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桥供电模式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2020-03-03 05:16: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魏桥供电模式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一、公司简介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鲁北平原南端,紧靠济南空港、青岛海港和胶济铁路、济青高速公路,濒临黄河,是一家拥有5个生产基地、10个工业园、总资产650亿元、员工16万人,集棉业、棉纺、织造、染整、服装、家纺、热电、铝业、盐化于一体的特大型企业,技术装备居国内一流,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连续13年居全国棉纺织行业首位,是中国棉化纤纺织加工业最具竞争力企业和世界上最大的棉纺织企业,位列山东省百强企业第3位、中国企业效益200佳山东企业第1位、中国制造业500强第30位、中国企业500强纺织印染业第1位,成功进入世界著名品牌500强。

二、电力行业背景

(一) 行业法律

目前有关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有《电力法》、《电源投资与建设条例》、《电网投资与建设条例》、《电力市场运营条例》、《电价管理条例》、《农业和农村用电管理办法》等。

关于电源投资,《电力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力投资者对其投资形成的电力,享有法定权益。并网运行的,电力投资者有优先使用权;未并网的自备电厂,电力投资者自行支配使用;第十四条电力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电力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电力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有关电力市场,《电力法》规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有关电价,《电力法》规定,地方投资的电力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电力,属于在省内各地区形成独立电网的或者自发自用的,其电价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有关农村用电市场,《电力法》第五十条规定,农业用电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二) 电力体制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在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厂网分开”,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力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进行划分。发电环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发电资产直接改组或重组为规模大致相当的5个全国性的独立发电公司,逐步实行“竞价上网”,开展公平竞争。电网环节分别设立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下设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负责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调度,参与跨区域电网的投资与建设;区域电网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电网,保证供电安全,规划区域电网发展,培育区域电力市场,管理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按市场规则进行电力调度。区域内的省级电力公司可改组为区域电网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

目前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几乎控制了全国所有地区的输电和供电,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一些地区存在地方电企供电,目前主要有蒙西电网、陕西地电、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公司、四川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建设兵团等六家。而蒙西电网则是地方电力中唯一拥有输电和供电两个资质的电企。

(三) 行业面临变革

新能源行业兴起,太阳能发电、风电、核电等新能源发电企业正冲击着已有的电力格局,原有电力行业仍然面临煤电体制改革,电价改革等固有的行业难题。这些新问题都对电力行业体制改革提出了越来越紧迫的要求,行业面临变革的机遇和挑战。

三、魏桥集团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取得的成就

(一) 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业绩

集团控股子公司魏桥纺织于2003年9月在香港成功上市,在香港证券市场已累计融资39.38亿港元。集团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1150亿元、利税115亿元、利润85亿元、自营进出口额21亿美元、上交各级财政税金45亿元,继续保持了持续平稳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 内化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多元化和集约化相结合的战略,以棉纺织生产为基础,以“纺织-染整-服装”和“热电-金属冶炼-金属压延加工”为两翼,规模化生产、多元化经营、集约化增长,把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在这一战略指导下,公司从五方面落实战略,战略执行方案包括管理制度,产品效率和质量并重,技术良性循环,多元经营,员工关怀五个方面。将企业社会责任内化到企业战略执行中,细化到企业管理的各方面。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反腐败,避免违规经营;追求产品质量则体现了对市场对客户的责任;追求生产效率则体现了节约有好的环境责任;追求技术提升和多元经营可以更好的为社会服务;通过员工关怀措施维护了员工利益。

(三) 负责任的企业文化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秉承“拼搏进取,求实创新,快速高效,勇争一流”的快文化,为公司的成长业绩和战略执行提供了软件保障,2010年被评为中国纺织十大品牌文化企业。

