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病种付费(推荐)

2020-03-03 20:09: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单病种付费

所谓单病种付费模式是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地制定出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这个标准接近合情、合理、合法的医疗成本消耗),社保机构按照该标准与住院人次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住院费用,使得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即医疗机构资源消耗与所治疗的住院病人的数量、疾病复杂程度和服务强度成正比。按病种付费的特点是,医疗机构的收入仅与每个病例及其诊断有关,而与医疗机构治疗该病例所花费的实际成本无关。简而言之,就是明确规定某一种疾病该花多少钱,从而既避免了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医院小病大治,又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而且操作十分简便。

央广网重庆5月30日消息(记者刘湛)记者从昨天举行的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了解到,即日起,重庆将分批启动医保单病种付费改革试点

重庆分批启动医保单病种付费改革试点 2014-05-30 10:5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了解,医保总额付费方式在执行中普遍出现超额问题,单病种、按床日付费等推进缓慢。为此,全市将制定出台完善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实施意见,在预算基础上,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确保可持续,建立由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代表参与的总额控制集体协商体制。鼓励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医保目录药品和项目。探索推行单病种付费改革,分批启动单病种付费试点,实现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作用。探索在基层医疗机构按住院床日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

浅谈单病种付费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关键词】

单病种付费

为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规范用药,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质量控制与付费扩大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2006年4月,我县在借鉴互助县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尖扎县住院单病种质量控制与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县级32种、乡级21种单病种,启动实施住院单病种质量控制与付费制度(以下简称单病种制度)试点工作。

1 实施住院单病种付费管理工作取得如下实效

1.1 医疗质量显著提高

单病种住院病人出院治愈(好转)率达99%,平均住院天数为7天(非单病种平均住院天数为8.5天),重复住院率为0.5%。

1.2 医疗费用明显下降

据统计,2006年12月与2005年同期相比,妇产科人均住院费用下降245.2元,其中人均药费下降162.4元,手术费下降98.2元,化验费下降94.6元。外科人均费用下降1421.3元,其中人均药费下降567.15元,治疗费下降398.86元,手术费下降496.5元。病人普遍表示欢迎,单病种限价收费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基础上“挤干”了不合理收费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医院因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开出不必要的大处方、大检查,同时也促使医院建立新型经营模式,即通过降低虚高的医疗费用吸引低收入人群,通过薄利多销在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上站稳脚跟。

1.3 住院病人基层卫生机构利用率有所增加,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从医疗机构就诊人次的分布来看,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由实施前(2005年)的34.25%提高到实施后(2006年)的46.07%。

1.4 医患关系明显改善

医师以医谋私和责任心不强是影响医患关系最重要的因素[1],通过单病种限价收费,消除了医师以医谋私的机会,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费用,增加了患者对医师的信任度,从而能较好地改善医患关系,提升医院的品牌形象。

1.5 对医院经济收入的影响

单病种限价收费可以形容为一种“薄利多销”的方式,从单个病人来讲,通过限制不必要的检查和不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从总量上讲,通过价格优势吸引更多的病人,可通过服务总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收入。医院认为,单病种限价收费对医院经济收入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只要加强成本管理,仍会有一定的收入节余,不至于到亏本的地步。2006年,医院的业务量有较大增加,床位使用率升至68%,较2005年同期上升约13%,门诊病人增加了8%。

2 存在问题

2.1 部分患者医疗风险增加

对单病种限价的推出,不少医务工作者也很有看法。由于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导致的保护性医疗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医生的原则是可做可不做的检查都做,可用可不用的治疗都上,尽量使用价格较贵但副作用小、疗效较好、简单方便的器材药物,结果是医生与患者都比较安全,但患者要多支出。单病种限价之下,增加利润主要来源于降低成本,医生的原则可能会变为非必要的检查都不做,非必须的治疗都不上,耗材与药物则尽量选择最便宜的,结果是总体治疗费用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部分患者的医疗风险会增加。

2.2 把握不好容易导致医疗纠纷

由于个体差异的存在,疾病有着太多不确定因素。比如说最简单的急性阑尾炎,就可以有急性单纯性阑尾炎、化脓性阑尾炎、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阑尾穿孔等多种情形,其手术治疗的难度和需要使用的药物相差很大。在这样的情形下对某一病种进行限价,必然要附加很多条件。如此一来,问题就来了,一方面是确实病情有变化导致治疗费用突破限制,但患者可能认为是医院巧立名目变相涨价;另一方面是由于医院方面的问题导致费用超标,却利用附加条件找出种种医学上的理由来搪塞患者。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同一疾病的复杂程度不一样,诊治过程也有较大的个体差异性,把握不好容易导致医疗纠纷。而且目前卫生部尚无明确的诊疗常规范本,在标准问题上缺乏充足的依据。

