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8:55: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服
务队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将在院团总支老师和学生会的领导和监督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的规定,积极组织和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为了规范和督促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我院志愿工作的有效落实及高效开展,促进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繁荣与发展,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章程,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相关细则
第四条: 志愿者服务队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参与各种志愿者活动;
二、为社会奉献爱心;
三、传承奉献精神;
四、为同学们提供与社会接触的机会,帮助其在实践中锻炼并成长。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主要活动:福利院定点服务活动、幼儿实践活动、烈士陵园扫墓活动、义务爱心献血活动、敬老院和孤儿院辅助活动等。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应积极维护学校、学院及志愿队的声誉和形象。
第八条:凡未经志愿队队长同意请假,不参加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或会议三次(包括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第九条:志愿者须履行以下的权利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自身的行动,不断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
二、对志愿者服务队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三、请求队长,副队及组长的帮助以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有权利受本志愿队及社会的表扬及奖励;
五、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提供的各类志愿服务前的培训活动;
六、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各种活动;
七、服从队长,副队长及组长的领导和安排;
八、志愿者应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理念,奉献社会,无私
助人;
九、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十、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十
一、享有受社会和他人尊重的权利;
十二、致力于维护志愿服务事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维护志愿者开服务岗位的,须经批准;
十三、按质按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和项目,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给人服务时应真诚热情;
十四、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和志愿者的形象; 十
五、勇于创新,因循守旧。
第三章:职务的职责准则
第十条:职位的设置:
一、队
长:一名
二、副队长:四名
三、组
长:九名
四、队
员:若干名 第十一条:各职位具体的职责:
一、队长职责::
(一)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领导成员组织开展每次活动;
(二)代表志愿队做好与团总支老师、学生会及服务基地负责人的联系和交流;
(三)定期召开例会(一周一次);
(四)做好本队队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五)做好活动工作计划和报告总结。
二、副队长职责:
(一)极力配合队长的各项工作,并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二)积极与队长,组长及队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馈信息;
(三) 负责并开展好与服务区的工作活动,确保活动的意义性;及时上交活动策划书,并按计划行事,按时开展好活动;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
三、组长职责:
(一)积极参与志愿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加强与组员之间的交流,做好队长,副队长与队员之间沟通的纽带;
(三)对志愿队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四)遵守志愿队的章程和服务区的相关规定,维护好学院、志愿队的形象。
第四章:主要干部准则
第十二条:工作思想要求:
一、保持始终如一的热情,这是志愿者服务队工作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动力来源;
二、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老师、学生干部、队员的信任是志愿者服务队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
三、要认认真真地做人,实实在在地做事,能力的锻炼,效率的提高,经验的积累,都取决于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十三条:工作方法要求:
一、干部首先要以身作则,在志愿者服务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一批学生干部去影响和带动广大队员;
二、干部应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不计个个人得失;
三、干部要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利用时间,讲究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四、干部工作作风要扎实,严格遵守志愿者服务队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待工作要雷厉风行,不得延误;
五、干部要遵循为志愿者服务队服务的宗旨,以诚待人,以理服人,讲究态度和工作方法;
六、干部考虑问题注意从全局出发,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大局为重;在人际交往上,应善于和意见不同的人进行沟通交流。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惩罚制度
一、在活动中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对不配合组织及主持人安排者,将在总结大会上予以批评,达三次上者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将其退出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二、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团委及学院的声誉造成影响者,将视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奖励制度
一、对在工作期间表现出色,工作态度诚恳,有较强责任感的成员,给予口头表扬;
二、每学期进行一次“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评优的名额暂定。 第十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考虑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
一、积极认真地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活动和会议;
二、为志愿者服务队的发展献计献策,且确实起到积极的效果;
三、在志愿者服务队工作中表现杰出的;
四、工作积极负责,认真履行志愿队的章程;
五、学习成绩达到教学要求。
第十七条: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选为优秀青年志愿者:
一、不积极参与志愿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在各项活动和会议举行时经常迟到;
二、不认真写好活动的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及工作总结;
三、工作不负责,阻碍志愿者服务队正常运转或发展,特别是由于个人原因在人员,财务问题上造成不同程度损失的;
四、违反志愿者服务队行为章程;
五、学习成绩有两门以上(包括两门)不及格。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
学生会
201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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