟不得堵塞、发霉、发黑、发粘,要经常冲洗,以保持畅通。 5.4.2.3.2墙壁:应能防霉、防潮、防水、无毒,易冲洗、消毒,墙裙砌1.5M以上浅色瓷砖或相当的建材,顶角、墙角、地角呈弧型,便于清洗。

5.4.2.3.3天花板:应能防潮、防霉、防水、防灰,易清洗,表面涂层牢固。 5.4.2.3.4门、窗:应严密,采用不变形、耐腐蚀的材料制作。窗和其他洞口应安装易于清洗、更换的纱窗。窗台须下斜45度,门口必须有防蚊、蝇、虫设施。 5.4.2.3.5洗手设施: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须按人均(10~15人一个)安装不用手开关的冷、热水龙头。洗手池下水管应安装反水弯并引进排水管中,废水不得外溢,洗手处应有清洗、消毒剂和干手设施。

5.4.2.3.6消毒设施:车间进口处必须有与通道等宽、长1M以上、深20CM的鞋靴消毒池。车间内应设有设备和工器具的清洗、消毒设施,选用易清洗、防腐蚀、无毒的材料制作,并配有充足的冷、热水源。

5.4.2.3.7通风设施:车间内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以保持车间内空气对流。有大量蒸汽加热的工段,应集中在一处,配备足够能力的排风设备,通风口必须安装易于清洗、更换的耐腐蚀网罩,进气口必须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气口。

作业员个人卫生管理规范

5.5 人员卫生

5.5.1 按照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个人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新进厂员工要集中进行系统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和考核效果要记录。 5.5.2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5.5.3员工上班时,统一着长裤,禁止穿九分裤、七分裤、五分裤等;禁止穿拖鞋、凉鞋等露脚趾类的鞋;禁止涂口红、化妆、喷香水、涂指甲油、佩戴任何饰品、手表等;

5.5.4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嬉戏、跑步或追逐打闹。

5.5.5 员工进入车间时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物品,在预进间内换工作鞋、换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衣、帽应穿戴整齐,头发不得露在衣帽外面。

5.5.6 工作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并于进入加工场所前、上卫生间后或手部受污染时,须即刻洗手消毒。 5.5.6.1洗手消毒程序:

A:清水冲洗→洗手液搓洗→清水冲洗→消毒液浸泡20秒→清水冲洗→烘干 B:清水冲洗→洗手液搓洗→清水冲洗→烘干→75%酒精喷洒搓洗消毒 注:穿短袖工作服要洗至肘部

5.5.6.2员工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在生产过程中的有以下情况时,必须对手进行清洁消毒: a:去洗手间后; b;处理废物后;

c:离开工作区域或进行与生产无关的工作后,重返岗位前; d:接触产品前; e:接触到身体其它未清洁部分或不洁净物品后; f:开工前进入车间及连续工作2小时;

g: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员工必须在每1小时内进行洗手、消毒。

5.5.7 进入车间前,鞋靴底部要在鞋消毒垫浸泡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 5.5.8主管、领班在生产前应检查员工卫生状况:衣帽、口罩、工鞋是否按规范佩戴、穿着,头发是否外露等;手部卫生是否达标,指甲不得超过0.5mm长;是否有人带伤上岗;是否有人患病上岗等。

5.5.9 生产过程中接触成品的操作必须戴上一次性手套,手套要完整、无破损、不透水,当手被污染后必须按上述洗手消毒程序重新洗手消毒。在工作过程,包装人员必须每2小时用75%酒精对手进行消毒;成品再加工人员因工艺操作原因,要接触裸露成品的,必须每1小时用75%酒精对手进行消毒一次。

5.5.10生产期间不允许接听电话(主管、领班除外),如有特殊需要,需请示上级领导后,到生产区域外接听,接听后需先洗手消毒才可再进行生产加工。 5.5.11 工作人员的个人衣物及物品要放置更衣室,不得带入加工间;也不得穿戴工作服到加工区域外的地方,并在工作期间工作服的口袋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5.5.12 员工上卫生间时,必须在更衣室更换工作服、帽、工作鞋等,不得将工作服、帽、工作鞋穿进卫生间。上完卫生间后须将双手清洗和消毒。

5.5.13非生产人员(即检验、管理人员等)及一切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等同生产人员要求。

6.附件

6.1《车间每日卫生检查表》 6.2《周卫生检查表》 6.3《消毒液有效氯检查表》 6.4《紫外线灯消毒记录》 6.5《微生物环节检查表》 6.6《灭虫捕鼠监控记录表》

6.5《消毒水配制记录表》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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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工作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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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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