2.3 劳务价值的体现问题

医院从职业道德的角度出发,实施单病种限价收费[1],主动承担风险,降低医疗费用,是非常积极的一面。但随着工作量的增加,医务人员的加倍付出与低收入回报之间的矛盾;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出现超过限价由医务人员承担费用的现象;一些医务人员对此次不能享受调资有情绪等等,都有可能影响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成为单病种限价收费能否长期坚持下去的“瓶颈”。

2.4 医务人员的风险问题

由于实行单病种明码标价、全程包干,医务人员既要保证医疗质量,又要考虑费用问题,增加了医疗风险。加上目前医疗纠纷处理实行“举证倒置”,实施单病种限价收费给医务人员带来较大的压力。虽然到目前为止该院尚未发生限价收费而导致的医疗纠纷,但并不能保证今后不出现。因此,如何保护医院的利益不受损失、保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受影响,也是单病种限价收费实施过程中亟须解决的一个新问题。

3 对策思考

3.1 规范行为,完善制度

实施单病种限价收费,既要控制不合理检查、用药,又要保证医疗质量;既要挤干虚高的价格水分,又要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因此,在各项标准的制定上,包括病种的选择与准入、诊疗常规的确定与实施、医疗费用的核算与确定等等,都需经充分论证,精确核算。需要不断在实践中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完善,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尽量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3.2 总结经验,推广病种

单病种限价收费作为降低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能给老百姓带来较大实惠。但由于其实施范围的局限性,以及医院的一些顾虑,目前尚未大范围推广,受惠人员的面不够广,范围也不够大。因此,要真正解决众多老百姓的看病难问题,还需不断总结经验,加大推广力度,让更多的病人,特别是贫困病人能享受到限价收费所带来的好处。

3.3 有序补偿,降低风险

医院主动降低医疗费用,是主动承担政府职能的一种体现。反过来,政府也应相应改善医务人员的收入待遇,保障医院的硬件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政府应采取“以奖代拨”的方法,给医院予以一定的补偿政策。同时,为降低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在医疗保险方面做一些积极的探索,适当减轻医务人员的压力和后顾之忧,以保持和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3.4 加强宣传,形成共识

单病种限价收费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同时也需要医患双方、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作为医务人员,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来看待这一举措,增强责任心,提高医疗技术,积极、主动地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广大患者也要理解和支持医务人员,积极配合治疗,避免一些不合理的利益之争,共同为降低医疗费用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

1 陈娜,冯国忠.单病种限价的SWOT分析及对策研究.西部医学,2007,4(3):144-146.

(编辑:齐 永)

病种付费这样结算

2010-10-28 07:10:00 来源: 泉州晚报(泉州)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本报福州讯 (记者张(王+君))按照计划,我省从11月1日起开始试点执行单病种付费制度,各地也将在11月10日前将此项政策陆续实施到位。那么,在看病的过程中,单病种付费是怎样结算的?是不是看病的所有费用都包含在里面了呢?对此,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等部门做出了详细解释。

患者需要明确的是,单病种付费价格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费用,即从患者确诊入院,按规定的临床路径接受规范化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化验检查、诊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除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外)等各项费用。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包括:血液、血制品、人工晶体和镇痛装置等,这些除外的内容是需要额外收费的,除此之外医院不得再向患者收取其他诊疗费用。

患者确诊入院,签署单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后,按单病种价格一次性支付所定费用,由医院包干使用。患者确诊入院前一周内与该病种临床路径有关的检查费用计入单病种付费定额。住院期间各项诊疗费用如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如果患者主动要求入住优质病房,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部分,以及患者要求进行的不在该病种临床路径内明确的或与本病种无关的检查、治疗所发生的诊疗费用,均不计入单病种付费价格,由患者另行支付。在实际治疗过程中,如果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等情况,经批准后退出临床路径,不再按单病种定价管理。

据悉,全省31个试点医院近期将会把单病种付费价格等相关内容在医院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在实施试点病种诊治前,将单病种付费原则和具体要求、临床路径、付费价格、进入和退出机制等事项,及时告知患者,并签订“单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

