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联系人才工作制度

2020-03-01 18:16:3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萧山区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密切党和政府与各类人才的联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人才意识,拓宽人才建言献策的渠道,充分发挥各类优秀人才在我区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决定》(萧委〔2004〕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联系领导

在职的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

二、联系对象

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代表,主要包括:

1.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在职专家代表;

2.入选省“151”、市“131”人才培养工程者代表;

3.荣获杭州市“杰出人才奖”、区“十佳优秀科技人才”称号者代表;

4.来萧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代表;

5.为我区教育、卫生事业作出较大贡献者代表;

6.区百强企业、优势成长型企业、苗子型企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代表;

7.荣获区级以上“首席技师”称号者代表;

8.区级以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代表;

9.其他在我区各行各业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优秀人才代表。

三、联系内容

1.及时向联系对象介绍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联系对象对区委、区政府制定实施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需要邀请联系对象参加重要规划、重大经济和社会事业项目的咨询、论证和研讨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3.经常向联系对象征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落实人才工作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开展人才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为优秀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4.经常了解联系对象的学习、科研、工作和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呼声,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为联系对象发挥专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联系对象开展交流、联谊活动,互通信息,促进合作,共同进步;组织联系对象开展送科技下乡、送科技进企业、送科技入社区等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领导和联系对象可以相互联系,以领导干部主动联系为主,每年联系1—2次。具体联系的时间、方法及有关事宜由各领导干部自行确定。

鼓励联系对象积极主动地与联系自己的领导干部联系,发挥自己的专长,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五、组织保障

1.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工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建立联系对象的信息库,并根据联系领导和联系对象的变化情况,每两年对联系名单进行一次调整。

2.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的相关联络工作,并及时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领导干部批办件的协调、督办、反馈等具体工作。

3.联系对象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的服务工作,及时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联系工作所需经费,在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各镇街、各部门应分级分类建立优秀人才信息库,并参照制定相应的优秀人才联系制度,切实做好本地、本部门的优秀人才联系工作。

关于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人才工作制度的通知

人才工作制度

领导联系基层

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

人才联系员制度

党政领导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制度

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领导联系群众工作文件

领导人才成长

汕尾市党政领导联系重点人才

《领导联系人才工作制度.doc》
领导联系人才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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