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0-03-03 08:31: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入厂人员均须经过厂级、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二、厂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操作。

三、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定期研究职工的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四、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五、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六、积极举办和开展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

七、对特种作业人员如电焊工、行车工、电工等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并按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八、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作业。

九、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任务与要求

1、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员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目的、要求、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员工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行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四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器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毒、防静电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防高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

3、综合检查分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安全保卫部门、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部门、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查思想、查

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检查。公司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工段)每周一次。

三、整改

1、各级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三不准”(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准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给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全保卫部门或主管领导签署后发生,隐患所在的部门负责人签发后按期实施整改。

3、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限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4、各级检察人员都应检查出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安全保卫部门汇总存档。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为较好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激发生产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减少或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制度本奖惩制度。

二、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的人员,不准打赤膊、穿拖鞋、酒后上班,一经发现,每项罚款50元;不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不合理使用防护措施的,经予每人罚款20元。

三、未经厂长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批准许可,不准私带厂外人员进入生产厂区,一经查实,给予没人次罚款30元处理。

四、故意破坏安全标语、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的,除强制其修复外,没人次罚款100元。

五、企业对提出合理化建设,防止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资上的奖励。

安全生产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档案专项建档,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二、归档范围

1、上级下发文件通知;

2、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度职责、会议纪要、工作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工作日志等记录;

三、安全文档应分类归档成册,科学保管,以便查阅。

四、安全档案查阅应经领导批示,任何人不得私自借阅。

五、文档资料不得删改、遗失,对舞弊行为要予以严格追究。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制度

一、整改责任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负责人为车间负责人。

二、整改要求

1、整改责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整改,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整改责任部门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期限内,向厂安全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限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厂安全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4、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操作使用,由厂安全部门下达停工通知。整改合格后经验收后合格的恢复正常生产。

三、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特别是安全隐患这块,关系着整个生产的安全系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从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中划拨20%用于隐患治理。

二、对隐患治理的资金,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其独自开户,做到专款专用。

三、车间在使用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本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四、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地原则。

五、车间在使用资金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六、本公司财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车间按计划实施,生产办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事故调查及处理制度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掌握事故发生的情况,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促使生产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与分工管理

1、在生产操作中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作法或责任性不强,操作不当,指挥有误或违反劳动纪律,操作中联系不周等而造成的生产或停车等,称为生产操作事故,由安技科管理。

2、厂内所管的各种生产设备(包括化工生产、运输供应和机电、仪表设备、管道、厂房、建筑、设备基础等),由于本身有缺陷及非人为因素所致,而造成不能正常生产而停车修理的,称为设备事故,由设备科管理。

3、凡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原材料因保管不善或包装不良而变质,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生产等,称为质量事故,由仓库管理。

4、凡发生着火,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灾事故,由安技科管理。

5、凡属某些人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性事故,由厂部管理。

6、凡属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未认识而发生的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称为自然事故,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原因,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二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管理。

7、安技科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管理。

二、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1、发生重大和一般事故,不分性质类别,事故发生后,该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汇报厂部,根据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并向厂长汇报,视情况组织抢救队伍。

2、发生紧急事故来不及汇报时,安全员可先进行处理,视情况需要再通知有关人员等往现场协助处理,事后向厂长汇报。

3、当某一部门发生事故而影响其他部门时,安全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

4、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员制定专人保护现场,并作详细纪律,必要时可拍照,经厂长同意后才能改变现场。

5、处理事故现场指挥,一般为安全员,事故严重时由安技科或厂长亲自指挥,在安技科或厂长未到现场时由安全员指挥处理。

三、事故的报告

1、事故发生后,各部门要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本着认真学习吸取教训,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好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好防范措施。

2、在开好事故分析会基础上,填写事故报告,事故报告由安全员填写,填写时必须严肃认真,内容详细,字迹要清楚,时间、地点、部位、情节、损失要准确。

3、事故报告填写一式三份,厂部、安技科、事故管理部门各一份,自留一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一般七天之内)。

4、事故防范措施制定以后,各部门应立即遵照执行,按期完成,凡借故拖延而继续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机械设备,必须设置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专人操作,专人看管,实行挂牌制度并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设备四周必须设置可靠安全防护装置。

二、各种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同时进行设备的卫生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三、购进的设备要进行验收检测,要按设备的说明书要求掌握操作要领,设备验收时要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和产品合证书,通过验收,要保证设备完好无损、资料齐全。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四、要按规定不超龄使用设备,设备到期后立即报废。

五、不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生产厂家购买和出租各种机械设备。

六、设备的拆卸和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拆卸和安装,并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厂安全部门归口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二、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三、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四、危险物品的购买、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乘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五、危险品的进货量及储存量需要严格控制,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储存必须贴有标签。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配备工作装、劳保鞋及生产中必须穿戴的防护用品。

二、工人上工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按规定穿各类防护用品。

三、每天下班前,必须按不同车间不同要求,清理好工作台面、地面、墙面,做到环境整洁。

四、定期对车间员工进行职业卫生体检,对不符合生产身体要求的,要及时调换工种。

五、新招工人上岗前,或者变换工种的工人换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六、仓库保管要经常保持库房内货物摆放整齐,陈列有序,地面干净,通风干燥。

七、保卫人员要使厂区无落叶,无杂物堆放,无杂草丛生,保持地面整洁干净。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订立以下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靠科技进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二、教育职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四、定期检查、更换、添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到安全、可靠、有效,按工序、工种不同,合理发放劳动用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尽量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的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二、企业设立由主要领导及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是由各部门、车间、值日、后勤等人组成。发生火灾时,现场义务消防队员应立即灭火和指挥现场人员灭火,同时向厂部报告,并做好接应消防车,备好水源,维持好现场秩序等工作。

三、企业根据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模拟演练。

四、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部门规范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应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五、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六、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七、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八、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九、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十、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须佩戴防护用、品。

安全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是企业安全工作信息反馈的一种形式,能及时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动态,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指导安全工作,因而必须建立安全例会制度,使之经常化。

二、安全例会由副厂长主持召开,主持安全例会的人员应全面掌握安全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会上提出的问题,使安全例会真正发挥作用。

三、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每次应有总结上次例会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月安全工作的内容,还应利用安全例会交流各部门工作经验,传达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等。

四、安全例会由各部门安全员参加,不能到会的,要另指派人参加,主持人应认真考核,对无帮缺席的要提出批评并予以补课。

五、各部门在参加会议前,要全面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反映到会上。

六、安全员在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精神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对会议布置的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

七、会议主持人应备有每次会议纪录,详细记录每次会议记录内容及决策。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

二、参加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定,并督促实施。

三、深入现场,检查每个车间、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道生产工序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发现危及人生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再报告领导处理。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行为,坚持原则,按章处罚。

四、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车间班组限期整改。

五、抓好班组的安全网络建设,经常开展安全活动,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六、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协助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的处理工作。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本公司安全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督察部门汇报,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厂部和检查落实。

四、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进公司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

二、三级安全教育。

五、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六、参加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七、负责本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八、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九、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二、组织制定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能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四、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五、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六、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七、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八、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八、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入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二、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四、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五、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七、制定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工人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纪律,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四、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纪律。

五、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七、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八、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九、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都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设备生产线,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三、进厂新工人,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及跟班的师傅同意,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四、生产工人上岗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女工要把辫子放在帽内,操作前要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及时排除故障和隐患,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运转机器严禁戴手套操作。不准带小孩子进入工作场地,不准穿拖鞋、赤脚、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喝酒。

五、工作中应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以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要先停电关车,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中及照明电灯,清理场地。

七、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要定人操作,不得任意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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