作者:张(王+君

(本文来源:泉州晚报 )

关于单病种付费试点病种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医[2010]404号

日期: 2010-10-22 来源: 福建省物价局

索引号: FJ00206-2600-2010-17143 省立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根据省政府《关于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2009〕118号)精神,以及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医〔2010〕7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基础上,我省确定了在你等4所医院开展结节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宫产和老年性白内障3个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经调研测算和分析论证,现将试点病种付费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单病种付费价格

(一)老年性白内障(行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价格:3600元/例(单眼,人工晶体除外)。

(二)结节性甲状腺肿(包括部分、次全、全切除术病例),按照麻醉方式不同,分为两种价格:

1、麻醉方式为全麻的7200元/例;

2、麻醉方式为颈从阻滞麻醉的6200元/例。

(三)计划性剖宫产(不含新生儿费用)价格:5300元/例。

二、具体要求

(一)以上价格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费用,即从患者确诊入院,按规定的临床路径接受规范化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化验检查、诊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除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外)等各项费用。

(二)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包括:血液、血制品、人工晶体和镇痛装置。规定的除外内容外,医院不得再向患者收取其他诊疗费用。

(三)患者确诊入院,签署单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后,按单病种价格一次性支付所定费用,由医院包干使用。住院期间各项诊疗费用如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

(四)患者确诊入院前一周内与该病种临床路径有关的检查费用计入单病种付费定额。

(五)患者主动要求入住优质病房,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部分,以及患者要求进行的不在该病种临床路径内明确的或与本病种无关的检查、治疗所发生的诊疗费用,均不计入单病种付费价格,应由患者另行支付。

(六)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情况,经批准后退出临床路径,诊疗费用另行计算。

(七)实施单病种付费的病种,其医保支付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由各试点医院与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协商后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患者医疗费用的补偿结算暂按照现有规定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医疗费用,医院仍应按现行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传送项目费用等信息。

三、监督管理

(一)各试点医院应成立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实施单病种付费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1、单病种付费的进入机制

各试点医院要根据《福建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闽卫医函〔2009〕827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的试点病种临床路径。凡符合路径标准的病例均应实行单病种付费价格。

2、单病种付费的退出机制

当患者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病情变化,确实不能按照路径标准实施治疗,需退出路径时,由经管医生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初审,医务部复审,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退出路径,停止实行单病种付费方式,并及时报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备案。医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退出路径的病例进行分析评估,每3个月小结报省卫生行政部门。

(二)各试点医院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将单病种付费价格等相关内容在医院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做好对外宣传和解释工作,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在实施试点病种诊治前,应将单病种付费原则和具体要求、临床路径、付费价格、进入和退出机制等事项,及时告知患者,并签订“单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

(三)各试点医院要认真分析试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2011年底前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总结,提出进一步拓展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意见。

(四)实施单病种付费改革试点,是改革医院现行付费制度、有效控制医疗总费用、缓解群众看病贵的一项重要措施,各试点医院要充分认识单病种付费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确保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通知自2010年1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单病种限价付费的利与弊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6年04月10日 14:07 江永

目前全国许多地方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付费,并已引起了全国广泛关注,笔者正巧在一本高等院校教材中看到了介绍国外有关按病种付费情况的资料,现根据教材中提供的资料,就单病种限价付费的利与弊作简要介绍,并与“四一三”健康保险管理模式(以下简称“四一三”)作简单比较,供业内人士研究和参考。

按病种付费(即单病种限价付费)是上世纪70年代美国耶鲁大学卫生研究中心研究出来的,美国政府于1982年开始在老年人的住院医疗保险中推行,以后有十多个国家(大部分为欧洲国家)中进行研究和推行。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未90年代初也进行了研究。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使其推广受限。

经多年来实际使用的结果,按病种付费有其长处,也有其不足,主要表现在:

优点:

1、因患者的医疗费用是按病种包干给医院,费用支出由医院自己承担,必然促使医院注重病人检查、治疗的有效性,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降低医疗成本,从而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四一三”是将费用按人头包干给医院,费用超支不补,节余也归医院,这一优点在“四一三”中同样存在);

2、同样是因为患者的医疗费用是按病种包干给医院,那么因医院更注重医疗效果,能让患者减少住院天数,可提高病床使用的周转率,这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医院的住院难问题(因同样的道理,这一优点在“四一三”中也同样存在)