魏桥集团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经济绩效方面成绩斐然,其在不断做大做强过程中创造了经济效益,带动了整个行业发展,得到了行业协会的高度肯定。多次被评为全国纺织工业系统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多次被评为全国自营出口先进生产企业,1998-2010年被评为全国棉纺织行业经济效益排头兵企业, 2011年被评为全国纺织工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魏桥集团在服务市场、管理员工、政府合作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业得到广泛认可。山东魏桥创业集团1997年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99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6年被评为全国纺织和谐企业建设先进单位,2009年10月17日和6月27日得到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深切关注,201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四、魏桥电力供电的合理性和存在问题

(一) 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存在市场失效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工厂自有发电设施,将生产富余电对外运营,是降低成本、盘活资产,减少浪费,增加收益,资源有效配臵的可行途径。

魏桥集团以棉纺织生产为基础,以“纺织-染整-服装”和“热电-金属冶炼-金属压延加工”为两翼的战略,一轻一重的产业结构能够有效规避宏观经济风险。自建电厂不仅作为配套支撑,发展热电更是集团多元化经营战略的要求需要。魏桥集团在滨州、魏桥镇、威海建工业园区,在沾化县和惠民县建有铝厂,远期在北海新区、黄河三角洲开发区投资,都会进行电厂投资。

魏桥集团发展电力符合电力市场需要,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魏桥集团至今已建了11座电厂,分布在电网相对供给不足的地区,其中邹平开发区6座、魏桥4座、威海1座,达到287万千万总装机容量,占山东省总自备电力的25%,有力的支撑着山东欠发达地区发展工业经济。

但是魏桥集团热电厂生产的热电月43%对外销售,用户除了魏桥村民,主要有热电厂附近的高耗能企业金桥造纸、创辉铝业、天地缘造纸、小田面粉厂等,还有稍远一些5公里外的九方利金属磨料有限公司和三利纺织集团。这些客户大多属于国家明令限制发展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在局部市场经过淘汰后幸存,不考虑地方政府庇护的因素,除非这些客户是合法存续且对当地民众生产和生活作用不可替代。这些客户要么无法从国家电网采购电力,要么付出高于市场价格的代价,魏桥电力在利益驱动下提供电力,是在监管盲区里存在的市场失效。

(二) 企业合法经营与违规扩张并存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电源投资属于未并网的自备电厂,在电网投资不足,用电紧张的时期为确保集团公司正常运营,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当初已获得产业监管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批准。

由于当地属于农村地区,存在国家电网供电和企业自备供电并存的局面,这是电力体制改革不彻底的历史遗留,企业自备供电厂同样具有合法地位,其对外供电也已获得《供电营业许可证》。

魏桥集团供电电价符合农村供电微利原则,也获得了当地物价部门核准。魏桥供给民用电价为0.30元/度,在其整个外售电中比例非常低,且供电范围仅限魏桥村的500户居民。魏桥供电的大头——针对工业用户的电价是0.60元/度左右,根据同期的《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滨州地区民用电0.5469元/度,工业用电0.85024元/度。

这种合规经营一旦超过一定规模,比如与国家电网的职能发生重叠时,电网重复建设就造成了资源浪费,或者企业内部发生规模不经济时,也会造成效率低下。因此法律要求,自备电厂需将富余电力上网,统一纳入国家电网调配;另外同一个供电区域设一个供电营业机构来避免无序竞争。魏桥集团即使取得了电厂的审批,但是私自扩大供电范围是不合理的。

(三) 魏桥电力实现局部规模经济 魏桥电厂采用小功率机组3万千瓦、6万千瓦和8万千瓦,由于自用电量和区域用电量这一市场结构相对单一,需求可预测,机组可实现满负荷运转,从而大大降低发电成本。相比较而言大型国有电厂的负荷率只有60-70%,未实现规模经济。如果不考虑长距离的煤炭运输,魏桥电厂在小市场开小船的做法,实现了局部市场最优,这种模式不顾全国整体资源配臵的大局与全国电网集中输配的做法相悖。

(四) 运用巴拉萨-萨缪尔森定律套利

巴拉萨—萨缪尔森定律是指在经济增长率越高的国家,工资实际增长率也越高,实际汇率的上升也越快的现象。

在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假定下,不同国家可贸易品部门的工资水平差异将与这一部门的生产率水平差异相对应,同时一国内部的劳动力流动将使得每个经济体内部工资均等。