3、同样是因医疗费用是按病种包干,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医院各科室之间,医生与医院之间必然会密切协作(因同样的道理,这一优点在“四一三”模式也同样存在);

4、同样是因医疗费用是按病种包干,为了控制医疗成本,医院会积极做好疾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因同样的道理,这一优点在“四一三”模式也同样存在);

5、因医疗费用是按病种包干,为积累更多的数据资料,促使医院加强的病案管理,提高病案管理质量(而“四一三”是按人头包干费用,病案管理可能更容易被忽略)。

缺陷:

1、按病种付费方式的使用范围,一般只适用在住院,而且更多在外科,而大量的内科病种仍在探索之中,一般门诊不在适用范围之内,因而应用范围受很大的限制(而“四一三”不仅适用于住院,也适用于门诊,不仅适用于所有的外科病种,同样适用于所有内科病种);

2、本可以门诊保守治疗的疾病,为了增加收入,医生可能会诱导患者做手术和住院,这不仅会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还让患者增加不必要的手术痛苦(而“四一三”定点医院的收入的多少,与手术和住院人次完全没有关系,所以这一问题对“四一三”而言不复存在);

3、在国外,同一病种不同等级(如早期与晚期、有无并发症等)有不同的付费标准,为了得到更多的费用,医院会设法提高病种等级(即把轻病说成是重病),这样会增加患者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尤其是医保患者更容易较大幅度增加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而“四一三”是按人头包干费用,这一问题不复存在);

4、为了增加住院人次,有的医院会设法让患者出院后再入院(即分解住院人次),从而让住院人次一分为二,甚至一分为三,这样既增加了不合理的医保基金支出,也增加了患者的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而“四一三”是按参保人头数与医院结算费用,与住院人次无关,所以这一问题也不复存在);

5、医院为了减少费用支出,会尽快让病人出院,以便将更多的费用转嫁给门诊及其它医院(而“四一三”可以将定点医院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门诊,而且出院后,患者觉得病仍未治好,定点医院仍要继续承担治疗责任,如转其它医院治疗,定点医院仍要按规定为患者支付医疗费用。所以这一问题对于“四一三”而言也不复存在);

6、按病种包干费用后,因重症患者的住院时间长,费用高,为了回避费用超支风险大,医院常常会以种种借口推诿重症患者。尤其是教学医院,如从科研和教学需要考虑,理应收治更多的疑难重症患者,而如按病种付费,医院从经济利益考虑,也不希望收治重症患者(而“四一三”是按人头包干费用,如果参保人不生病,保费全归定点医院,而一旦生了病,无论是小病还是大病,均由定点医院承担医疗责任,如果医院条件有限,需要转其它医院治疗,其医疗费用仍由该定点医院承担。所以,这个问题在“四一三”中也不复存在);

7、在医院的操作程序复杂,管理费用高。按病种付费后,医院需要与患者事先签订协议,同时还要增加新的劳务费用,如医生和护土要花许多额外时间填写有关表格,还要增加处理相关数据的费用(在“四一三”中不复存在);

8、政府的运作成本高。人类有病种数以万计,即使是常见病、多发病也有数百种,而且同一病种的不同地区、不同等级医院、不同年龄、不同病情都有不同的费用标准;如果要在一个城市和地区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病种费用标准,需要收集大量的数据,并进行大量的分析计算;而且随着医药价格的变化和诊疗技术的不断提高,病种费用标准也要作相应的调整。所以其工作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而“四一三”与这完全相反:操作要简单得多,而且运行成本也要低得多)

9、政府的管理难度大。随着城乡医保面的逐步扩大,医保患者会越来越多,由于第三付费机制的作用,医院为了获得更多的医保基金,可能会通过提高病种等级和分解按病种就诊人次等方法,让医保费用大幅度提高甚至翻番,而政府医保部门面对众多的医生和患者,尤其是在医患合谋的情况下,其监管难度可想而知(而“四一三”与这完全相反:管理难度要小得多)。

单病种付费付费需求

单病种付费协议书

单病种付费实施方案

单病种定额付费方案

单病种付费开展汇报材料

单病种定额付费患者知情同意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付费操作流程

退出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申请书

按病种付费工作总结

单病种付费审核与管理的有关规定

《单病种付费(推荐).doc》
单病种付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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