由于体制原因,魏桥集团所在的棉纺行业实际工资水平较低,同一时期的电力行业实际工资水平倚高,假设存在行业壁垒,则行业之间的竞争是公平的,魏桥集团正是利用了这种行业工资差异,冲破行业壁垒,赚取高于市场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

这种套利行为虽然合法,但是扰乱了行业秩序,扭曲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

(五) 公司的避税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

国家通过上网电端随电价征收的税费有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中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农网还贷资金6项基金附加。魏桥集团通过自产自输自供,规避了国家开征的以上6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目前,以山东省电网为例,2011年上缴的这些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每度电平均就要4.6分钱。对于魏桥来说,发电机组均未经国家核准,属于应淘汰的小火电机组,没有安装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相应降低了约2.5分钱的发电成本;未缴纳国家开征的电价征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中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农网还贷资金等6项基金附加,电价又至少降低了5分钱;未承担电价交叉补贴负担,又节省了6分钱。

最后,魏桥集团通过直接售电给终端用户,越过电网监管,将这部分国家利益让渡给了用户和企业自身。

(六) 生产安全和社会安全

由于处于灰色监管之下,魏桥集团的电力设施建设中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加上定制设备风险和技术积累不足,电力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和社会安全都存在隐患。

对于用电企业来说,使用魏桥集团供电,由于来源单一,一旦停电只能拉闸,没有大型电网作为后备,对安全生产产生较大影响。若是类似高科技的企业使用魏桥集团供电模式,电能质量的不稳定也会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得不偿失。

五、魏桥集团的企业社会责任路径选择

(一) 政策建议规范微电网市场

我国采取的电网体制是由我国的资源禀赋和需求结构决定的。我国的能源分布结构和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远距离、大规模送电是无法避免的现实,西电东送离不开高压超高压的电网。目前国家实现大电网基础上,也在探索因地制宜地建设一些分布式的微电网,改变单一售电主体的模式,在一些有资源有需求的地区建设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把资源就地消化,使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魏桥集团可以通过其在政治上的影响力,将行业政策建议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宏观政策建议应该着眼于提供政策指导和投资引导,同时通过财政力量补足欠发达地区电网分布的缺口,消除灰色电网存在的缝隙,给民众创造安全用电环境。

(二) 还原媒体的客观性

媒体在报道魏桥模式时,出于维护某些利益集团的目的,将矛头一致指向魏桥集团,口诛笔伐,有些报道严重失实。比如报道魏桥集团没有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没有安装脱硫、脱硝、电除尘等环保设施,其实这样的捏造不合逻辑,如果未达环保标准,那环保部门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

一些媒体为了得出魏桥电价并不便宜这一结论时,捏造虚假数字,减小发电机组功率“3万—5万千瓦的小机组”,夸大“安装一套脱硫、脱硝装臵的成本”每千瓦600元左右,最后得出“魏桥的每度电价至少要提高2—3分钱”。

魏桥集团在对待媒体采访时的沉默态度是一种理性选择,当事实已超越企业边界,涉及历史问题、行业纠纷、地方利益时,只有寻求官方途径解决。

(三) 防止其他自备电厂的模仿行为

根据行业相关数据,山东大企业自备电厂发电量大约在1000万千瓦左右,相当于四个魏桥电力的发电量,由于市场的羊群效应,如何防止其他电厂复制魏桥模式是个衍生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妥善处理和及时处理,既解决眼前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

(四) 建立与国家电网的对等谈判地位

假设现有格局保持稳定,魏桥集团如何在与国家电网的对峙中保全呢?

经过多年博弈,合作也许是发展的趋势。国家电网的高速路不会容不下魏桥这辆大货车的,合作需要谈判,谈判有风险。魏桥集团通过与五大电力公司合作会增加谈判的筹码,但是谈判的路很艰辛。鉴于篇幅,不做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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